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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縣城中心主城區(qū)土地房屋征收補償辦法》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南靖縣城中心主城區(qū)土地房屋征收補償辦法為進一步規(guī)范南靖縣城中心主城區(qū)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工作,切實維護征收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和諧征收,保障城市建設的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南靖縣城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適用范圍本補償辦法適用于南靖縣城中心主城區(qū)(由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范圍)土地、房屋(建筑物、構筑物、附屬物)征收,需要進行補償、安置的。第二條征收區(qū)域以規(guī)劃部門確
2、定的項目征收紅線圖為準。第三條征收人、征收部門、征收實施單位、被征收人、征收期限(一)征收人:南靖縣人民政府(二)征收部門:南靖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南靖縣國土局-18-征收部門可自行或委托征收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簽訂《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簡稱《協(xié)議》)。(三)征收實施單位:山城鎮(zhèn)人民政府、各項目業(yè)主。各項目成立相應指揮部為該項目征收指揮協(xié)調機構。(四)被征收人:項目征收紅線范圍內的土地、建筑物、構筑物及附屬物、地面附著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五)征收期限:以南靖縣人民政府發(fā)布征收決定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期限為準。第四條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資金各項目設立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專項資金,??顚S?/p>
3、,接受征收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第五條土地房屋權屬及補償面積的認定(一)權屬認定。被征收房屋和土地的權屬以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宅基地使用證等記載的權利人為準,若有爭議的,以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為準,以權屬證書或生效法律文書上登記的權利人為被征收人;沒有上列權屬證書或生效法律文書的,以實際所有人為被征收人,不得析產分戶或分割轉讓。(二)補償面積認定1.被征收房屋和土地的補償面積以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宅基地使用證等登記的面積為準,若有爭議的,以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為準。-18-2.符合下列情形的,可視為
4、土地或房屋手續(xù)完整,按記載的面積為準。(1)持有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的;(2)國土部門批準的建設用地批準書,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城鄉(xiāng)集體(個人)住宅建設準建證、建設開工證等合法有效文書依據資料的;(3)已經向縣、鎮(zhèn)人民政府,國土、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繳交行政處罰稅費的,提供經拍賣取得產權相關資料的。(4)相關批準證件或紅線圖中只記載建筑面積沒有標明層數的,以該建筑面積為準建面積;只標明層數,沒有記載建筑面積的,以記載的用地面積乘以批建層數的面積為準建面積;有記載建筑面積同時標明層數的,按上述方法取較大值為準建面積。3.征
5、收范圍內手續(xù)不完整的房屋,若被征收人能在征收公告期限內主動簽訂《協(xié)議》并完成房屋搬遷騰房的可按下列規(guī)定認定其有效面積:(1)征收房屋屬1995年版地形圖上有標明但未經批準的,以原房屋實際建筑面積給予認定。(2)征收房屋屬1995年版地形圖上無標明但2008年航拍地形圖有標明未經批準的,以原房屋實測建筑面積的80-18-%給予認定。(3)征收房屋屬2008年航拍地形圖上沒有標明的但2014年2月17日前已建設完整的,以原房屋實測建筑面積的60%認定。(4)征收房屋屬2014年2月17日至項目征收公告發(fā)布之日止期間新建、續(xù)建、改建、擴建完整的和本項上述2、3目未予以認定的房屋面積,能
6、在征收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內按要求簽訂《協(xié)議》并完成搬遷騰房的,可按不同的建筑結構(框架720元/㎡,磚混加結構柱690元/㎡,磚混660元/㎡,磚木、土木、石結構390元/㎡)補給建筑材料費,用地按原用途補償,不享受本辦法相關的補助、獎勵,不予產權調換。(5)征收公告發(fā)布之日后建設的違法建筑物面積一律不予認定,一律不予補償。4.被征收房屋設有閣樓、梯間的,檐口高度凈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房屋補償;在上述各版地形圖上無標明的,其時間節(jié)點按與其所接觸的下一層房屋對應年份地形圖標明認定;檐口高度凈高不足2.2米,不作為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按附屬物給予補償。5.沿街走廊面積按實際面積的50%計
7、入房屋面積給予補償。6.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按《房產測量規(guī)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7986.1-2000)規(guī)定計算。-18-(三)被征收人提供的產權證明所記載(標明)的地址、四至范圍必須與被征收的土地房屋情況相符。(四)被征收房屋、土地權屬、面積、用途認定由縣國土局及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和其他相關部門抽調專業(yè)人員組成產權認定小組認定,對部分手續(xù)不完整房屋或土地的認定及處理方案,由產權認定小組提出意見,報各項目指揮部研究確定。第六條房屋權屬不清的處理辦法征收無產權證明、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