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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雜劇與兩宋黨爭簡論的論文》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宋代雜劇與兩宋黨爭簡論的論文存文獻中的宋代雜劇片斷,具有鮮明的時事劇特色,較為集中地反映了關乎國家民族興衰存亡的兩宋黨爭,從一個獨特的角度為我們研究歷史和戲劇藝術提供了便利?! £P鍵詞:宋代雜??;慶歷黨爭;新舊黨爭;慶元黨禁;和戰(zhàn)之爭 中圖分類號:j8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04(2012)01-0116-05 一 宋代的科白類滑稽戲有一個突出的特點:“大抵全以故事世務為滑稽?!本腿味毕壬秲?yōu)語集》所收錄的八十余個劇目來看,也多為“時事劇”。這些劇作在反映官貪吏苛、科考弊害、生靈涂炭的同時,較為集中地反映了關乎國家、民族及個人利益的兩
2、宋黨爭,主要為“新舊黨爭”和“以和戰(zhàn)為黨爭”等相關內容,從一個獨特的角度為我們研究歷史和戲劇藝術提供了便利。 載于史冊的兩宋黨爭有“慶歷黨爭”、“新舊黨爭”、“慶元黨爭”。宋雜劇對“慶歷黨爭”沒有反映,反映較多的是“新舊黨爭”。此外,從北宋初以至南宋敗亡,宋王朝在遼、夏、金、元的不斷脅迫之下,一直是屈辱事敵。朝中的政治派別與政治斗爭,往往與國家和戰(zhàn)決策密切相關。于是主和主戰(zhàn)之爭又往往與朝中朋黨之爭糾結在一起,“以和戰(zhàn)為黨爭”,這在兩宋之交的雜劇中有較多的表現(xiàn), 王安石變法的是非功過,歷史自有公論。令我們感興趣的是,當我們把宋代雜劇中相關劇作與約產生于南宋的話本
3、《拗相公》、元雜劇中反映有關新舊黨爭中王安石、蘇東坡的政治糾葛的劇作,以及擬話本中《王安石三難蘇學士》這一系列作品對照研討時,我們發(fā)現(xiàn)在通俗文學領域中,蘇軾總是被肯定、被同情的對象,而王安石和他推行的新法以及有關的追隨者,則是被鞭撻、被諷刺的對象。. 宋雜劇中,有兩個小戲是寫蘇東坡的。其中,《不笑所以深笑》是說其文句特點,《頭上子瞻》則是贊美其神采的。但此劇與新舊黨爭無關,而另一則小戲卻與黨爭相關: 東坡先生近令門人輩作人不易物賦,或戲作一聯(lián)曰:“優(yōu)其幾而襲其裳,豈惟孔子;學其書而戴其帽,未是蘇公。”腐囚言之。公笑曰:“近扈從宴醴泉觀,優(yōu)人以相與自夸文章為戲者
4、。一優(yōu)丁仙現(xiàn)曰:‘吾之文章,汝輩不可及也。’眾優(yōu)曰:‘何也?’曰:‘汝不見吾頭上子瞻乎?’上為解顏?!睋?jù)宋代《王直方詩話》載:“蓋元祐之初,士大夫效東坡頂短沿高桶帽,謂之‘子瞻樣’?!彼杂羞@個笑劇。這個劇目原本也與黨爭無關,但到了徽宗朝,君臣崇尚熙寧變法,黨同伐異,曾在元祐間風行一時、士人們引以為式的“子瞻樣”便成為奸邪的象征。丁傳靖《宋人軼事匯編》引《師友雜志》曰: 崇寧初,衣服尚窄袖狹緣,有不如是者皆取怒于時。故當時章疏有云:“褒衣博帶,尚存元祐之風;矮帽幅巾,猶襲奸臣之體?!鄙w東坡喜戴矮帽,當時謂之東坡帽;魯直喜戴幅巾,故言猶襲奸臣之體也。 宋代黨爭是
5、十分嚴酷的,凡上了黨人碑的官員均遭貶放,死去的也要追貶。蘇、黃文詩被禁,凡黨人子弟不得入京城,不得與黨人通婚,甚至連蘇、黃所戴巾帽樣式,也在禁絕之列。《頭上子瞻》雜劇為我們透露了個中消息。 但涉及北宋新舊黨爭相關人物的劇作,更多的是對王安石所推行的新法及其追隨者的諷刺和鞭撻。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本為富國強兵、利國利民,具有極強的現(xiàn)實針對性和可行性,但由于種種原因,最終以失敗告終。究其原委,守舊派的反對固然是一方面,但其用人的失誤是其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法非不善,用人不當,原想利民,反為擾民害民,最后誤國、誤民,也害了王安石自己。晚年的王安石對此有過深刻的反省。他
6、在《與參政王禹玉書》中曾痛苦地說:顧自念行不足以悅眾,而怨怒實積于親貴之尤;智不足以知人,而險波常出于交游之厚。 宋雜劇中對那些阿附王安石的無恥小人,也對王安石急于用人、不加選擇的做法給以辛辣的諷刺: 熙寧間,王介甫行新法,欲用人材,或以選人為監(jiān)司。趙濟、劉誼皆雄州防御推官,提單常平等事。薦所部官改官,而舉將自未改官。蓋用才不限資格,又不欲便授品秩,且惜名器也。其時多引人上殿,伶人對上作俳,跨驢直登軒陛,左右止之。其人曰:“將謂有腳者盡上得?!彼]者少沮。廟堂之上,官府之中,“將謂有腳者盡上得”,連四條腿的驢頭馬面都可橫行一時,新法執(zhí)行的效果,可以想見?! ⊥醢?/p>
7、石新法施行,逢迎者唯其馬頭是瞻,順承其意者大多官運亨通。面對這一群官僚動物,蘇軾曾譏之為“有甚意頭求富貴,沒些巴鼻便奸邪”。這樣,新法的施行很快變了味兒。原本是王安石任下層官吏時行之有效的“青苗法”,變成了各級官吏攤派聚斂、搜刮民財?shù)摹罢袆印薄K^“青苗錢”,是指春秋播種之際,一些貧民由于天災人禍等原因,無力耕種,政府便向他們借貸種子錢,等耕種有了收獲之后,再連本帶息歸還政府。這本是于國于民均有利的事情,但在執(zhí)行過程中,由于百姓上交“青苗錢”的多少成為一個官員升遷的資本和朝廷衡量一個官員政績的“硬件”,于是這項利民之舉,很快就成了名正言順的攤派——你借也得借,
8、不借強行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