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民法通則與物權(quán)法法條》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nèi)容在應用文檔-天天文庫。
1、好學教育:http://www.5haoxue.net民法之一:民法通則「重點法條」第九條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quán)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quán)利,承擔民事義務。第十條公民的民事權(quán)利能力一律平等?!浮睹裢ㄒ庖姟返?條;《繼承法》第28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繼承法意見》)第2、45條?!窘馕觥?.公民是指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自然人除包括公民外,還包括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睹裢ā穼⒐?、自然人并用,《合同法》用自然人替代了公民的提法。2.公民的民事權(quán)利能力指公民享有民
2、事權(quán)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始于出生終于死亡。據(jù)此,胎兒不具有民事權(quán)利能力,故法律對胎兒給予了特殊保護(《繼承法》第28條)。若僵硬堅持權(quán)利能力始于出生,則“遺腹子”在其父親死亡時將得不到任何遺產(chǎn),這顯然對該胎兒不公平。故《繼承法》第28條規(guī)定了對胎兒的應留份額保護制度,以作為“權(quán)利能力始于出生”原則的一個例外。以例析之:甲、乙系夫妻,育有丙、丁兩子,甲父母已亡,乙懷有身孕,甲出差不慎身亡。此時甲的遺產(chǎn)如何處理?依《繼承法》第28條及第10條,甲之遺產(chǎn)原則上應分為4份,即乙、丙、丁好學教育:http://www.5haoxue.
3、net各一份,預留一份給胎兒。但問題在于,應留份制度是以推定胎兒活體出生為前提的。在胎兒出生時,可能存在以下三種情形,導致不同的權(quán)利分配形態(tài):(1)胎兒為活體,則該應留份屬于該嬰兒,由其母親乙監(jiān)護保管。(2)胎兒為死體,則原預留份失去意義,應依法定繼承制度處理,即以甲為被繼承人,以乙、丙、丁為繼承人,再分配這一原預留份。(3)胎兒出生為活體,但旋即死去,則該預留份已轉(zhuǎn)化為該嬰兒之財產(chǎn),依法定繼承制度作如下處理:被繼承人為嬰兒,繼承人為其母親乙一人(法條依據(jù)見《繼承法意見》第45條)。3.注意出生時間的證明(《民通意見》第1條):
4、(1)首先以戶籍證明為準;(2)無戶籍證明的,以醫(yī)院出具的證明為準;(3)沒有醫(yī)院證明的,參照其他證明認定。4.自然人的民事權(quán)利能力終于“死亡”,但有繼承關系的多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如何確定死亡之時間?這是一個重要考點。依《繼承法意見》第2條,此時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钢攸c法條」第十一條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
5、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好學教育:http://www.5haoxue.net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二條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第十三條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
6、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jiān)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赶嚓P法條」《民通意見》第2、6條;《合同法》第47條。【解析】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分類,與民事行為的效力聯(lián)系密切,為民法學基礎,亦為司法考試重點。特別注意:1.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認定(第11條第2款;《民通意見》第2條)。2.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分類,依個人年齡、心智發(fā)展及健康狀況,分為三等,即:(1)完全行為能力其必須符合的兩個條件:①年齡在18周歲以上;②精神正常,但
7、有一例外,即:好學教育:http://www.5haoxue.net《民法通則》第11條第2款及《民通意見》第2條中關于16~18周歲的特別規(guī)定。正是基于此,《勞動法》第15條將童工的下限規(guī)定為16周歲而非18周歲。(2)限制行為能力有兩種情形:①年齡10~18(16)周歲的;②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3)無行為能力也有兩種情形:①年齡10周歲以下;②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3.注意區(qū)分第13條“不能辨認”與“不能完全辨認”的區(qū)別。4.監(jiān)護人是法定代理人的同義詞(第14條)。5.無行為能力人的民事行為效力可分三種情況:(1)依
8、《民通意見》第6條及第129條,無行為能力人純獲利益的行為并不因其無行為能力而無效。如,一個1周歲孩童受其叔父贈與的行為。(2)依民法原理,無行為能力人處分零花錢的行為一般亦有效,如一個9周歲兒童花3元錢買一冰糕之合同行為。(3)除以上兩行為外,其余皆無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