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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對行政自由裁量行為的司法審查 》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nèi)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論對行政自由裁量行為的司法審查摘要:對行政自由裁量行為的司法審查是法院維護和保障法治的神圣使命。在廣度上,所有行政自由裁量行為都應納入到司法審查中去;在深度上,人民法院只對濫用職權或顯失公正的行政自由裁量行為予以撤銷或改變,對一般不合理、不適當?shù)男姓杂刹昧啃袨閯t只能留給行政機關處置,法院不能予以改變或撤銷,以保持行政自由裁量權與司法自由裁量權之間的必要張力,維持適度的平衡?! £P鍵詞:行政自由裁量行為;司法審查;法治 作者簡介:石佑啟(1970—),男,湖北大悟人,法學博士,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研究?! ⌒姓杂刹昧啃袨槭侵感姓C關行使行政自由裁量
2、權所實施的行為。行政自由裁量權是指行政機關“自由進行選擇或者是自由根據(jù)自己的最佳判斷而采取行動的權力”[1].20世紀以來,基于社會發(fā)展的客觀實際需要,要求政府能動地解決各種社會現(xiàn)實問題,行政自由裁量權日益增長并被人們所接受,并成為現(xiàn)代行政法的一個核心內(nèi)容。盡管行政自由裁量權是現(xiàn)代行政所必需的,但它存在著被濫用的危險,因此必須受到監(jiān)督與控制,否則將導致行政專橫與恣意。英國行政法學家威廉。韋德認為,“絕對的和無約束的自由裁量權的觀點應受到否定。為公共目的所授予的法定權力類似于信托,而不是無條件地授予?!盵2](p.68)美國行政法學者施瓦茨提出:“自由裁量權是行政權的核心。行政法如果不是控
3、制自由裁量權的法,那它是什么呢?”[3](p.566)我國有學者總結(jié)道:“一部行政法的歷史,就是圍繞強化自由裁量權與控制自由裁量權兩種因素此消彼長或互相結(jié)合的歷史?!盵4]現(xiàn)代行政法正是在行政自由裁量權不斷擴大與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控制不斷加強這樣一個過程中得到發(fā)展的?! ∫?、司法審查是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有效機制 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存在是否破壞了法治,不是看其量的多少,而要看對其進行控制的機制是否完善( 三、對行政自由裁量行為司法審查的深度 從深度上講,法院對行政自由裁量行為既要進行審查,又要保持克制。即應該正確把握司法審查行政自由裁量權深入到什么樣的程度,才能達到既控制行政自由裁量
4、權無節(jié)制地行使的目的,又不至于導致完全代替行政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而要在司法自由裁量權與行政自由裁量權之間保持必要的張力??偟膩碚f,對顯失公正或者濫用自由裁量權的行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決變更、撤銷或責令履行職責等。而對一般不合理、不公正的行政自由裁量行為,人民法院既不能判決變更也不能判決撤銷,至多只能向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由行政機關處置。這是因為行政事務廣泛、復雜、多變,為了適應這一實際情況,同時為了調(diào)動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積極性,充分發(fā)揮行政的能動作用,必須允許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有靈活機動、便宜行事的權力,必須對其在法定范圍和幅度內(nèi)的行政自由裁量行為有一個容忍“度”。如果司法權對自由
5、裁量權干預的程度過深,對所有不合理或不適當?shù)淖杂刹昧啃袨槎寂袥Q改變或撤銷,則行政自由裁量權會變得名存實亡。且對行政自由裁量行為進行司法審查,實質(zhì)上也是法院在行使著司法自由裁量權,即行政機關在行使法律賦予的行政自由裁量權實施行政行為時,對這種行為是否屬于濫用行政自由裁量權作出的,人民法院也要根據(jù)法律的目的、意圖及精神實質(zhì)來進行審查判斷,這就引出了司法自由裁量權問題,司法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者是法官,由于法官自身的素質(zhì)及行政案件本身的復雜性與特殊性,在強調(diào)對行政自由裁量行為進行司法審查時,也要防止法官濫用司法自由裁量權。在對行政自由裁量行為進行司法審查,判斷其是否屬于濫用職權或顯失公正時,也要找
6、到一些具體的操作標準。對此,理論與實務界已在不斷地探求。筆者認為,可從下列方面把握: 1.審查行政自由裁量行為是否符合法的目的。任何法律的制定都是基于一定的社會需要,為了達到某種社會目的。所有的法律規(guī)范都是服務于該目的的。無論是法律授予行政機關某種權力,或者是規(guī)定某種行為的具體內(nèi)容,都是為了實現(xiàn)該立法目的。因此,無論有無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行政機關在行使權力時,首先要考慮法律的目的何在,必須符合法律的目的。行政自由裁量權并不是出現(xiàn)于法律的盡頭,相反,它是由法律明示或默示授予的,法律授權的目的是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一種重要限制。行政機關應當嚴格遵循法律授權的目的,在被授權的范圍之內(nèi),針對具體情
7、況,選擇最符合行政目的的決定。越來越多的學者和法官已達成以下共識:“行政機關若是違背了法律賦予其行使自由裁量權的目的,應按濫用權力論處”[3](p.571)。違背法的目的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一般都與惡意動機相連,有學者提出,較為常見的惡意動機有牟利、徇私、報復陷害、滿足虛榮心等。[9] 2.審查行政自由裁量行為認定事實是否錯誤。事實認定包括事實是否存在的認定和事實性質(zhì)的認定,對行政自由裁量行為在這兩方面的審查標準分別為是否缺乏可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