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我國死刑制度改革論文

淺析我國死刑制度改革論文

ID:10633674

大?。?4.50 KB

頁數:5頁

時間:2018-07-07

淺析我國死刑制度改革論文_第1頁
淺析我國死刑制度改革論文_第2頁
淺析我國死刑制度改革論文_第3頁
淺析我國死刑制度改革論文_第4頁
淺析我國死刑制度改革論文_第5頁
資源描述:

《淺析我國死刑制度改革論文》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淺析我國死刑制度改革論文論文摘要:我國的死刑制度,問題頗多,在具體的制度構建上,還存在不合理因素。要改革當前我國的死刑制度,既不能盲目從外,立即從立法上廢除死刑或者在司法領域摒棄對死刑的適用,亦不能不顧世界范圍內輿論和總體趨勢的影響,一味重用死刑..畢業(yè),強化對死刑的適用。需要做的,是加速縮減死刑罪名,并在刑法修訂中禁止增設新的死刑罪名;應該限制死刑適用的對象范圍,調整死刑的適用條件并對其予以嚴格規(guī)范;同時,還應該大幅度減少死刑的執(zhí)行,運用更人道的死刑執(zhí)行方式。論文關鍵詞:縮減罪名;適用條件;適用對象1我國死刑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1.1中國的死刑立法在罪名方面,死

2、罪罪名偏多1979年刑法雖然開始時只設置了28種死罪,但其后的補充立法又增設了49種死刑罪名,擴大了死刑涉及的社會關系范圍,使刑法修訂前的死刑罪名已高達77種.雖然此次刑法修正案八廢除了13項死刑罪名,..畢業(yè)但給人感覺卻仍是杯水車薪。有學者因此指出,這是一種危險的傾向,在其背后潛伏著一種危機,從而希望摒棄重刑、走出困惑、更新觀念、限制死刑。雖然在刑法修訂過程中存在著死刑的擴張與限制之爭,但是基于“不增不減”的立法思想,刑法分則體系設置的死刑罪名雖較修訂前的刑法有所減少,但與保留死刑的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相比,無論是絕對數量還是相對比例,都位居榜首。1.2在死刑的適用

3、條件方面,刑法總則與分則的設置并未完全對應有些犯罪性質本身比較“溫和”,難以達到極其嚴重,如傳授犯罪方法屬于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罪種,行為本身不帶有暴力性,其犯罪性質使死刑對其而言顯然是欠妥當之刑,而是過度之刑,其死刑設置背離了罪刑等價。有些罪種如盜竊罪,行為人采取秘密竊取,并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強制手段。對行為方式較為輕緩,尚未至極的罪種設置死刑,至少在犯罪的客觀層面上難以體現(xiàn)與具有暴力性質的搶劫罪的區(qū)別,背離了刑法公正。將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均設置為死刑條件,不利于抑制殺人犯罪,反而可能使行為人進而殺之。正如邊沁所言,當兩個罪行相聯(lián)系時,嚴重之罪應適用嚴厲之

4、刑,從而使罪犯有可能在較輕階段停止犯罪,假如一個罪犯盜竊10克郎與盜竊20克郎所受刑罰是同樣的,那么只有傻瓜才會少拿而不多拿,對不同之罪的相同之刑經常促使人犯重罪。關于情節(jié)問題,如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的死刑條件是“情節(jié)嚴重”,而情節(jié)的遞進層次由低到高是“一般”、“嚴重”和“特別嚴重”,三者之極才是“特別嚴重”。情節(jié)嚴重不屬于罪之極點,自不應設置極刑。況且,對情節(jié)嚴重適用死刑,對情節(jié)特別嚴重也適用死刑,行為人索性去犯情節(jié)特別嚴重之罪,豈不又徒增了嚴重犯罪?這種死刑設置既難以預防犯罪,又背離了刑法的公正。1.3司法實踐中死刑執(zhí)行人數比較龐大死刑適

5、用的感性報應、報復甚至威嚇色彩極濃,不少案件尤其是雇兇殺人、傷人等暴力案件中被害者僅有1人,卻判處數人死刑,死刑超出了報應甚至報復的極限,死刑適用過于感性甚至沖動。此外,死刑司法實踐中還存在著如下一些嚴重問題:一是一案殺人過多,如某一搶劫案件,起訴到法院的6人中有5人被執(zhí)行死刑;江西黃濤黑社會性質一案,一審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就有12人。二是一次性殺人過多,如某一中級法院在元旦前即一次集中執(zhí)行19人死刑;某一省會城市在某年元旦前后的三日內即執(zhí)行死刑31人。三是過于強調死刑的威懾力,將死刑執(zhí)行集中到“五一”、“十一”等重大節(jié)日,以獲得所謂的震懾之效。四是個別司法人員

6、存在著重刑觀念甚至死刑優(yōu)先的思維慣性,如搶劫罪的死刑規(guī)定方式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但實踐中對搶劫罪量刑的時候,只要符合分則規(guī)定的八種情形之一,即選擇死刑;如果趕上嚴打期間,死刑立即執(zhí)行則為優(yōu)先之選擇。五是在執(zhí)行方法的選擇上,重視、多用傳統(tǒng)的公開的槍決行刑,漠視、慎用較為人道的相對秘密的注射行刑,甚至在個別地方使行刑方法的選擇演繹為一種特權,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局部的司法腐敗。六是對死刑犯的人權尊重不夠,個別地方個別時候在死刑執(zhí)行前將被執(zhí)行者游街示眾,甚至非法攫取死刑犯人器官,侵犯了罪犯的人權,傷害了罪犯家屬的感情。2改革我國死刑制度的幾點建

7、議2.1縮減死刑罪名罪名的縮減是死刑制度改革的首要問題。如前所述,我國刑法設置死罪罪名過多,其縮減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分階段實施。為此,有學者提出如下設想:從現(xiàn)在開始到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2020年左右,需以故意殺人罪為參照標準,借助于結合犯的引入,通過如下整合,將死罪壓縮到20種左右:(1)在危害國家安全罪中,保留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和投敵叛變罪的死刑,廢止其它死罪;(2)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保留劫持航空器罪的死刑,廢止其它死罪;(3)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保留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死刑,廢止其它死罪;(4)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

8、中,保留故意殺人罪的死刑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此文檔下載收益歸作者所有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溫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數學公式或PPT動畫的文件,查看預覽時可能會顯示錯亂或異常,文件下載后無此問題,請放心下載。
2. 本文檔由用戶上傳,版權歸屬用戶,天天文庫負責整理代發(fā)布。如果您對本文檔版權有爭議請及時聯(lián)系客服。
3. 下載前請仔細閱讀文檔內容,確認文檔內容符合您的需求后進行下載,若出現(xiàn)內容與標題不符可向本站投訴處理。
4. 下載文檔時可能由于網絡波動等原因無法下載或下載錯誤,付費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載的用戶請聯(lián)系客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