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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上市公司退市標準的法律問題研究「論文摘要」上市公司的退出標準對完善退出機制和促進我國證券市場的發(fā)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國對退出標準的規(guī)定過于單薄,可操作性不強。本文通過借鑒國外成熟證券市場所采取的退出標準,重新構建我國上市公司退市標準的法律體系,主張應該采取“雙重標準”,以期解決我國退市標準立法不完備的問題。 「關鍵詞」上市公司,退出機制,退市標準,證券市場,雙重標準 引言 ST鄭百文被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破產還債的申請,使中國的上市公司首次受到生存的威脅,也引發(fā)了市場有關退出機制的大討論。上市公司退出是指上市公司由于經營狀況不佳,不能
2、償還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了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事由,不能繼續(xù)經營,而必須進行拯救或破產清算的過程。通過法定程序將已經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退出證券市場,這是各國上市公司退出制度的基本要義,然而各國卻沒有統(tǒng)一的退市標準,這是由各國證券市場的發(fā)展程度不同所決定的?! ∥覈摹豆痉ā贰ⅰ蹲C券法》和《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都對上市公司的退市標準作了規(guī)定,為我國上市公司的退出提供了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然而,由于我國證券市場運作的時間不長,是在高度集中的傳統(tǒng)計劃經濟體系上建立起來的,留下了很多不符合市場化要求的理念或規(guī)則,尚處于很
3、不完善的發(fā)展階段,因此,與成熟證券市場的退市標準相比仍有較大的缺陷,也存在著與實際操作矛盾的困窘,成為我國上市公司退出機制遲遲不能施行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完善我國上市公司的退市標準,對于增強退市規(guī)則的可操作性、切實建立起有序和有效的上市公司退出機制,發(fā)揮證券市場優(yōu)化資源配置的功能有著積極的意義。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我國法學界對退市標準的研究還不夠深入,大多數(shù)文章還僅僅局限于對退市機制的簡單介紹,而對退市標準缺乏法理和定量分析,而且有少數(shù)文章還帶有誤導性。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對我國上市公司的退市標準問題加以進一步的研究,以期對完善真正符合我國證券市場
4、實際情況的上市公司退市標準提出一點看法。 一、我國上市公司退市標準立法缺陷的檢討 我國證券市場的發(fā)展經歷了10年風雨兼程,1993年《公司法》、1998年的《證券法》都對上市公司的退市標準作出了原則性的規(guī)定,新千年伊始,管理層在加強對證券市場監(jiān)管、建立上市公司優(yōu)勝劣汰機制的指導思想下出臺了《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以下簡稱《退市辦法(修訂)》),在前兩部法律的基礎上,根據(jù)現(xiàn)實情況就連續(xù)虧損這一種情況作出了暫停和退市的規(guī)定,制定出了更詳細的退市標準,為我國上市公司的退出提供了更強的依據(jù)和操作標準。8 ?。ㄒ唬┪覈F(xiàn)行法律
5、對有關退市標準的規(guī)定 我國的《公司法》在頒布時已對上市公司的退出標準作出了規(guī)定,公司法第157、158條規(guī)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fā)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二)公司不按規(guī)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經查實后果嚴重的;(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實后果嚴重的;(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xù)虧損,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五)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證券法》第55、56條規(guī)定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
6、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決定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一)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實后果嚴重的;(二)公司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三)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審批機關批準的用途使用,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四)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經查實后果嚴重的;(五)公司最近二年連續(xù)虧損,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六)公司決議解散、依法被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根據(jù)《退市辦法(修訂)》規(guī)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連續(xù)虧損將被暫停上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1)公司在法定期限結束后仍未披露暫
7、停上市后第一個半年度報告的;(2)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后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但未在披露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或提出申請后證券交易所未予受理的;(3)證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復上市申請后,經審核認為不符合恢復上市條件的;(4)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后,股東大會作出終止上市決議的;(5)公司股票恢復上市后,在法定期限結束后仍未披露恢復上市后的第一個年度報告的;(6)公司股票恢復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后的第一個年度報告,但公司出現(xiàn)虧損的?! 纳鲜龅囊?guī)定可以看出,處理不符合上市條件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兩個步驟,一是暫停上市,二是終止上
8、市,即我們說的退市。暫停上市是給予上市公司整頓經營的機會,是退市的的緩沖階段。如果在暫停上市期間達到法律規(guī)定的標準,可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