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天天文庫
瀏覽記錄
ID:5512396
大?。?2.50 KB
頁數:3頁
時間:2017-12-16
《貴州師范大學張英駿教授助學金管理辦法(試行)》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應用文檔-天天文庫。
1、貴州師范大學張英駿教授助學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加拿大僑民葉清平先生抗日戰(zhàn)爭期間受教于張故教授英駿門下,為幫助我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完成學業(yè),決定在我校設立“張英駿教授助學金”。為保證該助學金的規(guī)范運作,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張英駿教授助學金”僅限于資助我校正式注冊的貴州籍貧困山區(qū)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本科生,不能另作他用。第二章受資助條件及資助標準第三條“張英駿教授助學金”評定條件未獲得任何高額社會資助(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貴州籍貧困山區(qū)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本科生,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優(yōu)先考慮:(一)孤殘(失去雙親或有殘疾)家
2、庭的貧困大學生;(二)由社會公益事業(yè)捐資讀完中學階段的貧困學生;(三)享受最低生活補貼家庭的貧困學生。第四條“張英駿教授助學金”受助學生從一年級新生中遴選(中途變更除外),每年2名,原則上四年享受資助,資助標準為每人3600元/學年。第三章評定程序和助學金發(fā)放第五條評定程序:3(一)符合條件的學生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以學院為單位受理;(二)學院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在本學院公示后,上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各學院上報的學生材料進行審核,并送資助方和張英駿教授之親屬最終審定;第六條為加強監(jiān)督管理,
3、確保受助學生將助學金用于學習和生活必需,避免挪作他用,助學金采取按學期發(fā)放的形式,受資助學生憑身份證、學生證到學校計財處領取。第四章受助學生的終止和變更第七條終止。受助學生出現以下情形之一者,將終止資助:(一)弄虛作假,瞞報家庭狀況和經濟收入者;(二)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繼續(xù)學業(yè)者,如退學、休學、轉學及自動離校等;(三)揮霍浪費,品行不端,無故不參加公益活動者;(四)違法違紀受處罰者;(五)學習不努力,在學年內有四門及以上教學計劃規(guī)定修讀課程考試(考查)不合格。第八條變更。因特殊情況發(fā)生受助學生被終止的情形,將變更余下部分助學金的受助人。第九條
4、學校和學院3要加強對受助學生的教育、引導和管理。學生一經受助,應盡量避免變更,如果必須變更時,學校須向捐資人說明,并提供相關書面材料。第五章受助學生的管理第十條各學院建立張英駿教授助學金獲得者檔案,建立受助學生聯系制度,定期了解受助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情況。第十一條受助學生應在每個學期末主動向學院、學校和資助方書面報告學習、生活和思想情況。第十二條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設立監(jiān)督電話和電子信箱,對張英駿教授助學金評選過程進行監(jiān)督。第十三條本辦法由貴州師范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貴州師范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2008年3月4日3
此文檔下載收益歸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