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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承壓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行業(yè)資料-天天文庫。
1、國家核安全局文件國核安發(fā)〔2005〕41號關于印發(fā)《關于執(zhí)行〈民用核承壓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問題的說明》和《民用核承壓設備資格許可證持證單位報告制度》的通知各有關單位: 為了適應核電自主化形勢發(fā)展的需要,加強核承壓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現發(fā)布《關于執(zhí)行〈民用核承壓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問題的說明》、《民用核承壓設備資格許可證持證單位報告制度》,請有關單位遵照執(zhí)行。? 附件:1.關于執(zhí)行《民用核承壓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問題的說明 ???????????2.民用核承壓設備資格許可證持證單位報告制度 ? 二○○五年四月五日 ? 主題詞:加強核
2、承壓設備監(jiān)督管理通知 關于執(zhí)行《民用核承壓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問題的說明 《民用核承壓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以下稱HAF601)自1992年3月發(fā)布以來,一直有效指導著我國民用核承壓設備的核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為了適應核電自主化形勢發(fā)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核承壓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現對執(zhí)行HAF601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申請核承壓設備活動資格許可證的單位直接向國家核安全局提出申請,由國家核安全局負責資格審查和頒發(fā)證件。對已持有核承壓設備活動資格許可證的單位,在許可證有效期5年內未進行過核承壓設備活動的,換證時按重新取證辦理?! 《?、申請核承
3、壓設備制造資格許可證的單位,應針對申請的目標產品,選擇有代表性的樣機或模擬件,按核質量保證體系的要求進行試制活動。國家核安全局將根據其結果和過程控制情況,確定申請單位從事核承壓設備制造的能力。必要時,國家核安全局將對其試制過程進行檢查?! ∪?、持證單位應認真執(zhí)行《民用核承壓設備活動資格許可證持證單位報告制度》。持證單位法人代表變動時,應在生效后一個月內,向國家核安全局報送由新法人代表簽署的政策聲明。持證單位對經國家核安全局審查的《核承壓設備活動質量保證大綱》中的其他變動,應報國家核安全局重新審查。 四、國家核安全局發(fā)現持證單位的生產場所、人力資源、技術裝備、技術能力、檢
4、驗手段、試驗條件等不能維持申請時水平的,采取以下措施: (一)情節(jié)不嚴重的責令改正?! 。ǘ┣楣?jié)較嚴重或責令改正但不滿足要求的,暫停該單位的資格許可證。被暫停資格許可證的單位應積極采取整改措施,通過整改并經國家核安全局檢查合格后,可恢復資格許可證;一年內不能恢復的,資格許可證自動撤銷。 ?。ㄈ┣楣?jié)嚴重或在短期內無法恢復的,撤銷該單位資格許可證?! ∥?、對核安全法規(guī)標準要求進行“設備鑒定”的核承壓設備,應在制造活動開始前,完成該核承壓設備的“設備鑒定”?!霸O備鑒定”應由持有該核承壓設備設計資格許可證的單位主持。主持單位應遵守核安全法規(guī)標準,有效實施核承壓設備質量保證大
5、綱,對其鑒定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六、持證單位在開始核承壓設備活動前,應在國家核安全局審查的《核承壓設備活動質量保證大綱》所有要求得到滿足的基礎上,結合核設施營運單位的具體要求,編制質保項目分大綱,報營運單位批準后,作為《核承壓設備活動質量保證分大綱》實施?! ∑?、國家核安全局對持證單位從事核承壓設備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如發(fā)現持證單位不能證明其活動質量處于受控狀態(tài)或不滿足核安全法規(guī)標準,可責令其停止相關的核承壓設備活動,對相關物項進行封存處理?! “?、為保證核承壓設備活動滿足相應的技術標準,滿足經審評認可的核設施安全分析報告中有關承諾,核設施營運單位應采取以下措施,加強對
6、核承壓設備活動的質量管理和過程控制: ?。ㄒ唬┰诤顺袎涸O備活動合同簽訂后7日內,通報國家核安全局。 ?。ǘ┓謩e批準各核承壓設備活動的持證單位編制的《核承壓設備活動質量保證分大綱》,并確保其在核承壓設備活動中得到有效實施?! 。ㄈ┘訌妼Τ肿C單位設備鑒定的管理。 ?。ㄋ模└鶕顺袎涸O備的核安全重要性、供方的質量保證能力、技術成熟性和難度以及管理復雜程度等方面,對持證單位核承壓設備活動的質量管理和過程控制工作進行分級管理?! 。ㄎ澹┰诟骱顺袎涸O備活動開始前,分別制定質量管理和過程控制工作計劃;在實施期間,對這些工作計劃的修改應履行本單位規(guī)定的審批手續(xù)。 ?。Σ荒茏C明其
7、活動質量受控的核承壓設備不得驗收?! 「郊骸 ∶裼煤顺袎涸O備活動資格許可證持證單位報告制度 為加強民用核承壓設備活動的安全監(jiān)管,提高持證單位的質量意識,促進核安全文化建設,國家核安全局根據《民用核承壓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建立持證單位報告制度?! ∫弧⒊肿C單位年度報告 從國家核安全局發(fā)放核承壓設備活動資格許可證之日起,持證單位每12個月向國家核安全局提交一份年度報告。報告應在第13個月內報送國家核安全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C申請文件中承諾的各項能力的維持,相關人員的變動和培訓情況; ?。ǘ┖顺袎涸O備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