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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灣大橋應急預案》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行業(yè)資料-天天文庫。
1、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工程概況1、地理位置青島海灣大橋工程設計起于青島側膠州灣高速李村河大橋北200m處青島側主線收費站設計起點,與膠州灣高速相接處設李村河互通立交;終于黃島側膠州灣高速東1km處,順接濟青南線設計起點;中間設立紅島互通與擬建的紅島連接線相接,主線全長26.707km。第二合同段起訖樁號為:K10+310~K14+150(右幅),K10+310~K14+030(左幅)。橋梁全長3840m(右幅),3720m(左幅)。施工內容為:滄口航道橋(600m)+非通航孔橋下部(54×60m)(右幅)和滄口航道橋(600m)+非通航孔橋下部(52×
2、60m)(左幅)。2、滄口航道橋滄口航道橋為青島海灣大橋的主航道橋之一,為雙塔斜拉橋,主跨為“H”型雙塔四柱空間雙索面稀索五跨連續(xù)鋼箱梁斜拉橋。滄口航道橋設計跨徑為80+90+260+90+80=600m,索塔總高度為80.5m。采用5跨連續(xù)半漂浮體系,兩幅橋分離的結構形式,兩幅橋中心距30.5m。主梁采用扁平鋼箱梁,每幅鋼箱梁寬度21.5m,塔處18.5m,設三個行車道和一個緊急停車帶,行車道寬度15.25m,鋼箱梁間凈距12m,斜拉橋采用豎琴型空間索面。在索塔處設置縱向限位約束裝置、豎向支座及橫向抗風支座,輔助墩墩頂設豎向支座和橫向抗風支座,
3、進一步改善結構受力和變形能力。索塔基礎為雙幅橋整體基礎,采用28根φ2.5m的鉆孔灌注樁,樁基采用C35水下混凝土,索塔樁基按嵌巖樁設計。承臺為帶圓倒角的整體式矩形承臺,長67.5m、寬17.0m,厚5.0m,承臺采用C35混凝土。承臺混凝土體積較大,一次性澆筑比較困難,在承臺上設置了兩個后澆段。索塔橫梁以下為混凝土段,橫梁以上為鋼塔柱段。輔助墩和過渡墩墩身為雙幅分離雙柱式混凝土空心墩,橫橋向兩個墩柱在墩頂設置一道系梁,以增加結構穩(wěn)定性及抗震能力。墩身及墩座采用C40混凝土。5輔助墩基礎為雙幅整體群樁基礎,按嵌巖樁設計。承臺為帶圓倒角的整體式矩形
4、承臺,采用C35混凝土。承臺混凝土體積較大,一次性澆筑比較困難,在承臺上設置了一個后澆段。過渡墩基礎為分離群樁基礎,按嵌巖樁和摩擦樁設計。承臺為帶圓倒角的矩形承臺,采用C35混凝土。3、非通航孔橋下部結構非通航孔橋右幅為54跨60m連續(xù)箱梁下部構造,左幅為52跨60m連續(xù)箱梁下部構造。非通航孔橋基礎均為分離基礎,每幅基礎采用4根鉆孔灌注樁,樁基分別為φ1.6m、φ1.8m和φ2.0m,樁基均采用C35水下混凝土。承臺為帶圓倒角的矩形承臺,分為6.9×6.9×3.0m、7.7×7.7×3.0m、8.5×8.5×3.0m,承臺均采用C35混凝土。墩身
5、為左右分離墩身。第二條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一)救人高于一切;(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險情實況;(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四)分級負責,密切配合;(五)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第三條安全領導小組框圖組長:組員副組長:組員組員組員組員組員5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第四條青島海灣大橋土建工程第二駐地辦成立的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發(fā)生險情事故時啟動本預案,日常工作由測量室監(jiān)管。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組員:和根據(jù)險情情況臨時指定的有關人員。第五條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一)貫徹落實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對險情事故應急處
6、理,提出應急處理具體錯,掌握應急處理動態(tài)狀況,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二)指導監(jiān)督應急處理工作,協(xié)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三)完成有關政府、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四)施工承包單位復制人劉沈園(項目經理)為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駐地工程師郭耿新對監(jiān)理項目的安全監(jiān)理工作負責。根據(jù)工程特點確定施工現(xiàn)場具體安全監(jiān)理人員,明確其工作職責。安全監(jiān)理人員在駐地工程師的領導下從事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監(jiān)理工作。第六條安全領導小組視險情情況可選調工作人員,成立現(xiàn)場施救組、善后處理組、通訊聯(lián)絡組、后勤保障祖等險情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辦事機構,明確責任人、聯(lián)絡
7、人。第七條安全領導小組在有關政府、主管部門領導下,迅速、果斷地做好險情應急處理工作。第三章應急處理程序第八條在應急處理工作中,我單位采取措施之前由項目部負責,主動開展工作。第九條根據(jù)施工現(xiàn)場的事故類型和事態(tài)發(fā)展趨勢,督促施工單位根據(jù)項目風險應急方案及施工組織中安全措施的要求,對工程進行搶險。施工現(xiàn)場監(jiān)理人員督促施工單位對事故現(xiàn)場進行保護,根據(jù)安全措施和搶險方案進行落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物資、資金,保證搶險的順利進行。第十條5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xiàn)場監(jiān)理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1小時內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
8、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工程承建單位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現(xiàn)場管理人員可直接向事故發(fā)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