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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理論視野下的幼兒園教學本質,幼兒教育》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nèi)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交往理論視野下的幼兒園教學本質索長清但菲*通訊作者:但菲,沈陽師范大學教師專業(yè)發(fā)展學院院長、教授,E-mail:danfeier_2003@163.com(沈陽師范大學教師專業(yè)發(fā)展學院,沈陽,110034)[摘要]“教學的本質是什么?”是教學論中的一個基本理論問題。幼兒園教學的本質與教學本質具有同一性,但也有其特殊性。正確認識和理解幼兒園教學本質,有助于進一步明確幼兒園教學的目的,深入領會和掌握幼兒園教學的特點和規(guī)律,從而提高幼兒園教學的有效性。本文基于交往理論認為幼兒園教學的本質是一個特殊的交往過程。[關鍵詞]交往理論;幼兒園教學
2、本質在現(xiàn)代哲學視野中,馬克思和恩格斯首次提出了一般社會交往理論,并分析指出,人類的生命活動或實踐活動總是包含著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人們對自然的作用,另一方面,是人對人的作用”[1]。其中,前一個方面表現(xiàn)為主體與客體的關系,即生產(chǎn);后一個方面則表現(xiàn)為主體與主體的關系,即交往。這兩個方面不可分割,是人類的基本存在方式。而且,人類社會生產(chǎn)是以人的交往為前提和紐帶的,交往是人的本質、功能在對象性活動中表現(xiàn)和實現(xiàn)的平臺,是人類的根本存在方式。另一位對交往理論頗有建樹的思想家哈貝馬斯認為,交往行為不僅是以語言為媒介、以理解為目的的對話行為,
3、而且還是在行為主體共識基礎之上,通過規(guī)范調(diào)節(jié)實現(xiàn)個人與社會和諧的行為。它實質上是行為主體之間以語言為媒介通過沒有任何強制性的誠實對話而達到共識、和諧的行為[2]。因此,不論是馬克思的一般社會交往理論,還是哈貝馬斯的交往行為理論,兩者都承認交往過程中的交往不僅是人們相互作用的手段,而且是人們普遍的存在方式和發(fā)展方式。交往使人與人、人與整個社會聯(lián)系越來越緊密,不斷加深和實現(xiàn)人作為社會存在的本質屬性。一、交往的特征首先,交往具有主體間性。交往是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過程,是個人作為社會存在的交互共生狀態(tài)。也就是說,交往雙方作為活動的主體,兩者具
4、有相互依存性和統(tǒng)一性,主體間性是在交往活動中生成的。對于交往的雙方關系來說,不能簡單地認為交往就是“主體A→主體B”或是“主體A→客體→主體B”的單向作用關系,只能說是以相互依存的主體與主體關系為前提,以共同的客體為對象的多極主體之間的相互作用的關系,其圖式應是“主體AD客體D主體B”的互動關系。因此,交往的主體間性就是locatedintheTomb,DongShenJiab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
5、emasters(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在特定關系前提和共同客體對象的限定范圍內(nèi),使交往主體形成相互“理解”和非強迫性的“共識”[3]。其次,交往具有活動性和關系性。交往既是一個動態(tài)的雙向建構的活動性范疇,又是一個包含交往雙方的關系性范疇[4]。交往不僅是人的存在與發(fā)展的形式,它本身也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關系存在,是交往主體借助一定客體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關系結合體。就其動態(tài)的雙向建構活動來說
6、,交往不僅實現(xiàn)了交往雙方主體性的建構,同時也使交往活動本身得到建構和完善,歷史性地完成了社會文化的傳承與建構;就其相互之間全面的內(nèi)部關系來說,交往活動又是作為能動主體的人以他人作為實現(xiàn)主體本質力量的客觀對象所展開的對象化活動[5]。再次,交往還具有歷史性和文化性。特定的社會歷史文化不僅是交往的媒介與內(nèi)容,同時也是交往的現(xiàn)實來源與結果。共同的語言和生活則是交往成為可能的重要媒介,在這一互動過程中,實現(xiàn)某種社會文化的傳遞、交流和建構是交往的最終目的和追求。人類的文化與文明正是通過歷史的縱向交往傳遞活動與現(xiàn)實的橫向交往傳播活動得以保存和延
7、續(xù),使人類逐步擺脫原始自然屬性的局限,不斷向更高層次的社會人與文明人靠近,以求更和諧、更完美個體和社會的實現(xiàn)。一、交往與教學人類自身的發(fā)展與進步以及人類文明的傳承與創(chuàng)新都是通過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為基礎的。教學作為一種促進人的發(fā)展與文明傳承的特殊活動,典型地體現(xiàn)了人類活動的這種特點。教學過程成為人類交往活動在學校這一特殊社會情境下的一種特殊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沒有有效的教學交往,就沒有高效的學校教育。對于教學概念的理解,從不同主體,或者教和學各自的側重點來解釋,就可能出現(xiàn)多種不同的指稱和用法,如:指稱“教”的“教學”、指稱“學”的教學
8、、指稱“教”和“學”協(xié)同活動的“教學”、指稱“教學生學”的“教學”[6]。然而,基于交往理論來理解教學,我們不能否認“教學”包含著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也即師與生,教與學之間的協(xié)同、互動與有機統(tǒng)一。兩組關系是相互緊密聯(lián)系、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