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課件1.ppt

《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課件1.ppt

ID:50360215

大小:553.00 KB

頁數(shù):25頁

時間:2020-03-12

《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課件1.ppt_第1頁
《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課件1.ppt_第2頁
《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課件1.ppt_第3頁
《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課件1.ppt_第4頁
《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課件1.ppt_第5頁
資源描述:

《《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課件1.ppt》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教育資源-天天文庫。

1、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毛澤東曹雪芹徐本禹周杰倫一個具體的人兩大外在標志:——肖像和姓名姓名中的權利1.什么是姓名?2.姓名權在人格權中的地位?3.未成年人如何行姓名使權?4.有哪些侵害姓名權的行為?一對農村夫婦,生了個胖兒子,夫婦倆開心之余,卻為兒子取姓名發(fā)了愁,思來想去,樸實的夫婦終于給兒子取名“壽生”,祝他一生平安,長命百歲。情景劇場什么是姓名?它有什么作用?壽生漸漸的長大,18歲的他來到了省城讀高中,他很懂事,在校非常關心集體,熱心助人,成績優(yōu)異。可最近他卻不想去上學,并且向父親提出改名換姓。因為他父親姓秦,所以同學嘲笑

2、他,叫“禽獸生”,但是遭到父親的拒絕,說他忘恩負義。壽生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嗎?他爸爸有權阻止嗎?我的姓名我做主:這們的名字合法嗎?合適嗎?在壽生的強烈要求下,終于改名為秦哲凱。19歲那年,他以優(yōu)異的成績考入了中國科技大學少年班物理專業(yè)。大四時,他申請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繼續(xù)深造??伤耐瑢W馬雷得知秦已被該大學錄取后,搶先從信箱里竊取了秦的邀請信,同時以秦哲凱為名拒絕接受邀請,并推薦了他自己。馬雷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你身邊還有哪些侵犯姓名權的行為?假如你是秦哲凱,你將采取什么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作為將人區(qū)別開來的文字符號

3、,包括姓名、筆名、藝名等;姓名與某個特定人聯(lián)系。2.姓名的地位——人格的基本標志。知識點梳理1.什么是姓名?一姓名權姓名權{決定姓名使用姓名變更姓名排除他人侵害知識點梳理}年滿18周歲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須有監(jiān)護人代理。我國法律(民法通則第199條)規(guī)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何依照規(guī)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知識點梳理——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權。(決定,使用,改變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未經同意授權,擅自實施活動,抬高身價,牟取利益?!坝盟诵彰俺渌诵彰_成某種目的)侵害姓名權的行為

4、構成要件:大學畢業(yè)時,全班開心地留下難忘的畢業(yè)照。可是,兩個月后,秦哲凱卻在一張報紙上看到了自己的照片,手里還拿著一盒營養(yǎng)品,儼然像該保健品的形象代言人。秦哲凱立即打電話到該公司進行交涉。你通過哪些方式制作過你的音容笑貌?該公司的做法對嗎?為什么?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1.什么是肖像?2.肖像權在人格權中的地位?3.何為肖像權?4.未成年人如何行使肖像權?5.肖像權的特征?6.有哪些未侵害肖像權的行為?肖像是以容貌為中心的人體形象的再現(xiàn)。其制作方法豐富多樣,可以用繪畫、雕塑、剪紙、照相、攝影等各種方式再現(xiàn)某個人的音容笑貌。2.

5、肖像的地位——肖像人的人格標志。知識點梳理1.什么是肖像?一肖像權肖像權{肖像制作權肖像使用權肖像獲酬權知識點梳理}支配權未成年人使用權利時須有監(jiān)護人代理或同意。特征:a權利主體只能是特定的自然人(法人不具有)b肖像權所體現(xiàn)的基本利益是精神利益c肖像權具有明顯的財產內容(廣告明星美或丑)d肖像權屬自然人專有(劉翔的官司)e具有可重復利用性和再生性(整容)我國法律(民法通則第100條)規(guī)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知識點梳理1.凡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廣告、雜志封面、掛歷),就必

6、須取得肖像權本人的同意,否則就構成侵權。2.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肖像。3.以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侵害肖像權的行為構成要件:做賊心虛的,保健品公司接到秦哲凱的電話,說公司一時疏忽沒跟他商量,并答應支付給他一定的廣告費。秦哲凱認為自己家庭貧窮,以后還要出國留學,為了不給父母添麻煩,他就答應了,但他要求自己的照片只能在該報紙上使用。秦哲凱行使了什么權利?具體包括哪些方面?搜索我們身邊(生活中)侵犯肖像權的行為。而可口可樂將姚明形象與另兩名球員巴特爾、郭士強形象同置于易拉罐上,卻未經姚明許可。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

7、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利用帶有攝像頭的手機在未經他人允許和知情的情況下拍照并保存,但未進行個人攻擊及丑化等行為,算不算侵犯肖像權行為?通緝犯、尋人啟事照片算不算侵權?議一議(1)為新聞報道需要使用具有新聞價值的人物的肖像如政治家、外交官、知名學者、藝術家、運動員。  ?。?)國家機關執(zhí)行公務而強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如通緝令上嫌疑犯的肖像。   (3)使用在特定場合會出席特定活動的人物的肖像如參加集會、游慶典等活動的人的肖像。  ?。?)為了本人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而使用如尋人啟示上的照片;行使正當輿論監(jiān)督而使用。  ?。?

8、)為了科學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圍內使用他人肖像如出于臨床醫(yī)學教學研究在專業(yè)報刊上展示病人照片等。不屬侵犯肖像權的行為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此文檔下載收益歸作者所有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溫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數(shù)學公式或PPT動畫的文件,查看預覽時可能會顯示錯亂或異常,文件下載后無此問題,請放心下載。
2. 本文檔由用戶上傳,版權歸屬用戶,天天文庫負責整理代發(fā)布。如果您對本文檔版權有爭議請及時聯(lián)系客服。
3. 下載前請仔細閱讀文檔內容,確認文檔內容符合您的需求后進行下載,若出現(xiàn)內容與標題不符可向本站投訴處理。
4. 下載文檔時可能由于網(wǎng)絡波動等原因無法下載或下載錯誤,付費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載的用戶請聯(lián)系客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