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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權責任梳理之對補充賠償責任的理解與適用——冉定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二款中都出現(xiàn)了“補充賠償責任”,補充賠償責任作為一種多數(shù)人責任,在現(xiàn)在的司法實踐中越來越多的被適用。準確理解補充責任的概念及其特征,分清其與多數(shù)人責任中的連帶責任和不真正連帶責任的區(qū)別,有助于在司法實踐中更準確的適用補充賠償責任。對其應作何理解與適用,筆者談些個人的看法。一、對侵權補充賠償責任的概念理解“補充責任”來源于大陸法系的不真正連帶債務學說,是由判例學說發(fā)展而來的民法理論,為眾多國家司法實踐所采用,并建立了相應的法律制度。所謂不真正連帶
2、債務,是指多個債務人基于不同原因而偶然產生的同一內容的給付,多個債務人各負全部履行之義務,并因債務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體債務人的債務均歸于消滅的侵權責任形態(tài)。一般認為,補充責任是指因同一債務,在應承擔清償責任的主責任人財產不足給付時,由補充責任人基于與主責任人的某種特定法律關系或因為存在某種與債務相關的過錯而承擔補充清償?shù)拿袷仑熑巍N覈碚摻缫话阏J為,在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中,違反安全保護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承擔的侵權責任,就是補充責任。侵權補充責任是一種新的侵權責任形態(tài),其含義是當多個行為人基于各自不同的發(fā)生原因而產生數(shù)個責任,造成損害的直接責任人按照第一順序承擔責任,承擔補
3、充責任的責任人在第一順序的責任人無力賠償、賠償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況下承擔責任,且可以向第一順序的責任人請求追償。補充賠償責任,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第一、順位的補充,這是程序意義上的補充,也就是先由直接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直接責任人沒有賠償能力或者不能確定誰是直接責任人時,才由安全保障義務違反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實體意義上的補充,即補足差額,補充不足的賠償,或者說補充的范圍就是賠償無法得到實現(xiàn)的部分。須說明的是:這樣理解補充范圍的前提是補充責任人與直接責任人給付內容相同,均負全部賠償責任。《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對于安全保障義務違反人的補充賠償責任作了限制,即安全保障義務違反
4、人只能在與其相對于危險發(fā)生的防控能力相適應的范圍內負其責任。此時的補充賠償責任不是全部責任,而必須考慮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的補充責任是侵權法當中最基本、最典型的責任類型。即法定的義務不履行行為與他人的侵權行為發(fā)生競合而產生的補充責任。其基本結構是,實施加害行為的侵權人對受害人而言是直接責任人,安全保障義務違反人是補充責任人,兩者構成責任競合。一般來說,補充責任解決的是在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中,安全保障義務違反人與直接侵權人之間的關系。例如,顧客入住賓館遭受犯罪行為人殺害,相對于賠償權利人(受害人),有兩個相重合的賠償請求權(廣義的請求權競合
5、),即對犯罪行為人直接侵權行為的請求權和對賓館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的請求權。相對于賠償義務人(責任人),也有兩個競合的侵權責任,即犯罪行為人負有人身損害賠償?shù)那謾嘭熑?,賓館負有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法律規(guī)定受害人必須按照先后順序行使賠償請求權,只有排在前位的賠償義務人的賠償不足以彌補損害時,才能請求排在后位的賠償義務人賠償,犯罪行為人承擔責任,則賓館消滅責任;賓館在犯罪行為人逃逸無法賠償或無力賠償或賠償不足時,應當承擔補充責任。此種補充賠償責任的設置依據(jù)是,一方面要給予受害人提供必要而充分的保護,但另一方面也要考慮到安全保障義務違反人的經濟賠償?shù)某惺芟薅?。畢竟此種情
6、況下的侵權形態(tài)是有第三人的積極加害行為,而讓安全保障義務違反人承擔連帶責任或者單獨責任是不盡公平合理的。二、侵權補充責任的特征1、責任人為多數(shù)。侵權補充責任屬于多個責任主體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責任人為多數(shù)是這類責任承擔方式的共性。2、侵權補充責任以兩個侵權行為為前提。侵權行為是承擔民事責任的根據(jù)。侵權補充責任的兩個侵權行為一般為直接侵權行為和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直接侵權行為是一般侵權行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是一種特殊侵權行為。3、侵權補充責任是兩種責任的競合狀態(tài)。這種責任競合狀態(tài)是由于兩個侵權行為產生同一損害事實,為彌補同一損害事實的損失而發(fā)生的兩個責任的競合。
7、即基于直接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和基于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的補充責任。侵權補充責任是侵權共同責任形態(tài)的一種,與連帶責任、按份責任等責任形式一樣,是解決多個責任人對同一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問題的。4、補充責任中直接責任人與補充責任人之間是一種有順序、有終局責任人的關系,彼此之間不存在責任連帶或責任分擔問題。在補充責任中,順序至關重要。對于順序的規(guī)定本身就是補充責任人承擔補充責任的前提。正是因為補充責任中存在終局責任人,即直接責任人,才賦予補充責任人以求償權。5、侵權補充責任的方式以損害賠償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