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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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際私法案例分析大全及答案國家的豁免權案例1:1977年7月2日,美國人馬·司考特和他的朋友斯皮門在其住地燃放煙火,煙火本來指向空曠地方,但點燃后突然改變方向,擊傷司考特的弟弟的右眼,所燃放的煙花是由中國進口的“空中旅行”。于是狄恩·司考特的父母即委托律師,于1979年在美國得克薩斯州向法院提起訴訟。他們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當作生產煙火的制造廠商作為第一被告,以中國外交部長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理人,并以進口煙火的美國遠東進口公司和煙火經銷商作為第二、三被告,要求賠償100萬美元。問題:1.本案以中華人民共

2、和國為被告是否合法?2.本案應適用何國法律?案例1,本案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應成為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主權國家,根據主權原則和平等者之間無管轄權原則,主權國家是平等的,享有豁免權。未經主權國家同意,美國法院不得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被告行使司法管轄權。本案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既不是產品制造商,也沒有從事煙火出口貿易。因此,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列為被告是不恰當的。本案應適用美國法律。侵權行為適用侵權行為地法,這是各國公認的沖突規(guī)則,本案的侵權行為發(fā)生在美國,所以適用美國法律。識別案例2:一對夫婦,夫為

3、加拿大人,妻為英國人,丈夫在中國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國法院判決丈夫在中國的遺產歸其所有。問題:中國法院在判斷妻子對其夫財產的權利是基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權利還是妻子對丈夫的繼承權利的問題是什么性質的行為?在國際私法上被稱作什么?并說明其含義。案例2,判斷妻子對其夫財產的權利是基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權利還是妻子對丈夫的繼承權利的問題是什么性質的行為在國際私法上被稱作“識別”,識別是給一個法律關系進行定性分類,目的是要將其歸入一定的法律范疇,從而確定應援用的沖突規(guī)范,并通過沖突規(guī)范的指引確定用于解決本案糾紛的實體法

4、(準據法)。先決問題案例3:施韋伯爾和安加是一對猶太人夫妻,他們在匈牙利設有住所。后來他們決定移居以色列。在去以色列途中,他們倆在意大利的一個猶太人居住區(qū)離婚。對他們的離婚,匈牙利法是不承認的(當時匈牙利仍是他們的住所地),但依以色列法則可以承認。隨后,他們倆又均在以色列獲得選擇住所。取得這種住所的女方后來來到加拿大多倫多與第二個丈夫舉行了結婚儀式,但她接著以第二次婚姻是重婚為由在加拿大安大略法院請求宣告該婚姻無效。本案涉及的問題有兩個:一個是該女子的再婚能力,根據安大略的沖突規(guī)范,這個問題依以色列法

5、解決。另一個是該女子與第一個丈夫離婚的有效性問題。依據安大略沖突規(guī)范指定的準據法,該離婚無效;但依照以色列的沖突規(guī)范指定的準據法,該離婚則是有效的。問題:1.什么叫先決問題?本案所涉及的兩個問題中,哪一個是先決問題?2.對于先決問題是準據法的確定,有哪幾種有代表性的觀點?如依主要問題準據法所屬國沖突規(guī)范來選擇決定先決問題的準據法,該案將如何判決。案例3,(1)先決問題又稱附帶問題,它是指在國際私法中有的爭訟問題的解決需要以首先解決另外一個問題為條件,這時,爭訟問題稱為“本問題”或“主要問題”,而把這個

6、要首先解決的問題稱為“先決問題?!北景钢性撆优c第一個丈夫離婚的有效性問題為先決問題。?(2)在確定先決問題準據法這個問題上分成尖銳對立的兩派:一派主張依主要問題準據法所屬國沖突規(guī)范來選擇先決問題的準據法。另一派主張以法院地國的沖突規(guī)范來解決先決問題的準據法。如依第一種觀點,本案應判決該女子的再婚有效。反致案例4:查理具有甲國國籍,住所在乙國,于1995年死亡。查理的親屬要求繼承其遺留在丙國的不動產并訴至丙國法院。丙國法院按照本國的沖突規(guī)范應適用查理的本國法即甲國法;但依甲國沖突規(guī)范規(guī)定又應適用查理的

7、住所地即乙國法;而乙國的沖突規(guī)范規(guī)定應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即丙國法律。問題:此時,丙國法院適用自己本國法律的行為屬于反致制度中的哪一種?并談談我國立法對反致制度的態(tài)度。案例4,本案是間接反致。我國1988年最高院《民法通則意見試行》第178條第2款規(guī)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外民事關系的案件時,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八章的規(guī)定來確定應適用的實體法。這說明我國不承認反致制度在我國的適用,但是從本質上講反致制度的確立主要是排除外國法的適用,我國立法不承認反致制度,并不能很好的保護我國公民的利益。案例5:日本神戶發(fā)生

8、強烈地震,造成3名中國留學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學生錢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遺產。錢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繼承遺產。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據日本《法例》第25條“繼承依被繼承人本國法”的規(guī)定,本案應適用中國法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49條規(guī)定:“遺產的法定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根據中國的法律規(guī)定,日本法院適用了日本的實體法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審理。問題:日本法院選擇法律時采用了什么制度?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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