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賠償儲戶百萬元損失,解讀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12月

銀行賠償儲戶百萬元損失,解讀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12月

ID:12784974

大?。?5.50 KB

頁數(shù):4頁

時間:2018-07-19

銀行賠償儲戶百萬元損失,解讀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12月_第1頁
銀行賠償儲戶百萬元損失,解讀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12月_第2頁
銀行賠償儲戶百萬元損失,解讀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12月_第3頁
銀行賠償儲戶百萬元損失,解讀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12月_第4頁
資源描述:

《銀行賠償儲戶百萬元損失,解讀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12月》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行業(yè)資料-天天文庫。

1、銀行賠償儲戶百萬元損失,解讀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2008年6月12日《人民法院報》第3版以《128萬元存款不翼而飛儲戶狀告銀行全額獲賠》為題,登載了一起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該案由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qū)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某行佛山綠景支行向原告潘某支付存款128萬元及相應利息?!景讣涍^】128萬元存款不翼而飛,儲戶狀告銀行全額獲賠原告潘某曾以本名在被告銀行開設一張設有密碼的儲蓄存折,截至2007年11月19日,賬戶尚有余額128.5萬余元。同日13時46分,被告銀行為一名自稱為陳永的客戶開辦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并開設了一張牡丹靈通卡。當日16時許,被告銀行為陳永辦理了轉賬業(yè)

2、務,將原告潘某賬戶內的128萬元轉賬到陳永的牡丹靈通卡賬戶。同月20日,原告潘某持存折到被告銀行辦理業(yè)務時,被告銀行以該賬戶128萬元已被支取為由,拒絕原告取款。原告多次與被告銀行交涉無果后,以被告銀行未經原告同意,徑行將其128萬元存款支付給他人為由起訴到法院,要求被告銀行支付存款128萬元及相應利息。法院一審還查明,原告提交法庭的存折原件中,明確記錄最后一筆業(yè)務的發(fā)生日期為2007年11月16日,存款余額為128.5萬余元。被告銀行稱,事發(fā)當日,取款人陳永持本人和原告潘某的身份證以及一個活期存折到銀行辦理轉賬業(yè)務。取款人出示的存折,無論從材料、樣式、顏色等或是戶名、賬號、余

3、額等均與原告正在使用的存折無異。該存折順利通過銀行磁條識別系統(tǒng),在陳永輸入了正確密碼后,根據(jù)規(guī)定,凡是在銀行柜臺使用密碼交易均視為儲戶本人所為。另外,被告銀行業(yè)務員亦核對存款人和取款人的身份資料,最后才按陳永要求,將原告賬戶內128萬元轉賬至陳永的牡丹靈通卡賬戶。被告銀行認為整個流程完全依照規(guī)定進行,并無不當,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一審法院認為,原告庭審出具的存折原件,記載了2007年11月16日前的各次交易記錄,也即被告銀行在此前均以實際交易行為確認了涉案存折的真實性,故原被告的儲蓄存款合同關系依法成立。存折是儲戶存取款和利息的憑證,存折上的權利與存折這個載體不可分離。現(xiàn)

4、原告持有存折及本人身份證,且該存折尚有余款為128.5萬余元的記載,故原告要求被告按規(guī)定支付存款的訴訟請求合法。被告無法舉證原告持存折系不真實存折,即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時,由于原告現(xiàn)持存折上沒有訴爭交易記錄,故名為陳永的人使用的用于支取原告款項的存折應為虛假存折。另外,該男子使用原告所持真實存折之外的虛假存折在被告處取走原告款項,足以說明銀行未盡充分的存款安全保障義務。對于銀行密碼等問題,一審法院認為,儲戶密碼并非只有儲戶個人掌握,被告的系統(tǒng)中也有儲戶密碼等信息。據(jù)此,無法排除該男子所持有的身份證及存折均為偽造并從被告系統(tǒng)中盜取有關原告存款信息的可能性,也無法排除被告

5、因他人偽造的身份證和存折及盜取有關信息致使原告款項被轉出的可能性。為此,一審法院認為:被告的抗辯不能成立,法院依法不予支持;被告在原告提款手續(xù)完備的情況下無正當理由拒絕原告提款,其行為構成違約;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存款及利息,于法有據(jù),應予支持?!景讣庾x】通過法律分析,一審判決存在明顯的偏袒性1、儲蓄存款合同中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jù)《儲蓄管理條例》第三條對“儲蓄”的定義和相關法律規(guī)定,儲蓄存款合同應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儲蓄機構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個人將屬于其所有的款項交付儲蓄機構,儲蓄機構開具存折或者存單交付該個人,雙方之間的儲蓄存款合同關系即告成立。在

6、合同關系中,個人將屬于其所有的款項交付儲蓄機構是其基本義務,妥善保管儲蓄存款憑證和保守相關信息秘密是其應履行的附隨義務,依約和依法要求儲蓄機構支付存款本息是其享有的基本權利;要求存款人依法提交相關有效身份證明、及時足額交付款項是儲蓄機構享有的基本權利,保證儲戶存款安全是儲蓄機構應盡的基本義務,為儲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和周到的經營服務環(huán)境是儲蓄機構應履行的附隨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應盡的義務,都構成對合同的違反,都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2、儲蓄存款合同中儲蓄機構的違約責任性質嚴格責任論。有觀點認為,根據(jù)《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

7、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痹趦π畲婵詈贤m紛中,儲戶是弱勢群體,故應要求儲蓄機構承擔無過錯責任(即嚴格責任)。并認為,銀行對于儲戶的具體責任和義務就是通過技術手段保證儲戶的資金安全,如果沒有盡到此義務,則要承擔違約責任。以該觀點認定本案的人認為,潘先生提供了存折及個人身份證,證實該存折尚有128萬余元的記載,可以認定潘先生即是這128萬元存款的權利人,所以,銀行對其負有128萬元的付款義務。持上述觀點的人還援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存單糾紛案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此文檔下載收益歸作者所有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溫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數(shù)學公式或PPT動畫的文件,查看預覽時可能會顯示錯亂或異常,文件下載后無此問題,請放心下載。
2. 本文檔由用戶上傳,版權歸屬用戶,天天文庫負責整理代發(fā)布。如果您對本文檔版權有爭議請及時聯(lián)系客服。
3. 下載前請仔細閱讀文檔內容,確認文檔內容符合您的需求后進行下載,若出現(xiàn)內容與標題不符可向本站投訴處理。
4. 下載文檔時可能由于網絡波動等原因無法下載或下載錯誤,付費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載的用戶請聯(lián)系客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