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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裁判文書中不可或缺的法官內心確信》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裁判文書中不可或缺的法官內心確信 長期審判實踐證明,裁判文書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一,保證國家法律的實施;第二,衡量辦案質量的重要標志;第三,考察法官素質的重要尺度;第四,指導審判業(yè)務不可缺少的案例;第五,為國家立法機關制定和修改法律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第六,訴訟活動的真實記錄;第七,宣傳法律的生動教材;第八,國家的重要專業(yè)檔案。既然裁判文書如此重要,作為法官必須高度重視。當前裁判文書中證據(jù)的認定和論理部分,普遍存在較多問題。要將這兩部分表述好,筆者認為有必要探討、研究一下,在我國尚未正式確立,而法官依法所作出的判決都離不開它的作用的一種西方法律制度——自
2、由心證制度?! ∫?、自由心證制度的歷史沿革 最早提出“自由心證”一詞的是法國杜波爾。法語為“systemdepreuvesoudelintime裁判文書中不可或缺的法官內心確信 長期審判實踐證明,裁判文書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第一,保證國家法律的實施;第二,衡量辦案質量的重要標志;第三,考察法官素質的重要尺度;第四,指導審判業(yè)務不可缺少的案例;第五,為國家立法機關制定和修改法律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第六,訴訟活動的真實記錄;第七,宣傳法律的生動教材;第八,國家的重要專業(yè)檔案。既然裁判文書如此重要,作為法官必須高度重視。當前裁判文書中證據(jù)的認定和論理部
3、分,普遍存在較多問題。要將這兩部分表述好,筆者認為有必要探討、研究一下,在我國尚未正式確立,而法官依法所作出的判決都離不開它的作用的一種西方法律制度——自由心證制度?! ∫?、自由心證制度的歷史沿革 最早提出“自由心證”一詞的是法國杜波爾。法語為“systemdepreuvesoudelintimeconvictin”,所以又稱“內心確信”?!白杂尚淖C”的漢譯來源于日本,日本明治二十三年制定的《民法·證據(jù)篇》中最早使用“心證”一詞。最先在立法上確立自由心證制度的是法國。1791年1月,法國制憲會議通過杜波爾提出的法案,發(fā)布法令,明確宣布:法官必須以自
4、己的心證作為裁判的惟一根據(jù)。1808年《法國刑事訴訟法》第342條對自由心證詳細規(guī)定:“法律對于陪審員通過何種方式認定事實并不計較;法律亦不為陪審員規(guī)定任何規(guī)則,使他們據(jù)以判斷證據(jù);法律僅要求陪審員深思細察,并本諸良心,誠實推求已經提出的對被告有利和不利的證據(jù)在他們理智上產生了何種印象。法律未曾對陪審員說,‘經若干名證人證明的事實為真實的事實’;法律亦未說‘未經某種記錄、某種證件、若干證人、若干憑證證明的事實,即不得視為已有充分證明’;法律僅對陪審員提出這個問題:‘你們已經形成內心的確信否?’此即陪審員職責之所在?!崩^法國之后,歐洲各國立法也相繼規(guī)定了自由心
5、證制度,如1865年意大利《刑事訴訟法典》、1877年德國《刑事訴訟法典》、1892年俄國《刑事訴訟條例》。日本于明治九年采行自由心證制度,日本現(xiàn)行《刑事訴訟法》第318條規(guī)定:“證據(jù)的證明力由審判官自由判斷?!薄 ∮纱丝梢钥闯?,自由心證主要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各種證據(jù)的證明力,沒有具體約束規(guī)則,完全由法官憑自己的理性和良心自由加以判斷;二是法官審判案件只根據(jù)自己的內心確信來認定案件事實。自由心證所依據(jù)的不再是少數(shù)事先已規(guī)定好的標準,而是范圍更廣的關于我們可能會因之改變意見的具體情況的標準。這些標準都具有客觀性,包括邏輯和概率標準、自然規(guī)律標準、人類行
6、為標準及其他普遍真理標準。 在崇尚人性和否定封建法定證據(jù)制度中不合理證據(jù)證明力判斷規(guī)則方面,自由心證原則無疑具有巨大的進步意義。但由于自由心證在大陸法系國家確立初期將如何評價證據(jù)、認定事實完全委于法官自由裁量,而且任由法官秘密進行,結果導致一些法官主觀隨意地、片面裁量,違背法定自由心證原則探求實質真實的立法意圖。由此引發(fā)來自各方面的眾多批評。因此,二戰(zhàn)以后,大陸法系各國對原來的自由心證作了必要的限制。如法國法律有兩項規(guī)定:一是法官必須對其決定作出解釋;二是法官形成心證所依靠的證據(jù)必須是依法取得的,而且不侵犯辯方的權利。法國《民事訴訟法》第455條明確規(guī)
7、定:“判決應當寫明理由”。德國《民事訴訟法典》第268條規(guī)定自由心證原則的同時,又補充規(guī)定“作為法官心證根據(jù)的理由,應在判決書中證明”。我國臺灣地區(qū)“刑事訴訟法”第310條規(guī)定“有罪判決書,分別情形,記載下列事項: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jù)及其認定之理由。對于被告有利之證據(jù)不采納者,其理由……”。此外,其它國家也對自由心證的機制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完善,從而賦予了自由心證新的含義。由此表明,心證制度經歷了傳統(tǒng)自由心證和現(xiàn)代自由心證兩個時期?! 《?、對法官內心確信的定義 法官的內心確信即自由心證,是指法官獨立的、自由的,在不受他人影響,不受外力干預的情況下,
8、通過對各種證據(jù)的判斷達到認定案件事實。法官通過對證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