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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 3837-2011 船舶用氣囊上排、下水工藝要求.pdf》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行業(yè)資料-天天文庫。
1、ICS4702001U06備案號:32825-2011露墾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行業(yè)標準CB/T3837~2011代替CB/T3837—1998船舶用氣囊上排、下水工藝要求Technologicalrequirementsforshipupgradingorlaunchingrelyingonair—bags2011—06—15發(fā)布2011~10一0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I-業(yè)和信息化部發(fā)布刖西CB/T3837—2011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本標準代替CB/T3837—1998《船舶用氣囊上排、下水工藝要求》。本標準與CB/
2、T3837—1998相比,主要有下列變化:——增加了船舶分類的要求(見4.1);——增加了船舶上排、下水的安全保障措施(見第8章);——增加了氣囊布置方法(見附錄A);——刪除了船舶落墩方法和注意事項(1998年版附錄A)。本標準由中國船舶工業(yè)集團公司提出。。本標準由中國船舶工業(yè)綜合技術經濟研究院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船舶工業(yè)綜合技術經濟研究院、濟南昌林氣囊容器廠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孫菊香、趙華、黃立身、王瑋、高學峰、趙光勝、王紹清。本標準于1998年12月首次發(fā)布。1范圍船舶用氣囊上排、下水工藝要求CB/T3837—20113435坡
3、道rampway用丁船舶氣囊上排或下水、帶有一定坡度的道路,包括水中延仲部分。以及上排、適川丁
4、本文起墩downfromdockingblocksF水ljf『,鈉入氣囊充氣將船舶抬高,!’船底高出墩小,撤卅墩水,囊適”1放氣使船舶坐落在氣囊r的過程。CB/T3837—20114上排、下水船舶要求4.1船舶分類按照下水(上排)重量和長度將船舶分為以下四類:a)I類:下水(上排)重量大于5000t,或船長大于150m的船舶;b)II類:下水(上排)重量大于3000t--5000t,或船長大于120m~150m的船舶c)Ⅲ類:下水(上排)重量大于1000
5、t~3000t,或船長大于90m~120m的船舶:d)IV類:下水(上排)重量為1000t及以下,或船長為90m及以下的船舶。4.2上排船舶421船舶上排前,船上貨物應全部卸完并控制壓載水,使其符合船舶上排要求。4.2.2船體水下部分附著海生物較厚的船舶,應采取氣囊保護措施(例如用草袋包覆氣囊),防止海生物外殼刺破氣囊。43下水船舶43.1船舶下水前,水線以下安裝的設備、閥件等應安裝完畢,水線下工程全部結束,并經檢驗合格。4.3.2船底板和所有附件上的毛刺、焊瘤等均應磨平,并經檢驗合格。4.3.3船體外板及水線以下艙室密性試驗結束,并經檢驗合格;全
6、船可移動裝置和物件應固定:帶纜用系泊裝置已安裝完畢。434船舶主尺度測量完畢,載重水線標志、水尺經檢驗合格。43.5船體外板涂裝完工。5設施要求51坡道51.1坡道表面應清潔,無鐵釘?shù)燃怃J硬物。5.1.2坡道的坡度和長度應根據(jù)船型、船舶下水水域的水文條件等要素設計確定。513坡道承載力應達到氣囊工作壓力的兩倍以上。514I類和II類船舶上排、下水的坡道應由專門設計的鋼筋混凝土建成,左右高度差不應超過20mm;Ⅲ類船舶上排、下水的坡道應是水泥混凝土路面,左右高度差不應超過50mm;IV類船舶上排、下水的坡道可為土坡,但應經壓路機壓平,左右高度差不應超
7、過80mE。515上排坡道接近水面的部分應有利于上排前預置氣囊的布置,坡道的形狀和幾何參數(shù)應能滿足以后船舶下水的需要。5.1.6下水坡道由包括船臺部分在內的主坡道以及延伸進入水中的副坡道組成。主坡道坡度應能使船舶在解脫牽引后自動下滑,副坡道的坡度與長度根據(jù)船舶類別、船舶下水時的水位高度、氣囊直徑等因素確定,并滿足船舶氣囊下水安全要求。52氣囊521氣囊應符合CB/T3795的要求,并具有質量證書。52I類和II類船舶上排、下水應采用高強度氣囊,其單位長度承載力應不小于200kN/m。5.2.3氣囊在每次使用前應作無載充氣試驗,充氣壓力取該氣囊工作壓
8、力的1.25倍,保壓時間不少于1h。2524船舶上排、下水時承載船舶重量所需氣囊數(shù)量按公式(1)確定:Ⅳ:正翌:!??????:Cb·R·Ld式中:艫—氣囊的數(shù)量,單位為只;丘—_系數(shù),點≥1.2;p——船舶上排或下水時重量的數(shù)值,單位為噸(t):g——重力加速度的數(shù)值,單位為米每平方秒(m/s2);?!胺叫蜗禂?shù);曰——每米氣囊允許的承載力的數(shù)值,單位為千牛每米(kN/m):厶——在船舶舯剖面處氣囊囊體與船舶接觸長度的數(shù)值,單位為米(m)。CB/T3837—201125船舶移位時應準備接續(xù)氣囊2只~4只。5.2.6I類船舶下水前,應作起墩作業(yè)
9、的計算,計算每只氣囊承載力對船舶縱向重心之矩的總和,其值應小于船舶下水重量乘以兩柱間長的1%。27船舶上排、下水時氣囊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