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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銅峽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青銅峽分公司吊具管理標準文件編號:QTXFGS/AJH-SJ(2014)-028文件版本:第一版受控狀態(tài):受控編制人:寇傳東審核人:鄧永林批準人:韓福生文件頁數:7頁文件發(fā)布日期:2014年4月22日文件生效日期:2014年4月22日;..1.目的確保各種吊具的規(guī)范化管理,保證吊具處于安全狀態(tài)。2.范圍本標準規(guī)定了青銅峽分公司內起重吊具(鋼絲繩、吊帶、吊索)的安全使用和檢查。本標準適用于青銅峽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各部室、各車間(站)。3.規(guī)范性引用/應用文件3.1引用文件《冶金吊具》Y
2、B/T089.2-1996(2006年確認)《冶金吊具分類》YB/T089.1-1996《冶金吊具技術條件》YB/T089.1-19963.2應用文件《起重機機設計規(guī)范》BG3811《鑄造鋁合金技術條件》GB1176-874.術語和定義無5.職責5.1生產技術部5.1.1吊具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制定制度,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貫徹執(zhí)行情況,對吊具購置計劃的提報、選型、配置、檢驗、保管、使用、報廢等工作進行全過程管理監(jiān)督,組織編制吊具配備標準,明確各生產車間、班組應配備的吊具類型、技術等級、數量等要求。5.1.2負責安全帶
3、(繩)、鋼絲繩、等吊具進行定期檢驗。5.2安全與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察部5.2.1依據勞動保護有關法律,將吊具管理納入勞動保護監(jiān)督范疇,對吊具使用管理過程進行監(jiān)督,及時糾正吊具管理中的違章、違法行為。5.3各車間(站)5.3.1是吊具的日常管理部門,負責吊具的領用、發(fā)放、保管、維護、檢驗、1;..建檔等工作。5.3.2安監(jiān)人員負責本單位吊具的監(jiān)督管理,結合本單位生產實際,負責申報吊具購置計劃,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吊具保管、使用、檢驗、失效、報廢等工作。5.3.3應建立健全吊具臺賬,編制吊具清冊,保存檢驗試驗報告,指定吊具管理專責
4、人,明確保管、存放、維護等職責。6.管理內容和方法6.1識別與配置6.1.1生產技術部應組織各吊具使用單位依據工作性質、風險評估的結果識別需要使用的各類吊具。6.1.2生產技術部負責編制吊具配備標準,明確各單位、班組應配備吊具的類型、技術等級、數量等。6.1.3生產技術部應根據吊具購置計劃、庫存數量和配備標準編制吊具配備計劃,統(tǒng)一安排吊具的配備工作。6.1.4各單位安監(jiān)人員根據生產技術部統(tǒng)一安排,做好吊具的領用、發(fā)放、建檔、建卡等工作,做好吊具領用、發(fā)放記錄、簽字工作。6.1.5吊具的配置費用應納入年度預算。6.
5、2申報及領用6.2.1各車間(站)按照吊具配備標準和實際需要提出購置計劃,報生產技術部審核,經批準后實施。6.2.2購置的吊具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吊具檢測檢驗機構鑒定合格的產品。新購產品必須具有產品許可證、出場試驗合格證、產品鑒定合格證、使用說明書。6.2.3新購進的吊具到貨后,應對吊具的“三證一書”和廠家、型號、數量進行查驗,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6.2.4新購置的吊具入庫后,應及時安排吊具進行相關實驗,經試驗合格的吊具方可配發(fā)使用單位。6.3吊具保管6.3.1吊具必須有統(tǒng)一的設備名稱、使用編號。2;..6.3.2
6、吊具的使用編號要體現唯一性、永久性,標識部位應醒目、不易脫落、不影響使用性能。6.3.3各車間(站)對逐臺(件)吊具建立臺賬,編制吊具清冊,做到帳、物、試驗報告相符。6.3.4吊具應存放在干燥通風和溫度適宜的櫥柜內或構架上,按編號定置存放。6.4吊具檢查與使用6.4.1班組使用前對本班組所保管的吊具進行一次外觀檢查。6.4.2車間對所轄班組吊具的保管和使用情況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6.4.3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6.4.4吊具使用前必須試驗合格,并有使用人或保管人按標準要求進行外觀檢查,不合格的
7、禁止使用。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吊具的人員都必須接受培訓,了解吊具結構和性能,數量掌握使用方法,并做到“三會”,即會檢查吊具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吊具、會正確維護和保養(yǎng)吊具。6.5吊具檢驗/校驗6.5.1需要檢驗/校驗的吊具應依據標準定期進行檢驗/校驗,委托質量檢測中心、動力分公司對吊具進行檢驗,并保存相關檢驗/校驗記錄。自校吊具應建立對比校驗技術標準。6.5.2超期未檢驗/校驗的吊具應進行標識及隔離,不得用于生產現場。6.5.3需檢驗/校驗的吊具應由使用單位于檢驗/校驗到期前30日內向生產技術部提交吊具檢驗/校驗申
8、請,待生產技術部審核批準后,由生產技術部統(tǒng)一組織檢驗/校驗。6.6吊具報廢6.6.1新購置的吊具經預防性試驗不合格或達不到相關技術標準及使用說明書中規(guī)定的技術指標,應立即退貨。6.6.2在使用或保管存儲期內遭到損壞或超過有效使用期限,經檢驗未達到原規(guī)定的有效防護功能的。6.6.3外觀檢查已嚴重損壞。7.附則7.1本標準由分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3;..7.2本標準自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