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轉稅綜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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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轉稅綜合案例分析】要求:  ?。?)根據(jù)下列資料的先后順序作相關的賬務處理;   (2)計算當期應納的各流轉稅及附加,并作相關計提、繳納稅金的賬務處理。   (計算結果以元為單位,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消費稅稅率: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的定額稅率為每斤(500克)0.50元,比例稅率為20%;酒及酒精中的其他酒比例稅率為10%。預提所得稅稅率為10%。涉及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的稅率均為7%,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率均為3%。   資料:濱海酒廠系某市中型國有企業(yè),被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3月份生產一種類型的滋補藥酒,當期有關的增值稅抵扣憑證全部經(jīng)

2、稅務機關認證。有關經(jīng)濟業(yè)務資料如下:業(yè)務11.從A農場收購薯干一批,開具主管稅務機關核準使用的收購發(fā)票上注明收購金額為100000元,數(shù)量為100噸,取得承運部門開具的運費發(fā)票上注明運費8000元,裝卸費、保險費為2000元。上述款項均付,薯干已驗收入庫。業(yè)務1解析:   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100000×13%+8000×7%=13560(元)   借:原材料——薯干96440應交稅費——增(進)13560貸:銀行存款110000業(yè)務22.從A農場收購的40噸薯干發(fā)往本市甲酒廠,委托加工成薯類白酒5噸,雙方簽署委托加工合同一份,載明由濱海酒廠提供主要原料薯干40噸

3、,成本價為38576元;由甲酒廠代墊部分輔料,收取加工費(含輔料款)30000元,稅金5100元,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已知甲酒廠無同類產品價格可供參考。業(yè)務2解析:  ?。?)發(fā)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38576貸:原材料——薯干38576(2)支付加工費、增值稅:   借:委托加工物資30000應交稅費——增(進)5100貸:銀行存款35100(3)支付甲酒廠代收消費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委托加工薯類白酒組成計稅價格=(38576+30000+5×2000×0.5)÷(1-20%)=91970(元)   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91970×

4、20%+5×2000×0.5=23394(元)    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23394×7%=1637.58(元)   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教育費附加=23394×3%=701.82(元)   因為委托加工酒類產品收回繼續(xù)生產的,已納消費稅不得抵扣,所以代收稅金計入委托加工產品的成本中   借:委托加工物資25733.4貸:銀行存款25733.4業(yè)務33.將委托甲酒廠加工完的5噸薯類白酒全部收回,已全部支付加工費及相關稅費,薯類白酒期初無庫存,收回后60%用于勾兌生產藥酒;其余40%待以后生產藥酒。業(yè)務3解析:  ?。?)收回入庫   “委托加工物資”科目

5、借方合計金額=38576+30000+25733.4=94309.4(元)   借:原材料——薯類白酒94309.4貸:委托加工物資94309.4(2)生產耗用(領用60%)   生產領用的成本=94309.4×60%=56585.64(元)   借:生產成本56585.64貸:原材料——薯類白酒56585.64業(yè)務44.當月制成的4噸藥酒生產成本為160000元,已驗收入庫,其中70%對外銷售,取得含稅收入198900元,已送存銀行。業(yè)務4解析:   (1)入庫   借:庫存商品160000貸:生產成本——藥酒160000(2)外銷取得款項時   銷售額=1989

6、00÷1.17=170000(元)   銷項稅額=170000×17%=28900(元)   借:銀行存款19890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70000應交稅費——增(銷)28900(3)計提消費稅   消費稅=170000×10%=17000(元)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17000貸:應交稅費——消17000(4)結轉成本   銷售成本=160000×70%=112000(元)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112000貸:庫存商品——藥酒1120005.本月將300公斤生產成本為12000元的藥酒分別贈送給本市各藥店。業(yè)務5解析:300公斤藥酒的組成計稅價格=300×[1700

7、00÷2800]=18214.29(元)   銷項稅額=18214.29×17%=3096.43(元)   消費稅=18214.29×10%=1821.43(元)   借:營業(yè)外支出16917.86(或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12000應交稅費——增(銷)3096.43應交稅費——消1821.436.本月外購包裝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100000元,稅金17000元,包裝物已驗收入庫,但款項尚未支付。業(yè)務(6)解析:   借:原材料——包裝物100000應交稅費——增(進)17000貸:應付賬款117000業(yè)務77.“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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