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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辦法》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評審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guī)范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中的投標報價及其評審行為,促進建設市場的健康發(fā)展,維護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8)、《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九部委令第56號)、《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七部委令第12號)、《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令第30號)、《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計價
2、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07號)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招投標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建設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huán)衛(wèi)、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第三條凡在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進行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
3、基礎設施工程的投標報價評審,適用本辦法。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的投標報價評審,是指對投標人的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進行審核、修正、詢問、評估、判斷并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及招標文件和本辦法的規(guī)定作出書面結論。第五條投標報價評審由評標委員會中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或具有審核權的注冊造價員的評標專家負責。15第六條從事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評審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yōu)的原則,依照招標文件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第二章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與評標方法第七條國有資金投資的
4、工程應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以下簡稱《計價規(guī)范》)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并應編制招標控制價。招標控制價應按照《計價規(guī)范》和省有關編制控制價的規(guī)定編制。當招標控制價超過批準的概算時,應報原概算審批部門審核。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高于招標控制價的,其投標將被拒絕。第八條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實行工程量清單招標,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公布招標控制價及有關資料,包括分部分項綜合單價、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主要材料價格、規(guī)費和稅金,不應上調或下浮。招標控制價的編制依據及相應的材料、設備的規(guī)格、型號、品牌或
5、廠家、質量要求應當隨招標控制價一并公布。投標人經復核認為招標人公布的招標控制價未按《計價規(guī)范》及有關規(guī)定編制的,應在開標前5天向招投標監(jiān)督機構或(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投訴。如投標人認為招標控制價低于本企業(yè)成本,應放棄投標。當投標人少于3家時,招標人應核對招標控制價,依法重新招標。第九條投標報價應按照《計價規(guī)范》和省有關編制投標報價的規(guī)定編制,由投標人自主確定報價。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供電子標書時,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制作和提供電子標書。第十條評標方法包括最低投標價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抽簽
6、法和綜合評估法,具體采用的評標方法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一)最低投標15價法。土石方等簡易、技術含量低的專業(yè)工程可采用最低投標價法,直接以最低投標價中標。(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具有通用技術、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可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專家應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辦法進行詳細評審,將低于成本的報價排除,以經評審的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三)抽簽法。政府投資的應急或保密工程以及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具有通用技術、標準或者招標人對其
7、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可采用抽簽法。招標人應當在公布發(fā)包價格的前提下,在所有符合相關資質條件的投標報名企業(yè)中通過抽簽方式確定中標人。施工發(fā)包價由招標控制價下浮一定比例后確定。下浮的百分比由招標人參照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合理下浮區(qū)間,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確定。(四)綜合評估法。項目技術復雜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可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專家應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辦法進行評審,將低于成本的報價排除,按招標文件的計分規(guī)則對經評審的投標報價及技術標進行計分,再按招標文件商務標、
8、技術標分值權重計算各投標人的總得分,按總得分從高到低推薦中標候選人。第三章投標報價的評審準備與初步評審第十一條評審準備評標專家在開始評審前,應認真研讀招標文件,獲取評審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數據,完成相應的評審準備工作,主要內容包括:(一)招標項目的建設規(guī)模、標準和工程特點;(二)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方法及對投標文件的合格要求;(三)根據招標文件制定評審工作所需的各種表格;(四)招標控制價及其相關資料。15評審工作使用的表格和評審內容必須注明依據和出處,招標文件未規(guī)定的事項不得作為評審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