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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稅自行申報中存在問題與建議 1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存在問題 1.1自行申報的起點采用“一刀切”的做法缺乏彈性?! 秱€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自行申報的起點定為年所得12萬元,實行“一刀切”的做法,看似公平,實際上卻是不公平的,不能體現(xiàn)量能負擔原則。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區(qū)經濟發(fā)展極不平衡,兩個收入相等但處于不同地區(qū)的“重點納稅人”,由于所處環(huán)境、物價水平不同,所承擔的實際費用不同,其實際收入即實際所得不同,應承擔不同的稅收,相應的自行申報起點也應有所區(qū)別。我國個人所得稅采用國外很少采用的純粹分類所得稅制,最大問題是極易使收入相同者由于所得不同而導致稅
2、負不同?! ?.2納稅人“年所得”確定及其申報存在困難和不便。 由于納稅人納稅意識普遍不夠,大多數(shù)納稅人并未就年度終了后的納稅申報做好充足準備,對全年收入沒有詳細的收入記錄,或沒有完整地保存收入憑證和完稅憑證。這樣,對于收入項目單一、集中,或多為大額收入,以及稅務機關著重監(jiān)管的重點納稅人,就年內收入進行申報相對較為容易。而對于收入項目多、次數(shù)多、收入分散,每次(項)收入額相對較小,且多為現(xiàn)金收入的納稅人,準確理清及申報其全年所得確實有一定的困難?! ?.3稅務機關對納稅申報準確性監(jiān)控有困難?! ∧壳皸l件下未能形成有效的相關公共管理部門、支付單位與稅務機關之
3、間信息傳遞的配合機制,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基礎信息的掌握并不完備。同時,各地稅務機關信息化水平參差不齊,信息傳遞和共享難以實現(xiàn)。在納稅人所得項目比較多,支付地點相對分散,又多以現(xiàn)金形式取得的情況下,稅務機關對納稅人自行申報情況的監(jiān)控存在困難。目前稅務部門易于監(jiān)管的以工薪所得為主的高收入行業(yè)納稅人申報情況良好,而真正難以把握的是私營業(yè)主、自由職業(yè)者、個體從業(yè)人員等,這部分高收入人群究竟有多大比例很難掌握,對他們的收入信息收集整理難度大。 1.4某些項目的年所得的確定存在難度?! ?.4.1工資、薪金的年所得確定依然存在一定困難。根據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按照未減除
4、費用及附加減除費用的收入額計算。實際上,納稅人每月實際領到的工資并不等于這個“收入額”。有些單位的工資單并不清晰,如對一些免稅項目并未單獨列出,有些單位將部分稅后收入直接轉入個人賬戶,并不在工資單中列示,也沒有完稅憑證。按照現(xiàn)行政策,許多需要列入工資、薪金所得課稅的項目,如旅游獎勵、商業(yè)保險、從雇主取得折扣等收入數(shù)額,個人難以準確掌握?! ?.4.2家庭或夫妻雙方共同收入如何確定。從目前來看,家庭或夫妻雙方共同的財產轉讓,租賃取得的所得,家庭儲蓄及股票投資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等收入,是計入某一特定家庭成員的年所得,還是在家庭成員之間進行分割
5、后計入各自所得?如果允許分割,如何分割?這些都會對納稅人是否達到自行申報標準產生重要影響。 1.4.3有關盈虧相抵的規(guī)定需要進一步明確。第一,按照規(guī)定,對于同時參與兩個以上(合伙)企業(yè)投資的,合伙人應將其投資所有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額相加后的總額作為年所得。但對于有虧損的怎么處理沒有明確,是否允許盈虧相抵并不清楚。若允許盈虧相抵,相抵后為虧損時,又如何處理?第二,對股票轉讓所得盈虧相抵為負數(shù)的,規(guī)定此項所得按“零”填寫。除股票之外的其他財產轉讓盈虧如何處理,以及其他不同類財產有盈有虧時如何處理,也沒有明確。因此,對以上有關盈虧處理作出規(guī)定時,應充分考慮合理性,
6、否則有可能會出現(xiàn)年收支凈額為負、經濟處于困境的人仍要申報個人所得稅的情況?! ?.5關于稅務機關提醒納稅人辦理申報的規(guī)定需要完善?! ‖F(xiàn)行申報辦法規(guī)定:“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每年法定申報期間,通過適當方式,提醒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辦理自行納稅申報?!边@一規(guī)定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主管稅務機關難以完全掌握哪些人年所得超過12萬元,使提醒義務難以全面履行。二是為納稅爭議埋下隱患。納稅人可能會以沒有接到主管稅務機關的提醒,或以提醒方式不當為由,不履行納稅申報義務。三是提醒申報與《稅收征管法》中的通知申報有何區(qū)別,提醒是否等同于通知,需要進一步明確?! ?.6納稅人
7、變更申報地點可能作為逃避納稅義務的手段?! {稅人隨意變更申報地點,又不報原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的行為,現(xiàn)行辦法沒有規(guī)定如何處理。在實踐中,選擇納稅地點容易被納稅人作為逃避納稅義務的手段,也易導致地區(qū)間稅收惡性競爭。如果納稅人變更申報地點不報原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原主管稅務機關也無法按規(guī)定將納稅人的信息傳遞給新的主管稅務機關。 1.7關于稅務機關為納稅人申報情況的保密問題?! ∮捎诙悇諜C關內部有征收、管理、稽查等多個環(huán)節(jié),納稅人的收入信息在各環(huán)節(jié)資料的移送過程中隨時都有泄密的可能。納稅人的信息資料若被外人知悉并被惡意利用,將會給納稅人以及扣繳義務人造成損失。對
8、此,盡管《辦法》有規(guī)定但缺乏具體的操作規(guī)范,納稅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