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精英話語與民眾訴求(2).doc》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guān)內(nèi)容在學術(shù)論文-天天文庫。
1、精英話語與民眾訴求(2) 內(nèi)容摘要:我國的司法改革在精英話語的主導下,忽視了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最基本訴求。人民法院一審民事案件數(shù)量呈現(xiàn)遞減趨勢及與之相對應的信訪數(shù)量大幅攀升,從側(cè)面反映了這個問題。由于沒有考慮到中國國民的現(xiàn)實承受力和理想司法模式所依賴的基本條件,導致審判方式改革后的司法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不能為民所用。司法改革的理論和實踐必須加強實證研究,充分考慮國情,在中央的整體規(guī)劃下合法進行,并且應該在判斷改革目標、評價改革成果的時候充分考慮到人民的意志?! £P(guān)鍵詞:精英話語民眾訴求司法改革 Abstract:Thejudiciaryreformofourcountr
2、yisdominatedbytheelite‘sminds,neglectingthebasicappealofthecommonpeople.Thenumberofcivilactionoffirstinstancepresentsadescendingtrendandatthesametimethenumberoflettersfromandcallsbythepeopleisrisingrapidly.Thepeopledidnotacceptthereformofthemodeloftheciviltrialbecauseitdidn’tthinkoverth
3、epracticalsupportandbasicjudicialconditions.Thetheoryandthepracticeofthejudiciaryreformmustreinforcethedemonstrationresearch,considerthesituationofourcountry,processingundertheintegerprogrammingofthePartyCentral.Andwemustthinkovertheappealofthecommonpeoplewhenestimatingtheaimandtheharve
4、stofthereform. Keywords:elite‘sminds;thecommonpeople’sappeals;judiciaryreform 三、實現(xiàn)精英話語與民眾訴求的融合所必須要處理好的幾個關(guān)系 或許我們的論證能夠揭示這樣一個問題,即在當前的司法改革理論和實踐中,出現(xiàn)了精英話語與民眾訴求的背離。法律精英們所設(shè)計和實施的改革措施,未必是群眾想要的,其中很多方案缺乏雄厚的民意基礎(chǔ)。由于法律精英操縱著整個司法改革的進程,他們幾乎壟斷了全部“話語權(quán)”,而公眾由于缺乏有效的意見傳輸和表達機制,在這場關(guān)乎切身利益的司法改革浪潮中近乎“失語”。由此形成的精英
5、話語與民眾訴求的巨大鴻溝也隨著司法改革的深入進行而日益突顯,日益緊張。司法改革離不開法律精英,他們是理論的建立者和制度的設(shè)計者,但司法改革更離不開廣大人民群眾,群眾是司法的最終服務對象,也是改革的試金石。實現(xiàn)精英話語與民眾訴求的融合是我們當前必須要解決的問題,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司法改革的順利、穩(wěn)定、有效推行。為此,我們認為當前的司法改革理論和實踐必須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的關(guān)系: ?。ㄒ唬├碚撗芯颗c實證調(diào)查7 改革建立在理論研究的基礎(chǔ)之上,理論研究為司法改革提供了合理性解釋和可行性報告。但是任何理論都不是建立在“空中樓閣”上的虛無縹緲的東西,理論來自于實踐,而且服務于實踐
6、。法學作為社會科學之一種,必須重視對法律的現(xiàn)實運行的實證調(diào)查。正如麥考密克說:“關(guān)于什么使一項論證變?yōu)橛辛φ撟C的這種邏輯的研究,不是與社會學研究對立而是補充社會學研究的,實際上它們是互相補充的。二者都是在某種意義上對另一方的檢驗。”[25]而“法律科學如果不考慮社會現(xiàn)實,那是不可思議的?!盵26]從我國司法改革理論研究的現(xiàn)狀來看,為數(shù)不少的學者更注重的是“應然”,而忽視“實然”,習慣于從概念出發(fā),用枯燥、深奧而又顯得有學問的概念去剪裁活生生的社會現(xiàn)實。近年來,也有學者開始意識到實證調(diào)查的重要性,關(guān)于實證研究的課題也屢有成果面世。然而,不客氣地講,這些調(diào)研,嘩眾取寵的多
7、,實實在在沉下去認真調(diào)查研究的少。而且我們觀察到,絕大部分的調(diào)研,包括所謂的“田野調(diào)查”,針對的對象都是公、檢、法三家(盡管是基層)。當然,我們并不質(zhì)疑這種調(diào)研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基層法律實踐部門的情況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改革的問題和來自實踐的呼聲。但僅僅這些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需要讓決策者聽到來自廣大普通群眾的聲音,聽到來自百姓的訴求。我們的法學精英們應該真正地走出書齋,走向田野去彌補與群眾之間已經(jīng)存在的較大鴻溝?! 。ǘ┱w規(guī)劃與局部推進 當前我們所正在進行的司法改革中,群眾訴求的缺位似乎是一個很難理解的理論難題。因為我國的政體是人民代表大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