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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論我國國內稅收競爭新模式的構建一、引言:國內稅收競爭概念的界定與分類 西方幾十年的國內稅收競爭理論和實證研究表明,規(guī)范適度的國內稅收競爭有助于遏制政府規(guī)模的過度擴大,有助于減輕納稅人的稅負,從而大大促進一國經(jīng)濟的快速發(fā)展(Wilson,J.D,1999)。所謂國內稅收競爭,是指一國范圍內不同轄區(qū)政府之間為了各自利益最大化而動用稅收手段進行的制度內和制度外的角逐行為及其博弈過程,一般可分為國內橫向稅收競爭國內縱向稅收競爭。而所謂“國內稅收競爭模式”,就是舍去具體結構細節(jié)和具體運動方式之后保留下來的國內稅收競爭體系的基本結構或基本圖式,是國內稅收競爭體系在理論上的高度概括、總結和
2、抽象。 國內稅收競爭模式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劃分,例如,可以依據(jù)競爭程度,把國內稅收競爭劃分為微弱國內稅收競爭模式、適度國內稅收競爭模式、激烈國內稅收競爭模式;根據(jù)競爭手段的規(guī)范程度,可以劃分為規(guī)范國內稅收競爭模式和不規(guī)范國內稅收競爭模式;依據(jù)競爭結果,可以分為有益國內稅收競爭模式和有害國內稅收競爭模式;根據(jù)國家管理模式可分為聯(lián)邦制下的國內稅收競爭模式和單一制下的國內稅收競爭模式;根據(jù)不同的國家,可以劃分美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瑞士國內稅收競爭模式、德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等等;根據(jù)一國縱向稅權治理模式,還可以劃分為幾乎完全地方分權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幾乎完全中央集權型國內稅收競爭
3、模式和集分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等等。 筆者以為,根據(jù)一國縱向稅權治理模式來劃分國內稅收競爭模式是比較有益的,因為一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的產(chǎn)生和發(fā)生程度與一國的縱向稅權治理模式密切相關。需要注意的是,幾乎完全地方分權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幾乎完全中央集權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和集分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所表現(xiàn)出來的特征和程度是各不相同的。在幾乎完全地方分權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下,由于地方具有差不多完全獨立的稅收立法權和其他稅收管理權限,所以,其與中央政府之間的稅收競爭即縱向稅收競爭主要表現(xiàn)在“同征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稅收競爭;而地方轄區(qū)間的稅收競爭則比較類似于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稅收競爭,一般比
4、較激烈。在幾乎完全中央集權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下,由于中央政府控制了差不多所有的稅收立法權,因此,無論是縱向稅收競爭還是橫向稅收競爭一般都不嚴重,處于微弱不明顯競爭、甚至零稅收競爭狀態(tài),但是,一國如果法治化程度不強,也很有可能存在激烈的制度外國內稅收競爭。在集分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下,地方在稅收上的立法權要大于“幾乎完全集權”的情況,但又遠遠低于“幾乎完全分權”的情況。因此,國內稅收競爭的程度一般介于上述兩種模式之間。 此外,上述每一種國內稅收競爭模式又可以劃分成各種“子”模式。因為,一國的國內稅收競爭模式還受到其他許多因素如轉移支付模式、法治化程度、居民偏好差異、行政區(qū)劃等的影
5、響。例如,從大的方面說,美國和加拿大都是幾乎完全地方分權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但是兩國的國內稅收競爭程度卻不一樣,主要原因就是加拿大只有10個省,且人煙稀少,而美國有50個州和一個特區(qū),且人口要比加拿大密集得多。因此,我們可以得到兩個幾乎完全地方分權型國內稅收競爭“子”模式:加拿大國內稅收競爭模式和美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同樣,在集分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下,也可以劃分為幾個“子”模式,譬如,依據(jù)競爭程度,可以有微弱國內稅收競爭模式、適度國內稅收競爭模式和過度國內稅收競爭模式等;依據(jù)稅收競爭穩(wěn)定程度,可以有穩(wěn)定性和欠穩(wěn)定性兩種國內稅收競爭模式;依據(jù)是否規(guī)范又可以分為規(guī)范性和非規(guī)范性國內
6、稅收競爭模式,等等?! 《?、當前我國國內稅收競爭模式的特征分析 當前我國國內稅收競爭的模式是在上世紀70年代末改革開放后逐漸形成的。從我國20多年的國內縱向稅收競爭和橫向稅收競爭看,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主要特征:一是穩(wěn)定性差;二是規(guī)范性競爭發(fā)生程度低;三是非規(guī)范性競爭發(fā)生程度強;四是變相性競爭程度強(見表1)?! 胺€(wěn)定性差”是指地方政府之間以及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之間的稅收競爭時而激烈時而平緩的情況,例如,1994年稅改前夕,我國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進行的稅收競爭,就屬于激烈的一段時期,而其后的幾年則是比較平緩的時期?!耙?guī)范性低”是指無論在縱向稅收競爭還是橫向稅收競爭中,稅收競爭
7、的主體采用的絕大多數(shù)手段都是稅法所不允許的手段,例如,有資料顯示,1995年度國家審計署對全國部分國稅系統(tǒng)組織的中央稅收情況進行審計,共查出各類違紀問題199個,違紀金額4906億元,影響稅收收入36.33億元,其中影響中央稅收收入30.96億元。上述違紀問題,屬于地方政府行為的占42.9%。2003年,全國共查處各種涉稅違規(guī)文件263份,其中稅務部門文件61份,地方黨政或者其他部門文件202份,各地違規(guī)涉稅金額合計3.45億元。雖然這些稅收違紀中有各種各樣的原因,但是,兩級政府出于稅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