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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雙重目的論之批判與重構》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nèi)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刑事訴訟雙重目的論之批判與重構關鍵詞:刑事訴訟目的/打擊犯罪/保障人權/正當程序/范式轉換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界權威觀點始終認為,刑事訴訟,從本質(zhì)上講是國家行使刑罰權的活動。(注:參見陳光中主編:《外國刑事訴訟程序比較研究》,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第1頁;陳光中、徐靜村主編:《刑事訴訟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頁;樊祟義主編:《刑事訴訟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5頁;宋世杰:《刑事訴訟理論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頁,等等.)揭露、證實和打擊犯罪,實現(xiàn)國家刑罰
2、權,則是現(xiàn)代刑事訴訟的首要目的;同時,刑事訴訟具有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的雙重目的,并且這兩個方面結為有機的統(tǒng)一體,兩者并重,缺一不可,即所謂“刑事訴訟目的雙重論”,(注:參見陳光中、徐靜村主編:《刑事訴訟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8頁;樊崇義主編:《刑事訴訟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34頁;宋英輝:《刑事訴訟目的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84頁;李心鑒:《刑事訴訟構造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137頁;甄貞:《刑事訴訟法學研究綜述》,法律出版社
3、2001年版,第27頁;宋世杰:《刑事訴訟理論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86頁,等等.幾乎所有高等院校的刑事訴訟法學教材和其他法學文獻千篇一律地主張或接受了刑事訴訟雙重目的論,至今鮮見任何疑義,學術影響相當廣泛。)在已經(jīng)發(fā)表的法學著述文獻中,上述觀點已經(jīng)成為中國法學界對刑事訴訟目的論的經(jīng)典式闡釋,并作為刑事訴訟法學的重大理論成果寫入了教科書,有些學者甚至主張今后刑事訴訟法再修改仍然應當堅持上述雙重論,(注:參見陳光中:《刑事訴訟法再修改之基本理念》,《政法論壇》2004年第3期.筆者近期多次參
4、加了刑事訴訟法修改研討會,很多學者和官員仍然主張應當堅持以刑事訴訟目的雙重論為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指導思想,已經(jīng)出版的關于刑事訴訟法修改的專家論證稿,也一致沿襲上述學術主張.)學術影響可謂空前。應當說,這種傳統(tǒng)的刑事訴訟目的雙重論的提出,特別是把保障人權單獨列為刑事訴訟所追求的兩大目的之一,在20世紀末期確實極大地推動了刑事訴訟法學研究,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并對中國社會民主化、法治化進程確實產(chǎn)生了積極而廣泛的影響。(注:中國社會曾經(jīng)一度將人權保障視為“資產(chǎn)階級的專利”、“資產(chǎn)階級精神污染”等而令人望而生厭,學術
5、界也對此諱莫如深.所以,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率先把人權保障視為中國現(xiàn)行法的內(nèi)在精神,應當視為是對中國法學的重大理論貢獻,特別是以陳光中教授為代表的老一輩法學家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并取得了巨大的學術成就,這是首先應當予以明確肯定的.)中國現(xiàn)行刑事訴訟法在較大程度上承襲了這種學術觀點,(注:可參見1997年前后所發(fā)表的一系列刑事訴訟法學方面的文獻.代表性的有,陳光中、嚴端主編:《中國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與論證》,中國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第24-25頁,等等.)并逐步演化成為當今刑事司法的基本理念。 但是,傳統(tǒng)的
6、刑事訴訟目的雙重論并沒有能夠準確地闡釋現(xiàn)代刑事訴訟目的理論的本質(zhì)性特征,特別是把打擊犯罪仍然作為刑事訴訟的首要目的,則是對現(xiàn)代刑事訴訟目的理論的重大誤讀。這一陳舊過時的理論范式已經(jīng)遠遠不能適應當今深刻變革的社會和時代發(fā)展的需求,理論先導的作用基本喪失,且在司法實踐中也是相當有害的,已經(jīng)成為滋生冤假錯案現(xiàn)象的主要思想根源。(注:在本文寫作過程中,又接連發(fā)生了震驚全國的河北省聶樹斌強奸殺人冤案(已被錯誤執(zhí)行死刑)、李久明殺人冤察(錯判無期徒刑)、海南省孫萬剛殺人冤案(三次被錯判無期徒刑)、云南省王樹紅強奸殺人冤
7、案(被刑訊逼供致7級殘疾、羈押299天)、湖北省余祥林殺妻冤案(曾經(jīng)被錯判死刑)等,不免令人不寒而栗.如此慘痛的代價和教訓,難道還不能夠催人警醒嗎?!這些冤假錯案產(chǎn)生的最根本原因,實質(zhì)上是由于有罪推定思想占據(jù)上風,刑事訴訟法的人權保障功能在打擊犯罪的喧囂中喪失殆盡,刑事訴訟法實際被異化為行政性的治罪法或赤裸裸的打擊犯罪法.在這樣的法制環(huán)境中,冤假錯案必然成為雙重論所衍生的副產(chǎn)品.)實際上,現(xiàn)代民主法治社會刑事訴訟程序所承載的目的應該是正當程序和保障人權,所有刑事訴訟基本理論的預設,無不以正當程序和保障人權為
8、出發(fā)點和歸宿。在本質(zhì)意義上,刑事訴訟法只能是刑事司法領域中的人權保障法和維護正當程序的限權法,而絕不應當視為是打擊犯罪法,更不應當將刑事訴訟目的視為是打擊犯罪與人權保障的混合體。所以,廢棄傳統(tǒng)的雙重論,努力實現(xiàn)刑事訴訟目的由傳統(tǒng)的雙重論向正當程序和保障人權為中心的范式轉換,則是當前中國刑事訴訟法學面臨的最緊迫、最艱巨、最具根本性和挑戰(zhàn)性的學術任務,直接決定著21世紀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的基本走向,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