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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卡制度執(zhí)行中存在問題及對策》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應用文檔-天天文庫。
1、公務卡制度執(zhí)行中存在問題及對策為進一步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規(guī)范預算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yè)務,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2007年5月14日,央行和財政部聯合召開了全國公務卡應用推廣會議。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在會上表示,我國將爭取2007年下半年啟動公務卡試點工作,并將于2008年擴大公務卡管理的試點區(qū)域,爭取到2010年前建立比較完善的公務卡管理制度,在所有中央預算部門和地方省市兩級預算單位全面推進公務卡管理。目前,公務卡制度改革從執(zhí)行情況來看,進程緩慢,執(zhí)行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公務卡制度改革還有待完善。一、存
2、在的問題(一)受多種原因影響,導致公務卡使用率偏低一些預算單位對公務卡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對公務卡結算方式積極性不高,有些單位只有少數職工和中層以上干部辦卡,有些職工根本不知道公務消費必須使用公務卡;有些辦了公務卡卻沒及時開通,而開通了公務卡卻沒有使用,導致公務卡出現了大量“睡眠卡”和高注銷率,造成資源浪費。有些人認為雖然使用公務卡刷卡消費很方便,但必須在規(guī)定的25天至56天期限內還清公務卡消費,否則會記錄個人不良信用,還要收取罰息,如果由于工作繁忙或由于報銷審批手續(xù)繁瑣,公務卡消費報銷時間很容易
3、超過25天,因此不喜歡用公務卡。預算單位對于一些由于授權支付額度不足而不能用公務卡結算的業(yè)務,只能用自有資金先支付給公務卡持卡人,讓其自行去銀行還款,或由于預算計劃不足等原因暫時不能報銷的公務卡消費業(yè)務,要求持卡人先墊支現金存入公務卡,等預算計劃下達以后再報銷,這樣容易使持卡人產生抵觸情緒,不愿意使用公務卡。有些代理銀行不清楚只有銀聯標準信用卡才能作為公務卡,為了增加發(fā)卡量,只是一味向預算單位推銷公務卡,預算單位為職工統(tǒng)一辦理公務卡時,有萬事達卡、VISA卡和標準信用卡等,職工持萬事達卡和VISA卡進行
4、公務消費刷卡后,卻不能按公務卡結算程序報銷,必須先采用現金報銷方式支出現金,然后再將現金存入萬事達卡或VISA卡,增加了持卡人報銷手續(xù),使其對公務卡產生抵觸情緒,不愿意使用公務卡。受傳統(tǒng)觀念影響,人們都習慣于“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現金交易方式,這種觀念根深蒂固于人們的意識形態(tài)中,需要較長時間才能轉變。對于商家來講,由于安裝、使用POS機成本較高,而且每一筆刷卡業(yè)務都要支付一定的手續(xù)費,從經濟利益上考慮,商家更希望使用現金交易;對于消費者來講,大多數消費者還不習慣刷卡消費,而且使用現金交易,商家會給予更
5、多的優(yōu)惠,因此消費者也更愿意使用現金付款。(二)公務卡受理環(huán)境限制較大基于金融業(yè)發(fā)達程度不夠,以及各地區(qū)發(fā)展不平衡的現狀,國內一些中小城市和小商家的刷卡X點較少,迫使持卡人不得不利用公款到高檔場所進行高消費,無形中助長了奢侈浪費之風。持卡人出差到一些偏遠地區(qū)從事公務活動時,由于不具備刷卡條件,只能個人墊支現金或事先準備現金,從而占用個人資金,將原來經由單位提取現金時的安全風險轉移給持卡人,容易引起持卡人對公務卡產生抵觸情緒。(三)公務卡結算業(yè)務的核算不規(guī)范,不宜于對賬管理由于公務卡制度正處于逐步推行階段
6、,不少預算單位公務卡結算業(yè)務量不大,因此沒有單獨設置一個反映公務卡結算業(yè)務的會計科目或明細科目,從電算化賬務系統(tǒng)中無法查詢當月公務卡消費應還款額和已還款額等數據,必須查閱原始記賬憑證才能統(tǒng)計相關數據,不易于財務人員及時進行賬務系統(tǒng)與公務卡支付系統(tǒng)和代理銀行之間的對賬工作,也不便于持卡人查詢公務卡消費和還款信息。(四)公務卡制度不能完全遏制腐敗現象持卡消費增強了公務支出的透明度,解決了以往易發(fā)生的湊票報銷等違規(guī)行為,但對一些習慣損公肥私的人而言,照樣可以弄虛作假中飽私囊。比如在公務消費時故意多刷卡,虛開發(fā)
7、票,商家為了增加客源,也樂意給刷卡人一定比例的回扣,在這個環(huán)節(jié)上公務卡還不能做到完全透明。因此不能依靠用公務卡來完全預防公務腐敗的問題。(五)持卡人的信用得不到保證,對單位有影響公務卡既可用于公務消費,又可用于個人消費,如果持卡人因個人消費沒有及時償還,預算單位要協(xié)助代理銀行對持卡人進行追償,會給單位帶來一定的麻煩,特別是有些預算單位對持卡人調動、離職或其他特殊原因離開本單位時,沒有及時通知代理銀行維護相關信息,預算單位的公務卡信息系統(tǒng)一直保留這些持卡人的信息,如果這些持卡人透支公務卡沒有及時償還,單位
8、會承擔一部分連帶責任,銀行會在一定程度上進行追償,進而影響單位在銀行方面的聲譽。(六)公務卡制度執(zhí)行乏力,公務卡結算流于形式2008年1月,“全國公務卡改革試點電視會議”宣布:凡具備刷卡條件的,必須使用公務卡,否則財務不予報銷。但實際執(zhí)行時,一些預算單位認為無法鑒別持卡人的消費環(huán)境是否具備刷卡條件,而且現金報銷更簡便,省去了報賬后的一些結算程序,沒有嚴格要求持卡人必須使用公務卡刷卡消費。實行公務卡制度后,財政部門并沒有對預算單位現金提取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