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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我國的夫妻財產制度》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摘要夫妻財產制度,作為介于身份法與財產法之間的法律制度,是婚姻效力中的一項重要法律內容,也是近現(xiàn)代家庭財產制的重心。作為最基本的社會微觀的財產制度,以及家庭職能得以實現(xiàn)的物質基礎,其構建的合理性和科學性不容忽視。結合自己所學的法律知識與有限的生活觀察就我國現(xiàn)行的夫妻財產制度做粗淺的論述,分析出我國現(xiàn)行夫妻財產制度的缺陷,并進一步提出完善的立法建議。關鍵詞夫妻財產制度制度演變缺陷完善officiallyestablishedonJuly1,2013,Yibincity,formerlyknownasthebus,integratedorigin
2、alrongzhoubuscompanyinYibincityandMetrobuscompany,formedonlyinYibincityofaState-ownedpublictransportenterprises,thecompanyconsistsofoneortwo,thirdDivision.Integrationofpublictransportservicesisnotyetestablished宜順論文網(wǎng)www.13Lw.com11目錄前言5一、我國夫妻財產關系的歷史類型與制度演變5(一)封建社會的夫妻財產關系與制度演變
3、5(二)國民黨統(tǒng)治時期的夫妻財產關系與制度演變5(三)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夫妻財產關系與制度演變5(四)新中國成立時期的夫妻財產關系與制度演變6(五)現(xiàn)行夫妻財產制度的確立6二、我國夫妻財產制度實施中的存在的缺憾7(一)、關于夫妻約定財產中的難點問題7(二)、關于夫妻共同財產中的難點問題8(三)、關于夫妻個人財產中的難點問題8三、我國現(xiàn)行夫妻財產制度中存在的缺陷9(一)夫妻約定財產制度中的缺陷9(二)夫妻共同財產制度中的缺陷9(三)夫妻個人財產制度中的缺陷10四、我國夫妻財產制度的完善10(一)夫妻法定財產制度的完善10(二)夫妻約定財產制度
4、的完善11五、結束語11officiallyestablishedonJuly1,2013,Yibincity,formerlyknownasthebus,integratedoriginalrongzhoubuscompanyinYibincityandMetrobuscompany,formedonlyinYibincityofaState-ownedpublictransportenterprises,thecompanyconsistsofoneortwo,thirdDivision.Integrationofpublictransp
5、ortservicesisnotyetestablished宜順論文網(wǎng)www.13Lw.com11參考文獻11officiallyestablishedonJuly1,2013,Yibincity,formerlyknownasthebus,integratedoriginalrongzhoubuscompanyinYibincityandMetrobuscompany,formedonlyinYibincityofaState-ownedpublictransportenterprises,thecompanyconsistsofoneor
6、two,thirdDivision.Integrationofpublictransportservicesisnotyetestablished宜順論文網(wǎng)www.13Lw.com11試論我國的夫妻財產制度前言夫妻財產制度,作為我國婚姻家庭領域的一項重要的基本制度,在我國現(xiàn)實生活中和司法領域有著廣泛的運用,發(fā)揮著其特有的巨大作用,對其進行現(xiàn)時的研究特別是發(fā)現(xiàn)我國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規(guī)定的不足并加以完善仍有深遠的意義。本文主要論及了夫妻財產制度的基本理論問題以及國外和我國的相關內容,最后發(fā)現(xiàn)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不足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議。一、我國夫妻財產關系
7、的歷史類型與制度演變(一)封建社會的夫妻財產關系與制度演變在中國古代社會,農業(yè)是社會的主流,“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是生產生活的主要方式,男性天生在體力上的優(yōu)勢占有了家庭中的主導地位,而妻子卻要始終秉承“事夫如天”的理念生存。因此,我國古代實行宗族或者家庭成員的財產共有制度,并沒有獨立的夫妻財產制度可言。清末修律民法草案(第一次)仿照日本民法,引入了妻的特有財產制。規(guī)定:"妻于成婚時所有之財產及成婚后所得之財產,為妻特有財產。"規(guī)定妻的特有財產,旨在縮減封建家長的財產權。在封建家長制時代這無疑是一大進步,然而由于辛亥革命的爆發(fā),這部民
8、律草案并未正式頒布。(二)國民黨統(tǒng)治時期的夫妻財產關系與制度演變到1930年,中華民國政府法制局公布了《民法親屬編》。規(guī)定了法定財產制和約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是指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