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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暉計劃”科研合作項目介紹2008年11月一.“春暉計劃”的由來“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教育部為貫徹中央關于西部大開發(fā)的決定,采取了多項支持西部大開發(fā)的舉措之一,目的是加速發(fā)展西部地區(qū)的教育?!按簳熡媱潯表椖康淖谥迹骸椭С趾M鈨?yōu)秀的留學人員到西部省份參與國家的教育、科技和經濟建設;——使留學工作更好地服務于“科教興國”戰(zhàn)略,促進我國教育與高科技的發(fā)展;——提高西部省份對外開放水平,更好地借鑒國外經營管理經驗。二.近幾年來獲批項目情況2003年,獲批項目12項,總資金39萬元2004年,獲批項目7項,總資金25萬元2005年,獲批項目4項,總資金16萬元2006
2、年,獲批項目5項,總資金14萬元2007年,獲批項目8項,總資金24萬元2008年,獲批項目19項,總資金49萬元三.申報資格我校教師,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以上學位有需要海外學者參與的科研項目海外學者愿意與其合作與通過春暉渠道回國的海外學者已簽訂合作協議書四.海外留學人員資格具有博士以上學位,最好具有助理教授以上的職務在本學科研究領域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學術聲望與我校某一領域的學者在研究方向上有共同點,且在理論、技術或實驗設備等方面可給予指導或幫助駐外使領館和教育部同意其通過春暉渠道回國開展合作五.申報程序1.我校通過駐外使領館發(fā)布需要合作的項目信息2.海外學者與我校學者聯系
3、初步達成合作意向(協議)3.我校邀請海外學者來校洽談項目4.海外學者填寫《教育部資助留學人員短期回國工作專項經費申請書》,憑我校邀請信到駐外使館教育處申請國際旅費(申請書可到駐外使館教育處網站下載)5.使館教育處審核并將有關材料報送教育部國際司6.教育部國際司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資助人員名單并反饋駐外使館教育處7.駐外使館負擔海外學者往返機票五.申報程序8.海外學者來校訪問,與校內合作者簽訂合作協議9.校內學者填寫《春暉計劃科研合作項目申請表》一式四份,并提交電子版10.外事處匯總申請表報省教育廳審批11.省教育廳匯總報教育部國際司12.教育部國際司召集專家評審項目,
4、確定資助項目名單,下文通知我校獲資助項目及資助金額13.教育部下撥經費到教育廳,教育廳下撥經費到我校14.外事處通知校內項目負責人轉賬并開始實施項目15.項目完成后,校內項目負責人向外事處提交總結16.外事處匯總全校項目成果報省教育廳17.省教育廳向教育部國際司報送全省春暉工作總結六.費用負擔情況教育部通過駐外使館給予海外學者一次往返國際旅費資助。目的是為了海外學者與我校學者接觸、溝通,簽訂協議,申報項目。一旦項目獲得立項資助,將不再提供國際旅費資助。除非該海外學者因新的項目需來校與新的合作者進行接觸、溝通。外事處負擔海外學者在疆停留期間(3-5天)的食宿交通費(不含旅游
5、、參觀及景點門票費)申報項目一旦獲得立項資助(一般為2萬—4萬元),該項目執(zhí)行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項目經費中支出。七.項目管理要求教育部“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啟動經費申請書第一至第六項由校內項目申請人填寫,其他由上級主管部門填寫。項目執(zhí)行期一般為兩年,自教育部下文通知立項資助之日起算。項目負責人得知項目獲得資助后應立即啟動項目,并在項目完成后及時提交《教育部“春暉計劃”科研合作項目總結報告表》和相關活動圖片。超過項目執(zhí)行期沒有執(zhí)行項目或者不提交總結的,今后將取消項目申報資格。項目申報表、協議書、總結報告表均可在外事處網頁“常用下載”欄目中下載八.春暉計劃學術休假項目宗
6、旨:——貫徹國家留學工作方針,支持我國在外留學人員以多種方式報效祖國并為其創(chuàng)造必要條件;——鼓勵海外留學人員利用學術休假年回國在高校從事講學和研究,為國內創(chuàng)建世界一流大學、高水平大學和學科,培養(yǎng)高層次人才服務。海外留學人員申請條件在國外著名大學或大學強項學科任助理教授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并在本專業(yè)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重要成就。回國工作領域應屬于國家重點發(fā)展的領域和高新技術、新興交叉學科、高校重點學科,它們包括:信息科學、生命科學、材料科學、資源環(huán)境科學以及農業(yè)、能源、法律、經濟與管理科學等。受聘的海外留學人才在國內招聘高校工作期限為4個月至1年。申請和審批程序擬申請利用學術休
7、假回國工作的海外留學人才須填寫《教育部“春暉計劃”資助海外留學人才學術休假回國工作項目申請書》。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對其申請材料提出意見后送有關國內招聘高校。教育部對國內招聘高校的申請每年受理兩次。國內招聘高校于每年3月15日、9月15日前將《教育部“春暉計劃”資助海外留學人才學術休假回國工作項目申請書》報送教育部。教育部組織評審委員會對海外留學人才的申請進行審定,審定結果分別于當年5月15日、11月15日前通知國內招聘高校。資助方式教育部對受聘的海外留學人才提供往返國際旅費。教育部分別按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教授每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