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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警察教育培訓工作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我所人民警察整體素質,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關于加強干部教育教訓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動我所人民警察隊伍的革命化、正規(guī)化、職業(yè)化建設,促進我所工作全面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上級的指示精神,結合我所警察隊伍建設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適應禁、戒毒工作新形勢、新任務需要,積極推進全員教訓,使全所民警政治、業(yè)務素質明顯增強,執(zhí)法水平明顯提高,學歷和專業(yè)結構更加合理,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復合型的民警隊伍。
二、培訓內容
共同科目:全體民警履行職責應
2、具備的政治理論和有關知識
?。?、政治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風廉政建設;時事政治等有關內容。
2、業(yè)務知識:領導科學、管理學、心理學、教育矯治知識、人民警察職業(yè)道德;管理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警體技能訓練等內容。
?。?、現代科技知識:高新技術知識、市場經濟理論。
?。?、法律知識: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制定的關于勞動教養(yǎng)方面的決定、規(guī)定、試行辦法。
分類科目:不同職級的民警應側重掌握的政治理論和相關知識
?。?、副處級警察:要以領導科學、行政管理、廉政教育為重點,著力提高科學領導能力。
2、科級警察:要以崗位職責、執(zhí)法管理有
3、關規(guī)定等內容為主,培養(yǎng)責任意識、創(chuàng)新意識和務實工作作風,著力提高組織、執(zhí)行能力。
3、科級以下警察:要以《干警行為準則》、《執(zhí)法細則》、《若干制度》和本職崗位職責等內容為主,培養(yǎng)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風,著力提高履行崗位職責的基本能力。
三、培訓類別
初任培訓。是指對沒有從事過戒毒工作警察或沒有直接受過戒毒業(yè)務培訓的人員進行的培訓。
任職培訓。是指對新任職的各級領導干部,按照相應職位的要求進行的培訓,按干部管理權限組織實施。
業(yè)務培訓。是指對警察所任職位和從事的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專業(yè)知識和工作技能的培訓。
繼續(xù)教育培訓。是指對警察以更新、補充、拓寬相關知識為目的進行的培
4、訓。
四、培訓方式
在職培訓。警察教育培訓主要采取個人自學與集中組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組織形式包括:在崗培訓、脫產培訓、參觀考察、理論研討、掛職鍛煉、崗位練兵等多種方式。其中,各類參觀考察、掛職鍛煉要提前擬定考察課題,結束后要提交考察或總結報告。
學歷教育。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未取得大專學歷的在職警察,要參加相關專業(yè)的大學??贫蔚膶W習;已經取得大專以上學歷但非法律專業(yè)的在職警察,可參加相關專業(yè)本科段的學習;其他在職警察,可根據工作需要,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國家承認的學歷教育或相關認證教育。
五、組織領導
警察教育培訓工作,在所黨委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政治處組織實施,
5、所部各業(yè)務部門要積極配合,認真做好規(guī)劃、督促、指導、協調、檢查、考核工作。
警察教育培訓工作實行分級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我所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參加省局、省廳組織的各項教育培訓以及有關專項業(yè)務培訓;所部負責我所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科級及其以下警察的教育培訓。
每年初,政治處要根據省局的有關培訓要求制定下發(fā)全所警察年度培訓計劃,對全所各類人員的培訓做出統(tǒng)一部署;各部門要以政治處的培訓計劃為依據,結合實際,制定本部門的年度培訓計劃,進一步明確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時間,提出具體要求并組織實施。所部將適時對全所的培訓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六、呈報審批
每年11月15日前,由各
6、部門向政治處提出下一年度的專項業(yè)務培訓需求,待政治處匯總報所黨委研究批準并列入下一年度經費預算后,由申請部門在政治處統(tǒng)一安排下負責具體實施,培訓結果統(tǒng)一整理后報政治處存檔。
各部門培訓計劃要在政治處培訓計劃下發(fā)后15日內,將本部門培訓計劃上報政治處備案,不得無故拖延時間或拒不上報。
所領導班子成員外出參觀考察、學習,民警3人以上跨省外出參觀考察,需提前15日向省局政治部報告,由局政治部統(tǒng)一協調,待批準后方可實施,不得未經批準私自對外聯系參觀、考察、掛職等培訓項目。
七、考核驗收
部門教育培訓工作考核
各部門民警教育培訓工作作為年度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其考核結合年度工作考
7、核一并進行??己瞬扇z查培訓記錄、抽查民警個人情況等形式;重點檢查培訓質量和培訓任務完成情況。各部門民警教育培訓工作情況,作為集體年終評先、評優(yōu)的主要依據。
民警個人參加教育培訓的考核
?。?、在崗培訓、崗位練兵。以民警到課率、學習記錄、學習心得、考試情況、為測評要素,對個人進行綜合測評。
?。?、脫產培訓。以民警學習記錄、學習心得、結業(yè)考試、培訓鑒定為測評要素,對個人進行綜合測評。
?。场⒂^考察、理論研討。以民警考察、總結報告或理論調研文章質量為主要測評要素,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