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審判角色與訴訟模式沖突的反思

刑事審判角色與訴訟模式沖突的反思

ID:10503223

大?。?5.50 KB

頁數(shù):5頁

時間:2018-07-07

刑事審判角色與訴訟模式沖突的反思  _第1頁
刑事審判角色與訴訟模式沖突的反思  _第2頁
刑事審判角色與訴訟模式沖突的反思  _第3頁
刑事審判角色與訴訟模式沖突的反思  _第4頁
刑事審判角色與訴訟模式沖突的反思  _第5頁
資源描述:

《刑事審判角色與訴訟模式沖突的反思 》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教育資源-天天文庫。

1、刑事審判角色與訴訟模式沖突的反思內容摘要:本文從刑事訴訟的目的,論述了刑事審判角色的正確定位,反思了我國刑事審判角色與訴訟模式的沖突,闡明了解決沖突的幾個具體構想。關鍵詞:刑事審判角色、訴訟模式、沖突、反思一、刑事審判的角色定位刑事審判目的是一個國家刑事訴訟制度的關鍵,決定一系列的訴訟原則和具體規(guī)定。不同國家和一個國家在不同社會時期,由于價值取向或選擇上有不同的原則和側重點,從而形成了不同的刑事訴訟目標模式。我國1979年刑訴法將準確及時查明案件事實真相、懲罰犯罪分子作為公安、司法機關所要致力完成的任務,懲罰犯罪分子、保障刑法的及時實施目標得到強調,而保護被告人的

2、訴訟權利,維護刑事訴訟的公正程序等目標受到忽略。修訂后的刑訴法明確規(guī)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確立了疑罪從無、無罪推定等一系列新原則,實現(xiàn)了刑事訴訟模式從“糾問式”到“控辯式”的重大轉變。在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決并生效前,被告人在法律上不應被視為有罪。新刑訴法的實施,標志著我國刑事訴訟從重打擊輕保護,開始轉向刑事訴訟首先通過公正的程序實現(xiàn)程序正義,進而實現(xiàn)實體正義的刑事訴訟新階段。“控辯式”刑事訴訟模式的確立,確定了人民法院和法官在刑事審判中的“中立性”裁判地位。但是,我國社會公眾心理和具體的刑事訴訟模式,并沒有及時根據“控辯式”

3、刑事審判模式作出相應的調整。我國刑事審判角色與訴訟模式產生嚴重沖突,極大影響到法律的正確實施。二、刑事審判角色與訴訟模式的沖突(一)“流水作業(yè)式”刑事訴訟使審判難免迎合社會心理需求我國刑事訴訟中的偵查、起訴、審判,是前后緊密銜接、互不隸屬的三個獨立階段,整個刑事訴訟構造是一種“流水作業(yè)式”。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三個不同的訴訟階段,就象車間的三個操作員,各自在流水線上進行著不同的操作。這種模式最大的弊端,就是各種社會壓力最后聚集于審判機關,難免審判機關為了迎合社會公眾心理需求而作出判決。當發(fā)生一件刑事案件后,如果沒有發(fā)現(xiàn)行為人,或者發(fā)現(xiàn)后因證據不足還沒有抓獲行為人

4、,人們可以理解和接受。但當公訴機關向法院提起指控后,人們期待著訴訟的正常進行,社會公眾心理習慣于定罪判刑是前期刑事訴訟的必然結果。同時,由于審判結果是審判前偵查、起訴工作的最后認定,偵查、起訴機關也希望自己的工作得到審判認可。在我國刑事訴訟法律規(guī)定和實踐操作中,過于注重各機關的相互配合,致使審判承受著其他刑事訴訟參與機關和社會公眾心理需求的雙重壓力,有時審判機關為了迎合這種需求,而降低審判標準。(二)事實認定的逆向性導致審判思維的慣向性在刑事訴訟中,審判思維方式與偵查、起訴思維方式應存在巨大差別。一件刑事案件發(fā)生后,犯罪事實已經客觀存在,偵查機關的職責是針對已經存

5、在的事實,通過刑事偵查方式和手段,去搜集證據、抓獲嫌疑人。由于客觀事實的不可逆轉性,查清全部犯罪事實只能是永遠難以實現(xiàn)的理想,偵查的思維模式是首先假設推定成立,然后證實或排除假設,思維模式是首先存在結果。起訴機關的職責是在偵查的基礎上,對被告人提起指控,其指控職能決定了公訴機關的思維模式是希望自己的指控能夠成立,得到審判機關的認可。審判的基本要求是排除一切合理性懷疑,審判的中立性要求審判不應受外界干涉,在審查判斷證據的基礎上,獨立得出事實認定,從而進行定罪處罰。但是,實踐中的刑事訴訟模式是,公訴機關向法院提交帶有詳細犯罪事實的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的行為構成某罪,要求

6、根據那一條法律定罪處罰。審判機關只是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和要求,通過開庭審查判斷指控是否有相應的證據證明,證據能否達到確實充分。這種訴訟模式使審判機關先得到基本的犯罪事實,形成了犯罪事實認定思維的逆向性。這種先有結果的審判模式,因思維的慣性,容易導致審判人員的先入為主,形成審判人員對被告人確實有指控犯罪行為的初步認識。這種訴訟模式最大的弊端,是形成審判走過場和審判對指控證據審查不嚴,降低審判標準。(三)控辯雙方的勢利差異使審判中立發(fā)生傾斜在控辯式刑事審判模式中,控辯雙方地位在法律上應是平等的,但是在審判實踐中,公訴機關代表國家提起公訴的訴訟職能過于得到強調和重視,處

7、于與控方對立地位的辯方,明顯處于弱勢。在刑事訴訟中,被告人大多數(shù)被羈押,人身自由受到嚴格的約束,其自行辯護權只能停留在口頭上,被告人自己根本不能去尋找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偵查、公訴機關有國家作堅強后盾,擁有強大的刑事偵查權,而辯護律師進行調查有些得經過有關機關的批準,還得被調查人的同意,被告人和辯護人的地位根本不能形成與控方相抗衡的局面。同時,特殊的管制環(huán)境,使被告人自己也形成自我認為有罪的心理意識,在審判時根本不敢與公訴人真正進行辯論??剞q雙方地位的巨大差異性,導致本應保持中立的審判發(fā)生傾斜,明顯地傾向于公訴方。(四)控監(jiān)不分導致審判機關擔負雙重角色并容易發(fā)生混亂

8、檢察機關代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此文檔下載收益歸作者所有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溫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數(shù)學公式或PPT動畫的文件,查看預覽時可能會顯示錯亂或異常,文件下載后無此問題,請放心下載。
2. 本文檔由用戶上傳,版權歸屬用戶,天天文庫負責整理代發(fā)布。如果您對本文檔版權有爭議請及時聯(lián)系客服。
3. 下載前請仔細閱讀文檔內容,確認文檔內容符合您的需求后進行下載,若出現(xiàn)內容與標題不符可向本站投訴處理。
4. 下載文檔時可能由于網絡波動等原因無法下載或下載錯誤,付費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載的用戶請聯(lián)系客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