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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車相關的基礎知識2010.12汽車相關的基礎知識◆汽車的分類;◆車輛識別代號編碼和機動車編號規(guī)則;◆汽車的主要技術參數(shù)和性能指標;◆汽車的構造和常識。汽車的分類一、按用途分類:1.貨車、2.越野汽車、3.自卸汽車、4.專用汽車、5.牽引汽車、6.客車、7轎車。二、按結構分類:1、按汽車的行走方式進行分類;2、按動力裝置進行分類、3、按發(fā)動機位置和驅(qū)動方式分類;4、按驅(qū)動方式進行分類;5、按發(fā)動機位置和驅(qū)動方式分類;6、按有無車架進行分類。三、按公安機關管理分類:1、大型汽車、2、小型汽車一、按用途分類:1、貨車:(微型、輕型、中型、重型)微型貨車:是公路運行時,廠定最大總質(zhì)量小于
2、或等于1.8噸的貨車輕型貨車:是公路運行時,廠定最大總質(zhì)量大于1.8噸但小于或等于6噸貨車中型貨車:是公路運行時,廠定最大總質(zhì)量大于6噸但小于或等于14噸的貨車重型貨車:是公路運行時,廠定最大總質(zhì)量大于14噸的貨車2、越野汽車輕型、中型、重型、超重型、3、自卸汽車輕型、中型、重型、礦用、4、專用汽車廂式、罐式、起重舉升、專用自卸、倉柵式特種結構、5、牽引汽車半掛牽引、全掛牽引、6、客車微型客車:是車輛長度小于或等于3.5米的客車輕型客車:是車長度大于3.5米但小于或等于7米的客車中型客車:是車輛長度大于7米但小于或等于10米的客車大型客車:是車輛長度大于10米的客車特大型客車:是鉸
3、接客車和雙層客車7、轎車:微型轎車:是發(fā)動機的排量小于或等于1升的轎車普通級轎車:是發(fā)動機的排量大于1升且小于或等于1.6升的轎車中級轎車:是發(fā)動機的排量大于1.6升且小于或等于2.5升的轎車中高級轎車:是發(fā)動機的排量大于2.5升且小于或等于4升的轎車高級轎車:是發(fā)動機的排量大于4升的轎車二、按結構分類:1、按汽車的行走方式進行分類;(輪式、履帶、半履帶)2、按動力裝置進行分類;(汽油、柴油、液化氣、電等)3、按發(fā)動機位置和驅(qū)動方式分類;(前置、中置、后置)4、按驅(qū)動方式進行分類;(前輪、后輪、全輪)5、按發(fā)動機位置和驅(qū)動方式分類;(前置前驅(qū)FF、前置后驅(qū)FR、后置后驅(qū)RR、中置后
4、驅(qū)MR)6、按有無車架進行分類。三、按公安機關管理分類:1、大型汽車:(總質(zhì)量≥4500千克,或車長≥6m,或乘坐人數(shù)(不含駕駛員)≥20人的汽車稱為大型汽車。大型客車、大型貨車、欄板式大貨車、廂式大貨車、傾卸大貨車、其它大貨車大型特種車、大型專用載貨車、大型其它專用車2、小型汽車(總質(zhì)量<4500千克,或車長<6m,或乘坐人數(shù)(不含駕駛員)<20人的汽車稱為小型汽車。①小型客車:吉普型小客車、旅行型小客車、轎車型小客車、其它小客車②小型貨車:欄板式小貨車、廂式小貨車、傾卸小貨車、其它小貨車③小型特種車④小型專用載貨車⑤小型其它專用車注:汽車總質(zhì)量:是指裝備齊全時的汽車自身質(zhì)量與按
5、規(guī)定裝滿客(包括駕駛員)、貨時的載質(zhì)量。政府淘汰補助黃標車分類1、大客車:(車輛長度大于10M的客車)(20座以上)2、重貨車:(是公路運行時,廠定最大總質(zhì)量大于14噸的貨車)3、中型客、貨車:(中型客車:車輛長度大于7米但小于或等于10米的客車)、(主要17-19座)(中型貨車:是公路運行時,廠定最大總質(zhì)量大于6噸但小于或等于14噸的貨車)(6噸以上,14噸級以下貨車)4、小型客車:吉普型小客車、旅行型小客車、轎車型小客車、其他小客車。(由于政策的原因不在補貼之列)5、微客貨輕貨車:(微型客車:是車長度小于或等于3.5米的客車)(主要是小面)(微型貨車:是公路運行時,廠定最大總質(zhì)
6、量小于或等于1.8噸的貨車)(輕型貨車:是公路運行時,廠定最大總質(zhì)量大于1.8噸但小于或等于6噸貨車)(指6噸以下貨車)車輛識別代號編碼和機動車編號規(guī)則車輛識別代號編碼是汽車的“出生證,身份證”。是核查汽車的身份真?zhèn)蔚闹匾侄巍;景塑囕v的所有信息。因此從事舊車經(jīng)營的人,了解識別代碼很有必要。一、車輛識別代號(VIN)管理規(guī)則VIN車輛識別代號編碼”由一組字母和阿拉伯數(shù)字組成,共17位,又稱17位識別代號編碼。它是識別一輛汽車不可缺少的工具。V1N的每位代碼代表著汽車的某一方面信息參數(shù)。按照識別代號編碼順序,從VIN中可以識別出該車的生產(chǎn)國別、制造公司或生產(chǎn)廠家、車的類型、品牌
7、名稱、車型系列、車身形式、發(fā)動機型號、車型年款、安全防護裝置型號、檢驗數(shù)字、裝配工廠名稱和出廠順序號碼等。我國機械工業(yè)部于1996年12月25日發(fā)布了(車輛識別代號(VIN)管理規(guī)則),規(guī)定:從1999年1月1日后,適用范圍內(nèi)的所有新生產(chǎn)車必須使用車輛識別代號。也就是說1999年以前沒有使用17位識別代號編碼。因此我們在驗車的時候要注意。不要以為車架號不是17位就有問題。1、代碼規(guī)則的基本要求(1)每—輛汽車、掛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都必須具有車輛識別代號。(2)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