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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周公的“天命”哲學思想及其對后世的影響.pdf》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nèi)容在應用文檔-天天文庫。
1、2014年第1期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總第190期No.12014JournalofSichuanUniversity(SocialScienceEdition)SumNo.190§哲學研究§論周公的“天命”哲學思想及其對后世的影響辜堪生,余德剛(西南財經(jīng)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四川成都610054)摘要:夏、商時代的“天命論”到周公時代發(fā)生了一個重大轉折,即從蒙昧、迷信、“命由天定”的“天命論”轉向“假天命”、“重人事”、積極有為的“天命論”。周公的“天命論”為人的理性思維的發(fā)展和主觀能動性的發(fā)揮開辟了一塊地盤。周公的“天命”哲學
2、思想對后世產(chǎn)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特別是周公提出的“天命”與“人為”(人事)的關系向題,成為綿延中國幾千年的天命世界觀的基本問題。后世儒家、墨家、道家各種各樣的天命觀基本上都是在這塊地盤上生長、發(fā)展起來的,它們都在不同程度上吸收了周公天命觀的某些思想養(yǎng)料,又都在不同程度上或批判、或發(fā)展了周公的天命思想。關鍵詞:天命;人為;蒙昧主義;理性主義中圖分類號:B22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6-0766(2014)O1-0043-08周公作為中國歷史長河中第一個大思想家、大政治家在學術界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周公的哲學思想?yún)s相對被后人所忽略了
3、。其實,周公也稱得上是中國古代十分杰出的哲學家。無論是東方民族還是西方民族,人類的哲學意識莫不是萌芽于對“天”(宇宙)的猜測及“天人”關系的認識。正如康德所言,仰望星空在我心靈中喚起驚奇和敬畏,并激起自己的使命感。眾所周知,西方古代對“天人”關系的認識得出了“天人相分”的結論,并孕育了“此岸世界”與“彼岸世界”的宗教意識;中國古代對“天人”關系的認識則得出了“天人合一”的結論,并孕育了中華民族早期獨特的“天命論”世界觀。夏、商時代的“天命論”到周公時代發(fā)生了一個重大轉折,即從蒙昧、迷信、“命由天定”的“天命論”轉向“假天命”、“重人事”
4、、積極有為的“天命論”,從而開啟了中國文化特有的人文主義傳統(tǒng)。周公正是這個重要思想的始作俑者。一、夏、商“蒙昧主義天命論”周公作為中國古代最杰出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他的“天命論”世界觀也必然有其獨特之處。為了突出他的“天命論”特色,有必要先疏理一下周公之前的“天命論”思想。我們知道,自從夏部落的貴族禹打破了部落選舉首長的“禪讓”制,實行“傳子”的世襲制后,就面臨著一個如何解釋“王位子繼”的合法性、必然性的問題。啟在父親禹的培植下企圖得到王位,首先就遭到東夷部落首領伯益的反對,“益干啟位,啟殺之”。(《史記·夏本紀》)伯益被殺之后,啟奪得王
5、位,又遭到居住在今陜西雩縣境內(nèi)的有扈氏的舉兵反抗。啟率兵討伐,并作了戰(zhàn)前動員,鄭重地發(fā)布了動員令,即我們所知道的《甘誓》。在《甘誓》中,啟第一次假“天”之命來為自己討伐有扈氏作論證:“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罰?!?《尚書·甘誓》)有扈氏的罪行非常簡單,僅是“威侮五行,怠棄三正”而已,就是說有扈氏上不敬天象,下不重大臣(“三正”指二、三大臣)。啟為什么不把有扈氏反對他稱王作為一大罪狀呢?這正說明“王位子繼”在當時并不具有合法性和必然性。于是啟便假借“天”意來為自已討伐有扈氏作論證。這種15實當然顯
6、得乏力,所以啟便輔之以賞賜和嚴厲的懲罰來利誘和威嚇部屬:“用命,作者簡介:辜堪生(1948一),男,四川南充人,西南財經(jīng)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余德剛(1970一),男,西南財經(jīng)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樂山師范學院副教授。43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總第190期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則即戮汝?!?《尚書·甘誓》)就是說,不努力完成命令的,便在神社前給予懲罰,將他們加以刑戮或淪為奴隸。可見,夏啟開創(chuàng)了以“天命”佐證“王位子繼”合理性及“君權神授”之先河,即所謂“有夏服天命”(《尚書·召誥》)?!疤臁?,按《說文解字》云:“天
7、從一大?!薄按蟆弊值募坠俏慕鹞慕韵笕诵危酥蠟樘?,原指太空,其處高遠,其形遠大,是自然崇拜的對象之一,夏啟則賦予了“天”以至高無上的神性,把茫茫蒼穹的自然之天變成了“天神”、“天帝”、“上帝”,變成了統(tǒng)攝百神的至上神。它反映了夏朝奴隸主君主專制的社會制度業(yè)已形成,正如馬克思所說:“宗教本身是沒有內(nèi)容的,它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間。”①“許多神的全部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都轉移到一個萬能的神身上,而這個神本身又只是抽象的人的反映”。②夏朝一方面在人間開創(chuàng)了奴隸主君主專制制度,另一方面又在天國塑造了統(tǒng)攝百神的天帝。但此時的天帝和人間的君主
8、尚無“血緣”紐帶聯(lián)系,天帝與君主是兩分的,君主只是去服從天帝的命令,代天行事,即所謂“有夏服天命”(《尚書·召誥》)。到了殷商,統(tǒng)治者繼承和發(fā)展了夏的天命觀,不同的是,天帝與君主已攀上了“血緣”紐帶聯(lián)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