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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聯網金融法律問題研討會在北大法學院成功舉行來源:北大法學院作者:佚名日期:2014年06月17日瀏覽:322014年6月8日,由北京大學國際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科技與法律》雜志編輯部主辦,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贊助協辦的互聯網金融法律問題研討會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凱原樓307會議室順利召開。與會專家、實務工作者進行了精彩的發(fā)言,其他人員也積極參與討論,會議氣氛熱烈,進一步加深了大家對互聯網金融法律問題的理解。會議分為開幕式、兩單元研討、閉幕式三個部分。第一階段開幕式由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明主
2、持。楊明教授介紹了各位與會嘉賓。隨后,易繼明研究員代表北京大學國際知識研究中心和《科技與法律》雜志編輯部致辭,歡迎各位嘉賓的到來,并簡短介紹了互聯網金融在理論和實務上雙向互動研討及在當下的意義。致辭結束后,與會嘉賓在法學院凱原樓門前合影留念。會議第二階段由北京大學法學院甘培忠教授主持討論,四位報告人分別發(fā)言,并由評議人整體評議。第一位報告人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彭冰,發(fā)言主題是有關P2P網貸與非法集資的問題,他首先分析了P2P的歷史由來和其法律性質,并認為互聯網的出現對金融借貸產生了兩個方面的影響,即
3、接觸成本和信任成本的下降。而P2P存在的大眾心理基礎理論和網絡技術為信用風險提供分析的可能性。最后彭冰教授認為目前的法律對非法集資的認定落后于市場的發(fā)展,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天然“違法性”,并主張在接下來一段時間內,應該通過調研來修訂或者新增法律來適應市場的發(fā)展。與彭冰教授不同,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更關注P2P網貸的法律風險問題,他首先解釋了“何為互聯網金融”,即互聯網利用互聯的思維和技術所提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鄧建鵬教授又提到了市場上出現“真假P2P金融模式”的現象,認為區(qū)
4、分的關鍵在于是否提供借款人與出借人的真實且直接的對接,而不是將金錢投入一個“黑盒子”。對于P2P的法律風險,鄧建鵬教授將其分為商業(yè)秘密、客戶隱私的風險、借貸主體的風險(如年化收益率高于法律法規(guī)限制)和網貸公司自身模式決定的風險(如母公司設P2P金融子公司為自己融資)。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郭鋒教授的主講題目是規(guī)范互聯網金融的司法政策考量,主要從監(jiān)管、立法和司法三個層面表達了自己的理解。他認為,并不是所有的金融活動都要監(jiān)管,有些應該留給行業(yè)自律,堅持監(jiān)管與“豁免”并行。而在立
5、法方面,由于法律的滯后性導致了大量的互聯網金融存在“違法性”問題,應該分為“不合法但合理”與“不合法也不合理”的情形區(qū)別對待。對于前者,政府應該具有一定的政策容忍度,并且盡可能通過修改法律來順應市場的發(fā)展;對于后者,還是應予以限制和打擊。在司法層面,郭鋒教授指出互聯網金融的矛盾具有多發(fā)特點,并主張應該積極倡導并建立行業(yè)自決,建立及時解決的糾紛解決機制,將大量的糾紛問題解決在法院之前,這才是保證司法效率的重要手段。作為本階段最后一位報告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楊東主講了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保護原
6、則的問題,重點闡釋了在互聯網環(huán)境下,應更注重對消費者的保護,并由此歸納了四點原因:其一,金融套利是刺激金融創(chuàng)新的最根本動因,在這種動因下可能產生共贏的金融創(chuàng)新產品,但也可能出現很多新形勢的詐騙等,普通消費者在套利的誘惑下可能被蒙蔽;其二,世界金融市場發(fā)展的大趨勢都是消費者將錢從單純儲蓄變?yōu)槭袌鐾顿Y,整個投資市場會越來越繁榮;其三,互聯網技術使得金融市場的最基本的功能——支付功能,極大地發(fā)展起來,使得每個人都很容易成為金融消費者;其四,網絡平臺扮演了雙刃劍角色,使原來線下的非法集資也涌到了網絡平臺。隨
7、后,會議進入評議階段。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葉珊認為,四位教授的主講內容各有側重,可以歸結為:如何基于法學的立場認識互聯網金融;辨識其與傳統金融的特殊性;以及對既有的金融法律制度、框架、罪與非罪的認定都都帶來了那些挑戰(zhàn)?如何把握市場跟政府在互聯網法律問題上的關系,如果政府進行監(jiān)管,度在哪里?我們應該如何公正的對待互聯網金融創(chuàng)新與傳統的金融活動?互聯金融消費者的利益應該如何看待,如何對之進行保護?她認為,這幾個問題是接下來學者和實務工作者都應該深入研究的幾個重點。而評議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徐炳則表達了支
8、持對互聯網金融進行嚴格監(jiān)管的態(tài)度,即應從頭開始監(jiān)管,引導到一個正確的方向,將很多金融風險問題限制到預防階段。而易繼明研究員在點評中提到了是否可以建立起一個“熟悉的陌生人”概念和分析框架。他認為,互聯網技術使得通過網絡參與的陌生人變?yōu)橐环N“熟悉的陌生人”的關系,這種“熟悉”為借貸風險控制提供了可能性,降低了信任成本,研究這個理論模型可能有助于我們解開罪與非罪(如非法集資罪),合法與不合法之間的很多頑結。茶歇后,會議進入第三階段,由徐炳教授主持討論。中國平安集團首席律師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