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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公平責任原則適用的情況》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nèi)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適用公平責任原則適用的情況核心內(nèi)容:公平責任原則指當事人雙方對損害的發(fā)牛均無過錯,法律乂無特別規(guī)定適用無過錯原則時,由法院根據(jù)公平的觀念,在考慮當事人雙方的財產(chǎn)狀況及其他情況的基礎上,責令加害人對受害人的財產(chǎn)損害給予適當補償,由當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擔損失的一種歸責制度。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介紹適用公平責任原則適用的情況,感謝您的關注。依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以下幾種情況可以適用公平責任原則: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監(jiān)護人已盡監(jiān)護責任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侵權(quán)責任,又稱法定代理人侵權(quán)責任。民法通則第132條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
2、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責任。監(jiān)護人盡了監(jiān)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監(jiān)護責任。”由此可知,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侵權(quán)責任,適用兩個歸責原則:過錯推定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前者為基本的歸責原則,后者則是補充性的歸責原則。即損害發(fā)生后,首先推定法定代理人主觀上存在過錯,若法定代理人不能證明白己無過錯,則應承擔賠償責任;若法定代理人證明其己盡到監(jiān)護職責而沒有過錯,亦應承擔賠償責任,只是可以基于公平的考慮,適當減輕其責任。應當明確的是,依民法通則第132條第2款的規(guī)定,法定代理人侵權(quán)責任的承擔方式可能是完全責任,也可能是補充責任。即如果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個人財產(chǎn),則完全由
3、法定代理人承擔賠償配責任;如果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個人財產(chǎn),則首先應從其財產(chǎn)屮支付,不足部分由法定代理人支付。有的學者認為,民法通則第132條第2款的規(guī)定實際上確認了有財產(chǎn)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公平責任。但筆者認為,該款只是關丁法定代理人侵權(quán)責任承擔方式的規(guī)定,而且從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財產(chǎn)中支付賠償費用,盡管有公平的考慮,但這只是在其與法定代理人Z間,而非在加害人和受害人Z間考慮公平。實踐中往往存在著法定代理人的監(jiān)護職責在吋間上和空間上不確定,以致于認定法定代理人的過錯十分閑難的情形。例如,三名幼女在放學回家途屮做“摸瞎子”游戲時,
4、一幼女將另一幼女撞到,造成其左臂肱骨上端骨折錯位,花費醫(yī)療費7000多元。本案發(fā)牛于放學回家途中,學校和家長的責任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若認定學校一方或三名幼女的家長一方有過錯,則町能不利于對損害的公平承擔。因此對此類案件也可以適用公平責任原則。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V屮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司法解釋)第158條規(guī)定,“夫妻離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quán)益的,同該子女共同生活的-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困難的,可以責令耒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這一規(guī)定實際上確定了未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承擔公平責任。2、緊急避
5、險造成損害,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且避險人采取的措施又無不當?shù)拿穹ㄍ▌t第129條規(guī)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fā)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口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shù)拿袷仑熑?。’‘司法解釋?56條規(guī)定:“因緊急避險造成他人損失的,如果險情是由口然原因引起,行為人采取的措施乂無不當,則行為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要求補償?shù)?,可以責令受益人適當補償。”從以上規(guī)定可以看出,在緊急避險造成損害,危險是由口然原因引起,11避險人采取的措施又無不當?shù)南蜗?,存在適用公平責任原則的兩種具體悄況:其一,避險人為自己利益采取避險行為,即避險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其
6、二,避險人為第三人的利益采取避險行為,即受益人為第三人。在這兩種情況中,危險是山自然原因引起,且避險人采収的措施乂無不當,避險人或受益人主觀上都不存在過錯,但如來依過錯責任使避險人或受益人完全免責,由受害人承擔全部損失,又顯失公平。因此,應由法官依據(jù)案件的實際惜況,適用公平責任原則,以求保護受害人利益,實現(xiàn)公平。3、行為人見義勇為而遭受損害的司法解釋第142條規(guī)定:“為了維護國家、集體或者他人合法權(quán)益而使白己受到損害,在侵害人無力賠償或者沒有侵害人的情況下,如果侵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經(jīng)濟狀況,責令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此種情形也屬公平責任原則的適用范圍。
7、4、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損害,當事人均無過錯的司法解釋第155條規(guī)定:“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如果當事人均無過錯,應當根據(jù)公平原則酌情處理「堆放物的性質(zhì)與民法通則第126條所說的“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相似,確定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吋,應首先適用第126條所釆的過錯推定原則,推定物品堆放人有過錯,如果物品堆放人證明其沒有過錯,即當事人均無過錯,而由受害人承擔全部損失又顯失公平的,則應適用公平責任原則來分擔責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