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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的調整對浙江省服裝出口的影響及對策分析【文獻綜述】》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文獻綜述出口退稅的調整對浙江省服裝出口的影響及對策分析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2009年全國品服裝出口增速減緩,出口大幅下滑,很多企業(yè)面臨著破產的危險。對此,國家分別于2009年2月、4月兩次提高紡織業(yè)的出口退稅率,同時國務院在2009年4月24日全文公布了《紡織工業(yè)調整與振興規(guī)劃》,對2009年至2011年紡織工業(yè)發(fā)展提出了“四項原則”、“五項目標”、“八項任務”和“十項保障措施”。這些政策的出臺,充分表明國家對服裝行業(yè)的重視,也給服裝企業(yè)信心。服裝業(yè)是我國的傳統(tǒng)優(yōu)勢產業(yè),其優(yōu)勢在于較低的勞動力成本和較完整的的制造加工產業(yè)鏈,是我國對外依存度最高、實
2、現(xiàn)國際化發(fā)展最早的產業(yè)之一??梢哉f,服裝業(yè)是我國國民經濟中歐冠重要的出口創(chuàng)匯產業(yè),在我國國民經濟中占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服裝業(yè)在浙江省具有極其重要的經濟地位,是浙江省第一大支柱產業(yè),也是浙江省特色優(yōu)勢產業(yè)和就業(yè)人數最多的行業(yè)。1出口退稅政策的理論依據1.1國外理論依據關于出口退稅的經濟思想很早就有人提出,法國的重農學派的先驅布阿吉爾貝爾(1705)最早提出進口商品征稅出口商品免稅的思想,他認為,出口稅絲毫不應輕饒,而應全部取消,因為它是國王和王國前所未有的敵人。亞當·斯密(1776)則認為高關稅比低關稅危害更大,出口稅比進口稅危害更大。他指出在各種獎
3、勵出口措施中,要數退稅最合理。商品輸出國外時退回其國內交納的一部分或全部稅金,既不會使貨物的輸出量減少,也不會驅使資本違反自然趨勢轉投入某些特定產業(yè),破壞社會資本的自然平衡和勞動的自然分配。雖然亞當·斯密首先提出了出口退稅的思想,但他僅從自由貿易有利于商品出口的角度考慮,沒有從稅收來源去認識。直到大衛(wèi)·李嘉圖(1817)才從稅收來源及轉嫁認識出口退稅,他宣稱如果沒有出口退稅,那么對出口商品的征稅會完全落在外國消費者身上,該國政府支出的一部分就將由外國的土地和勞動所有者負擔。這些古典學者都是從總體上來闡述出口退稅政策的必要性。81.2國內理論依據現(xiàn)在的
4、一些學者也從更廣的角度來闡述出口退稅的理論依據,金興健(2002)主張采取出口退稅這種十分必要的成本競爭手段來刺激出口,而不主張使用貨幣貶值這種價格競爭手段來刺激出口,而湯貢亮(2003)認為,理性的出口退稅是消除出口歧視的中性政策,而不是鼓勵出口的優(yōu)惠和補貼措施,他首先說明了徹底退稅在按照消費地征稅和生產地征稅下的兩種情況,提出理想的出口退稅是“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徹底退稅”,并分析關貿總協(xié)定中的條款,最后得出結論:理想的出口退稅并不是鼓勵出口的優(yōu)惠和補貼政策,而是消除出口歧視的中性措施,現(xiàn)實的出口退稅制度應該是中性與非中性稅收政策的有機結合
5、,在以理想的出口退稅為目標的前提下,出口退稅還可以服務于政府其他政策目標。因為出口退稅作為一種特定的稅收政策,與整個稅收制度設置相比,既有共同的一面,又有特殊的一面。共同面表現(xiàn)為出口退稅設置同樣應考慮理想狀態(tài)與其他政策目標的統(tǒng)一,同樣是中性與非中性政策的結合:特殊面表現(xiàn)為出口退稅并不是單純的國內稅制度,而是一種涉外稅收制度,因此其設置必須盡量符合國民待遇原則,減少其對自由貿易產生的扭曲效應。劉劍文(2004)從間接稅的轉嫁性強調出口退稅的必要性,指出出口退稅作為一種宏觀的調控政策,在各國追求貿易自由化的時代背景下,是WTO的公平貿易原則所認可,是鼓勵
6、各國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來競爭。朱智強、張曉麗(2004)則認為,出口退稅制度的定性問題應該跳出從“中性稅收原則”的角度去探討,應該以是否實現(xiàn)政府既定的長期經濟戰(zhàn)略目標為依據,也就是當前的出口退稅政策應該為現(xiàn)行實施的“走出去”戰(zhàn)略服務。他們分析了“中性稅收政策”雖然是理想狀態(tài),但由于現(xiàn)實困難所以難以實現(xiàn),如果還要堅持以此為目標,會影響工作人員的積極性,降低征退效率,并且容易喪失出口退稅政策的靈活性和權威性,因此以中性政策作為其理論依據是不合適的。而“非中性稅收政策”同樣也是不可取的,因為“多征少退”雖然是目前中國長期施用的政策,但會導致出口
7、商品成本的增加,降低出口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優(yōu)勢,進而挫傷出口企業(yè)的積極性,而“少征多退”的模式一方面會帶來巨大的財政壓力,另一方面是被視為出口補貼,有招致其他貿易國報復的風險。而“中性和非中性相結合的稅收政策”似乎也并沒有把出口退稅的理論依據闡述的更有說服力,反而是更模糊,所以他們提出跳出是否屬于中性政策的框架來討論,以服務于當前的外貿政策作為其政策目標和理論依據。82出口退稅的調整研究現(xiàn)狀2.1國外現(xiàn)狀馬斯格雷夫(1996)認為,就多重環(huán)節(jié)上征收的稅收而言,要對出口決定適當的退稅率可能并不容易,特別是在周轉稅的情況下很難進行適當的估價。更為重要
8、的是,要決定哪種稅具有退稅資格是不容易的,適當的檢驗就是看這種稅收是否反映在價格上。ValeriaDeB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