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國死刑制度的歷史演變

論中國死刑制度的歷史演變

ID:18053358

大?。?6.60 KB

頁數:5頁

時間:2018-09-13

論中國死刑制度的歷史演變_第1頁
論中國死刑制度的歷史演變_第2頁
論中國死刑制度的歷史演變_第3頁
論中國死刑制度的歷史演變_第4頁
論中國死刑制度的歷史演變_第5頁
資源描述:

《論中國死刑制度的歷史演變》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應用文檔-天天文庫。

1、論中國死刑制度的歷史演變  篇一:中國古代死刑制度研究  中國古代死刑制度研究  死刑作為最古老的刑罰制度之一,在中國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其執(zhí)行方式經歷了  由繁到簡,從殘酷走向人道的發(fā)展過程。中國古代死刑制度隨著中華法系的演進,它的產生,發(fā)展及改良,也是適應中國法制史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死刑制度的變遷就是中國社會發(fā)展的縮影,因此研究死刑制度對于摸清古代中國社會的發(fā)展脈絡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主要內容  1.古代死刑制度的沿革  中國古代死刑制度的起始階段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末期。雖未形成完整

2、的刑罰制度,但死刑卻出現(xiàn)了;夏禹傳位與啟,通過鎮(zhèn)壓與刑殺,建立起奴隸制國家。這時死刑的使用已明顯具有階級鎮(zhèn)壓的性質;春秋戰(zhàn)國這個社會大變革時期,諸侯爭雄,各種社會矛盾縱橫交錯尖銳激烈,各諸侯國無不重視用刑法調整社會關系,受法家思想影響,春秋戰(zhàn)國的死刑等級與執(zhí)行方法,名目繁多,殘酷異常;秦王朝建立了封建統(tǒng)一的中央集權制國家,刑罰總體而言已隨著社會性質的變化而具備了封建刑罰的原始特征,但由于封建社會初期的生產力水平仍較低下,兼以法家重刑思想的影響,因此保留了奴隸制大量野蠻殘酷的刑種,僅死刑數目就達十種以上,而且廣

3、泛地使用肉刑;漢朝建立政權后,為了穩(wěn)定社會秩序,統(tǒng)治者汲取了秦王朝酷刑亡國的教訓,奉行無為而治的思想,實行與民休養(yǎng)生息的政策,在刑法思想上就表現(xiàn)為輕刑減罰,刪除繁苛,在刑罰上大量削減;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我國古代刑罰制度進一步發(fā)展的時期;隋唐為中國封建刑法的成熟時期,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將中國封建法律推向頂峰;五代時期,戰(zhàn)亂充斥,各國都企圖以嚴刑救時弊,多濫施刑威,法制出現(xiàn)嚴重倒退;宋朝因襲唐律,制定《宋刑統(tǒng)》,同時,宋仁宗年間初創(chuàng)凌遲之酷刑;明朝以用刑嚴峻著稱,刑用重典;清朝大興文字獄,廣泛株連無辜,為清代

4、所僅有。  2.古代各朝死刑制度的執(zhí)行方式  夏朝的死刑執(zhí)行方法稱“辟”;商朝的死刑執(zhí)行方式有大辟、炮烙、挖心、醢(剁成肉醬)、葅(切成肉片)、剖(剖胸挖心)、金瓜擊頂、脯(切成肉片曬干)、蠆盆(喂毒蛇)、活埋、刳剔(刳剔孕婦)。商朝最重的死刑執(zhí)行方式是“劓殄”,即把犯罪人的子孫后代斬盡殺絕,可以看做是我國族誅制度的開端;周朝要有斬戮、焚(以火燒殺之)、辜、磔(分裂尸體)、踣(先將罪犯擊斃于市,后暴尸三日)、罄(鎰殺于郊外隱蔽處,不公開進行,多用于公族犯罪);秦朝死刑方法統(tǒng)計起來共有19種之多:車裂、定殺(將

5、活人固定在水中淹死)、撲殺(撲擊致死)、戮(殺死后戮尸)、磔、生埋、斬、梟首(斬首高懸)、鑿顛(鉆頭頂骨致死)、鑊烹(鍋煮致死)、腰斬(以斧鉞攔腰砍為兩截)、抽肋(抽筋致死)、囊撲(裝入袋囊內撲殺)、具五刑(犯者“先黥、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梟其首、葅其骨肉于市,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其舌”)、族(有夷三族、夷九族之分)、射殺、棄市(在鬧市斬首示眾,陳尸三日;漢朝法定的死刑只有梟首、腰斬、磔(后改為棄市)三種。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有族誅、焚、葅等法外死刑;《隋律》將死刑的執(zhí)行方式限定為絞、斬,,絞、斬成為封建刑法中

6、的正刑(除元朝有斬無絞);宋仁宗年間又初創(chuàng)了凌遲之刑;清代仍以絞、斬作為法定死刑,可分為,斬立決、絞立決和絞監(jiān)侯、斬監(jiān)侯?! ?.古代死刑制度的特點  (1)種類繁多 ?。?)株連無辜 ?。?)內容殘酷 ?。?)廣用濫施 ?。?)死刑復審制度比較健全 ?。?)法外用刑:法外用刑是/聯(lián)即法律0的封建君主專制之下的用刑實踐的一條共同規(guī)律。  4.中國歷代死刑復奏制度  漢朝以前,中國沒有死刑復核制度,死刑復奏制度正式確立于南北朝時期,至隋朝,隋文帝綜合前代各種制度,積極進行立法活動,加強司法制度建設,死刑復奏制度

7、趨于完備,更加細密,實行“三復奏”程序,至唐朝,死刑復奏制度已經趨于完善?!短坡伞烦欣m(xù)了隋朝已成定制的死刑案傳“三復奏”的程序后又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進一步發(fā)展,最后形成對一般的死刑案件“在京五復奏,京外三復奏”和對重大死刑案件實行一復奏的定制;北宋太祖趙匡胤,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司法權的控制,使刑殺大權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恢復五代時名存實亡的“死刑復奏”制度,收回地方對死刑案件的裁判權。明朝仿照唐朝采用死刑三復奏的制度,即死刑無論是立即執(zhí)行,還是秋后執(zhí)行,都要三復奏,并且有所創(chuàng)  新形成朝審制度;清朝在沿

8、襲明朝法律之基礎上有所發(fā)展、創(chuàng)新,繼承了明時的朝審制度,發(fā)展成為秋審、朝審和熱審三種,設立了專門的死刑復核機關,形成了完善的死刑復奏制度?! 《?、中國死刑制度研究的意義  學者對中國古代死刑制度的沿革、死刑的執(zhí)行方式、死刑制度的特點等多方面進行研究,有助于讀者了解關于中國古代死刑制度多方面內容,也有利于讀者學習歷史。另一方面,死刑制度的研究,對當今中國刑罰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輕刑罰,重人性;建立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此文檔下載收益歸作者所有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溫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數學公式或PPT動畫的文件,查看預覽時可能會顯示錯亂或異常,文件下載后無此問題,請放心下載。
2. 本文檔由用戶上傳,版權歸屬用戶,天天文庫負責整理代發(fā)布。如果您對本文檔版權有爭議請及時聯(lián)系客服。
3. 下載前請仔細閱讀文檔內容,確認文檔內容符合您的需求后進行下載,若出現(xiàn)內容與標題不符可向本站投訴處理。
4. 下載文檔時可能由于網絡波動等原因無法下載或下載錯誤,付費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載的用戶請聯(lián)系客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