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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暫行規(guī)則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頒布單位)19811107(頒布時間)19820301(實施時間)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暫行規(guī)則(1981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第三章 車輛第四章 車輛駕駛員第五章 車輛裝載第六章 車輛行駛第七章 行人和乘車人第八章 道路第九章 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處理第十章 附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暢通,以適應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城市交通規(guī)則》,結合本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規(guī)則。第二條
2、 公路、街道、胡同和公共廣場、停車場,不準占用、掘動或進行其它妨礙交通的活動。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占用、掘動的,必須經(jīng)公安局批準。第三條 行人、車輛必須各行其道。車輛必須靠右行駛。第四條 凡本市及來京人員,必須遵守本規(guī)則,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與管理,并有權批評、勸阻他人的違反本規(guī)則的行為。第五條 機關、軍隊、團體、學校、街道、公社以及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須教育所屬人員遵守本規(guī)則,維護交通秩序。第二章 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第六條 交通信號:(一)交通信號燈:綠燈亮時,準許車輛直行,左轉彎或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直行車輛行駛的條件下,可以通行;黃燈亮時,車輛須停在停止線以外,已越過停止線
3、的車輛,須繼續(xù)行進;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右轉彎車輛和丁字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黃燈或紅燈亮時,在不妨礙被放行車輛行駛的條件下,可以通行。本項的規(guī)定也適用于在車行道上行進的隊伍和趕、騎牲畜人員。(二)人行橫道信號燈: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三)交通指揮棒信號:停止信號:交通民警隨立正姿勢,右手持棒向上直伸,此信號相當于黃燈信號;放行信號:交通民警隨立正姿勢右手持棒向右平伸,繼之向左揮棒,然后持棒下垂,保持立正姿勢,民警左右兩方相當于綠燈信號,前后兩方相當于紅燈信號;交通民警稍息姿勢,表示信號解除。(四)交通民警輔助手勢:分為停止一方車輛手勢
4、、示意車輛直行手勢、示意車輛左大轉彎手勢、示意車輛左小轉彎手勢、示意車輛慢行手勢、示意車輛讓車手勢和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手勢七種,輔助手勢與信號燈信號不一致時,以輔助手勢為準。第七條 交通標志:(一)指示標志:是用以指示行人、車輛行進或停車的標志,其式樣分為圓形和長方形兩種,標志牌面的顏色為藍地、白邊、藍邊線、白圖案;(二)警告標志:是警告駕駛人員注意危險、減速慢行的標志,其式樣為等邊三角形,標志牌面的顏色為黃地、黑邊、黑圖案;(三)禁令標志:是對車輛加以限制的標志,其式樣為圓形,標志牌面的顏色為白地、紅邊、黑圖案。第八條 交通標線:(一)人行道線:白色實線,劃在沒有專設人行道的路面上,自此線
5、向外至道路邊緣為人行道;(二)人行橫道線:白色條紋線,橫劃在車行道上,供行人優(yōu)先通行;(三)中心隔離線:黃色雙實線,用以隔離上、下行車道,嚴禁車輛壓線、越線和橫穿行駛;(四)中心線:白色實線,用以區(qū)分上、下行車道,在不妨礙對面來車正常行駛的條件下,允許車輛越線超車或向左轉彎;(五)車輛分道線:白色虛線,用以劃分不同車種應使用的車道,因讓車、超車、轉彎、停車等,在不妨礙主道車輛行駛的條件下,允許越線短暫借道行駛;(六)禁止停車線:黃色虛線,劃在車行道邊緣或人行道牙上,在所標明的路段內(nèi),禁止車輛暫停或停放;(七)停止線:白色實線,橫劃在路口外車行道上,車輛遇停止信號或讓干路車先行時,須停在此線
6、以外;(八)中心圈:白色圓圈實線,用以區(qū)分車輛大、小轉彎,但不得壓線行駛;(九)左轉彎分道線:白色弧形虛線,劃在畸形路口內(nèi),左轉彎的機動車須緊靠線的左側行駛,非機動車在線的右側行駛;(十)導向箭頭:白色箭頭實線,用以引導行車方向;(十一)導向車道線:黃色實線,劃在路口停止線以外,用以標明導向車道。(十二)導流帶:白色流線型條紋帶,劃在畸形路口或路段上,用以分導車流;(十三)停車方位線:白色框形實線,劃在停車場,用以標定車輛停放的位置和方向。第九條 根據(jù)交通情況的需要,市公安局得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增加新的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信號,行人、車輛必須遵守。第三章 車輛第十條 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必須
7、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按指定位置安裝車輛管理機關核發(fā)的號牌,并保持清晰;(二)隨車攜帶車輛管理機關核發(fā)的行駛證,拖拉機的行駛證須經(jīng)市公安局和市農(nóng)業(yè)機械局車輛管理機關共同檢驗簽章;(三)車輛過戶、變更車型、變更顏色、報廢、補領牌照、由本市遷出、外地遷入等,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異動登記手續(xù);(四)無號牌的機動車在本市臨時行駛時,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取通行證,按規(guī)定行駛;(五)無號牌的機動車駛往外地時,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