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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北宋林特茶法改革【內(nèi)容提要】北宋林特茶法改革與真宗朝的政治斗爭密切相關(guān),是北宋茶法改革演變過程中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是為解決茶葉虛估之弊的第一次改革。但林特茶法改革從一開始就被丁謂集團利用,作為聚財手段,為其政治目的服務(wù),是不徹底的改革?!居⑽恼縏hereformofteapolicycarriedoutbyLintehadadirectbearingonthepoliticalconflictduringthereignofZhenZong.ItofteapoliciesintheNorthernSongDynasty
2、tosolvetheproblemsofhighrebate.Dingadeuseofthisreformtoaccumulatebegan,it.【關(guān)鍵詞】北宋/林特茶法改革/真宗朝reformofthepolicy/theNothernSongDyneaty【正文】 林特茶法改革是虛估成為茶法最大弊端后的首次改革,是在朝野上下的呼聲中應(yīng)運而生的,卻并未能根除虛估之弊,而且自身的不足也日益顯現(xiàn),朝中不斷出現(xiàn)改革林特茶法之議,但林特茶法仍然得以延續(xù),終真宗朝都無大的改動;并成為仁宗朝茶法的基本制度。目前對林特茶法的研
3、究尚限于現(xiàn)象的描述,(注:〔日〕左伯富《宋代林特の茶法改革につぃて》《中國史研究第二輯》(京都大學(xué)文學(xué)部出版)。朱重圣:《北京茶葉的生產(chǎn)與經(jīng)營》,臺灣學(xué)生書局,1985:298-306。)猶其是未能提示其不徹底而能延續(xù)的原因、說明其實質(zhì)及對以后茶法變動的影響。筆者認為,只有把林特茶法與真宗朝的政治斗爭聯(lián)系起來,把林特茶法改革置于北宋茶法演變的進程中,才能透徹地分析和說明林特茶法的原因、特征和影響。本文擬從這一角度對林特茶法作一新的探討?! ∫?、林特茶法改革的原因 一般研究者認為茶葉虛估是雍熙入中以來的積弊。實際上北宋
4、初期茶法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解決茶葉停積難售的問題,至道二年(996年)楊允恭改革江淮鹽法、咸平年間西北二邊戰(zhàn)事并發(fā)以后虛估問題才日益嚴重。這個問題筆者已在《論北宋初期的茶法》(載于《夏門大學(xué)學(xué)報》1999.1)中論述過??梢哉f林特茶法改革是為解決虛估問題的第一次改革。改革的直接原因就是茶葉的虛估之弊?! ∷握孀诩次徊痪盟蜗?、宋遼戰(zhàn)爭相繼爆發(fā),邊費支出驟長,沿邊折中對茶葉的需求也大增。政府因入中軍需的急迫,不得不以高額加饒?zhí)摴勒姓T商人。江淮禁鹽以前,即至道以前“邊境市估之外別加抬為入中,價無定……如粟價當(dāng)?shù)闷甙傥迨X者,交
5、引給以千錢,又倍以為二千”。(注:《續(xù)資治通鑒長編》(以下簡稱《長編》)卷六十景德二年五月辛亥、清光緒七年辛巳浙江書局刻本,以下同。)虛估只是兩倍多。江淮鹽禁,即至道以后,達到“入直十五六千至二十千者即給茶直百千”。(注:《宋會要輯稿》(以下簡稱《宋會要》)食貨三○之四、之四、之五、之三、之五1936年北平圖影印本,以下同。)更有“國家募人入粟,償以十倍之直?!保ㄗⅲ骸堕L編》卷五十咸平四年十二月丁卯。)虛實價之比從5:1至10:1。至道以后茶葉的虛估為7:1左右是一般情況。丁謂任三司使時“嘗計其得失,以為邊糴才得五十萬
6、,而東南三百六十余萬茶利盡歸商賈”。(注:《長編》卷一百天圣元年正月壬午。) 茶利流失到商人之手,政府損失巨大,這是虛估帶來的最大弊??;其次造成茶引過剩,使“沿江榷貨務(wù)交引坌至,茶不充給,計歲入新茶一二年不能償其數(shù)”。(注:《宋會要》食貨三六之八、九、九、一一、一四。)入中商人不能兌取現(xiàn)茶;再次,使茶葉相對價格下降:咸平六年(1003年)時鎮(zhèn)戎軍每斗米價714文,茶一大斤(合四市斤)止易米一斗五升五合(計1107文)。茶價差異較大,如以端拱二年(989年)張洎所說官賣價每斤960文,則一大斤茶值3840文,而且鎮(zhèn)戎軍
7、米價已是虛估,內(nèi)地米價只有每斗三十文左右。針對于此,梁鼎說:“倘不厘革,必恐三二年后茶鹽愈賤,邊食愈虧?!保ㄗⅲ骸堕L編》卷五十四咸平六年正月壬寅。)官商都受其害?!坝谑强N紳之列伏合以論奏,草菜之士抗章以上言”,要求改革舊茶法,重定“經(jīng)久之規(guī)”、“酌中之法”。(注:《宋會要輯稿》(以下簡稱《宋會要》)食貨三○之四、之四、之五、之三、之五1936年北平圖影印本,以下同。)改法已成必然。 咸平六年宋夏交好,景德元年(1004年)宋遼結(jié)盟,為改法創(chuàng)造了契機。此時“和好罷兵,邊儲稍緩,物價差減”。(注:《續(xù)資治通鑒長編》(以下
8、簡稱《長編》)卷六十景德二年五月辛亥、清光緒七年辛巳浙江書局刻本,以下同。)于是“言事者多云榷法非便,遂命林特等議更其法”。(注:《宋會要》食貨三六之八、九、九、一一、一四。)著手改革茶法?! 〉@次改法從一開始就被丁謂集團利用,成為為其政治目的服務(wù)的手段。丁謂是真宗朝的權(quán)臣,歷任三司使、同中書門下平章,封晉國公。景德初與參知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