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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普丁預防hbv再激活臨床觀察》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nèi)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賀普丁預防HBV再激活臨床觀察【摘要】目的觀察拉米夫定(賀普丁)在預防HBV再激活(reactivation)以及停藥后安全性。方法篩選進行免疫抑制劑或細胞毒性等易使HBV再激活治療的患者,治療前預防性應用賀普丁作為治療觀察組,并在接受原疾病治療結(jié)束后3個月停藥觀測。停藥后至少再繼續(xù)觀察檢測肝功能及HBV-DNA等6個月。結(jié)果預防用藥組在治療期間到結(jié)束后6個月未見明顯的病毒活動(5.8%),而未預防性用藥者則在治療期間或在治療后6個月出現(xiàn)病毒活動及肝功能異常,比例增高(15.2%),兩組之間差異有顯著性,P<
2、0.05(χ2=6.137)。治療組停藥后觀察期間未見嚴重不良事件發(fā)生。結(jié)論HBsAg陽性患者在接受免疫抑制劑等容易引起HBV再激活治療的情況下,預防性短期使用拉米夫定是安全和有積極意義的。【關鍵詞】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抗病毒預防早在幾年以前我們意識到,有些乙肝病毒攜帶狀態(tài)的患者在某些情況下會導致乙肝病毒再激活,這種情況在目前是越來越受到廣大臨床特別是傳染科醫(yī)師的重視,但國內(nèi)對此報道較少,我科近年來在收集全院各科室治療過的符合條件病例進行分析如下。1資料與方法1.1研究對象與方法自2003年1月~2007年1月,共收
3、集因患腫瘤或其他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合并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255例(其中105例腫瘤化療、放療,31例為自身免疫疾病,65例為血液病,30例為腎病綜合征,其他24例)。其中男193例,女62例,年齡平均50.3歲。隨機將患者分成治療組與對照組,兩組病人均知情同意本試驗。治療組137例,對照組118例,兩組病人有可比性。1.2診斷標準診斷標準以西安會議制定診斷標準為依據(jù)。排除:(1)原有慢性活動型肝炎;(2)無明顯肝纖維化及肝硬化;(3)無因飲酒或其他非相關藥物肝損害;(4)ALT、AST值在正常范圍以內(nèi);(5)無其他
4、嗜肝病毒感染。1.3觀察項目治療開始前對研究對象進行檢測HBsAg、抗HBs、HBeAg、抗-HBe、抗-HBc,HBV-DNA(RocheCOBASplicor檢測下限為4.2×102拷貝),并同時檢測肝功能、腎功能、凝血酶原時間(PT)、肝臟B超或CT。1.4統(tǒng)計學處理用χ2檢驗。2結(jié)果HBV-DNA水平變化見表1。表1兩組不同時間HBV-DNA水平變化預防用藥組在原治療停止后賀普丁繼續(xù)用3個月期間未見病毒活動,賀普丁停藥后1個月開始有病毒活動出現(xiàn),觀察6個月只有8例出現(xiàn)病毒活動及肝功能異常,重新服用賀普丁得到
5、控制,觀察期間未見嚴重不良事件發(fā)生。而在對照組中原治療停止時已有13例出現(xiàn)病毒再激活及肝功能異常部分病人出現(xiàn)黃疸,觀察6個月時達到15.2%。3討論我國是慢性HBV感染高發(fā)區(qū),許多原來處于活動期的慢性HBV感染者患有其他系統(tǒng)疾病,如血液或腫瘤科、風濕免疫科、腎病科及器官移植等專業(yè)常用的抗腫瘤化療、免疫抑制和(或)抗排異治療均可引起HBV的再激活(reactivation),出現(xiàn)肝炎活動甚至導致嚴重肝損傷甚至肝衰竭,而原來的藥物往往需要減量甚至停用而影響治療效果[1],使治療上出現(xiàn)矛盾。目前通常以HBV-DNA水平作
6、為再激活的標志,HBV再激活通常被定義為在化療和(或)免疫抑制治療過程中,或緊隨其后發(fā)生的HBV-DNA升高10倍以上或其絕對值>109拷貝/ml[2]。HBV再激活通常發(fā)生于HBsAg陽性的病人,其中部分抗HBe陽性的病人可發(fā)生HBeAg的血清逆轉(zhuǎn)換;也可發(fā)生于HBsAg陰性、抗-HBc陽性的病人,其中有些病人可發(fā)生HBsAg的血清逆轉(zhuǎn)換。有報道核苷類似物拉米夫定對此有較好的效果,而且在化療前給予預防性用藥比等到HBV-DNA升高后才開始用藥效果好[3]。亞太地區(qū)、美國及我國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1]
7、均推薦:對于因其他疾病而接受化療、免疫抑制劑(特別是腎上腺糖皮質(zhì)激素)治療的HBsAg陽性者,即使HBV-DNA陰性和ALT正常,也應在治療前即開始服用拉米夫定。本研究發(fā)現(xiàn),免疫抑制劑及細胞毒性等治療對乙肝的再激活起到關鍵作用,使用核苷類似物能有效地控制病毒復制從而達到預防再激活的目的,而使用賀普丁預防性用藥是有效和安全的。用藥時間可以縮短至3~6個月,在定期檢查中若發(fā)現(xiàn)病毒停藥后出現(xiàn)反彈,此時即使肝功能正常,也應繼續(xù)使用賀普丁或者其他抗病毒藥物。目前抗病毒藥種類較多,有了較多的選擇,對于一些在治療前HBV-DNA
8、水平較高(>104拷貝以上)的采用一些耐藥性低的藥物治療可能更好,化療停止后按其他活動型肝炎一樣抗病毒治療和監(jiān)測。由于例數(shù)及國內(nèi)對此報道不多,我們認為應該進一步研究觀察,包括上述HBV-DNA定義中的絕對水平定在109拷貝是否過高,值得進一步探討?!緟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