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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用文檔法學0904班組員:胡杭張梅燕張春蘭大全實用文檔一、引例甲與乙系鄰居,素無矛盾。某日,甲訴至法院,訴稱:乙看見甲正在水塘邊釣魚,遂朝水塘內扔了一塊磚頭。為此,爭執(zhí)中,乙打甲面部一下,致甲面部軟組織受傷?,F提供了醫(yī)院病歷和醫(yī)療費票據,要求法院判令乙賠償醫(yī)療費132元。被告乙辯稱:發(fā)生爭執(zhí)屬實,但沒有打傷甲。如何認定此案事實?觀點一:證據可以證明乙致傷了甲。觀點二:證據不足以證明乙致傷了甲。這兩種觀點的分歧本質上是對民事訴訟證明標準問題認識上的分歧。我們小組贊同觀點一。原告受傷有兩種可能,一是在與乙爭執(zhí)時被乙致傷,二是原告自
2、傷。比較二者,原告自傷面部而向被告追索醫(yī)療費的可能性小,而被告因與原告爭執(zhí),一時憤怒致傷原告的可能性大。況且,原、被告系鄰居,且素無矛盾,原告為了區(qū)區(qū)132元醫(yī)療費,與被告對簿公堂,不顧雙方結怨,甚至可能結下“子孫仇”的風險,也不顧訴訟風險,將自已完全置于被告的對立面,而到法庭上向被告討要說法的可能性極小。相反,被告致傷原告后,因一怕受到道德遣責、二怕承擔法律責任而矢口否認的可能性極大。按照“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法官可以形成“自由心證”,認定被告致傷原告的事實。大全實用文檔二、證明標準的相關知識點:1、定義證明標準又稱證明要求
3、,是指運用證據證明代證事實所應達到的程度或尺度。其基本內涵,我們可以從證明標準的主體、對象和內容三個方面來加以理解:
第一,證明標準的判斷主體是法官;第二,證明標準的對象是案件事實的真相;第三,證明標準的內容是法官對事實真相有限制的主觀確信。2、意義證明標準對于訴訟證明活動具有重要意義,主要表現在:(1)對當事人來說,證明標準可以幫助其正確地進行利益權衡,決定是否提起訴訟或反訴以及是否將訴訟進行下去;(2)對法院來說,證明標準是審判人員決定具體事實能否認定的行為準則,即如果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達到了證明標準,則對該事
4、實予以認定,反之則不予認定。3、證明標準的各個法系比較(1)英美法系國家:對于刑事案件一般適用“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即證明標準的最低限度是控訴方必須將所指控的犯罪證明到排除一切合理懷疑的程度。而民事訴訟中的證明標準則是“蓋然性的優(yōu)勢”,或稱為“優(yōu)勢證據”大全實用文檔,即證明某一事實存在的證據的分量和證明力比否定該事實存在的證據更有說服力、更具有可靠性時,法官即應對該證據及其所證明的案件事實予以確認。因此,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低于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2)大陸法系:大陸法系國家的證據制度強調法官的自由心證,在證明標準上要求法官
5、達到“內心確信”我國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確立了“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4、我國的民事訴訟證明標準《民事證據規(guī)定》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于另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并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予以確認。因證據的證明力無法判斷導致爭議事實難以認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舉證責任分配的規(guī)則作出裁判。”5、關于“高度蓋然性”證明標準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法官應當區(qū)別不同案件妥當適用“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比如,在關人身權益的
6、案件、容易證明的案件等,當事人的證明就應當達到更高的可信度;證明難度大的案件,其證明達到較高度的蓋然性即可認定。大全實用文檔(2)法官應當在判決書上明確、充分地闡示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及理由。因為,立法規(guī)定的證明標準是客觀的,而判斷當事人之證明活動是否達到這一標準,則又是一個審判人員主觀認識和判斷的過程。所以,法官必須充分說明其認定事實的根據及理由才能衡量當事人的證據是否達到蓋然性占優(yōu)勢的標準。6影響蓋然性的高低程度,主要取決于以下幾方面的因素:1)、某一具體案件本身的復雜程度2)、當事人舉證的難易程度3)、法官的道德修養(yǎng)、業(yè)
7、務素質和經驗技能4)、庭審的效果,它包括當事人的有關訴訟權利是否用盡,采取的攻擊與防御手段是否得當等5)、外界的干擾。三、相關法條 第六十三條 證據有下列幾種: ?。ㄒ唬C; (二)物證; ?。ㄈ┮暵犢Y料;(四)證人證言; ?。ㄎ澹┊斒氯说年愂?; ?。╄b定結論; ?。ㄆ撸┛彬灩P錄?! ∫陨献C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大全實用文檔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
8、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第七十二條 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另一方當事人認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證據不足以反駁的,人民法院可以確認其證明力。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另一方當事人有異議并提出反駁證據,對方當事人對反駁證據認可的,可以確認反駁證據的證明力。五、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