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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籌劃》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guān)內(nèi)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論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籌劃一、前言 個人所得稅是指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征收的一種稅,其中工資薪金所得稅在個人所得稅收入中占主導地位。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節(jié)稅目的而進行科學的節(jié)稅規(guī)劃,即在稅法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通過對個人的經(jīng)營、投資、理財?shù)然顒邮孪冗M行合理籌劃,以達到少繳個人所得稅稅款目的的一種合理合法的理財活動。2011年6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稅法)規(guī)定我國個人所得稅對工資、薪金所得免征額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并將9級超額累進稅率調(diào)整為7級,第1級稅率為3%(見表1)。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于2011年9月
2、1日起施行,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免征額的提高,稅級和稅率的變化,為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⒐べY薪金所得納稅籌劃分析 影響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因素有兩個,即應納稅所得額和稅率。降低稅負,就是運用合法及合理的方法減少應納稅所得額,或者事先通過周密的設(shè)計和安排,使應納稅所得額適用較低的稅率。在實行超額累進稅率的條件下,費用扣除越多,所適用的稅率越低;在實行比例稅率的情況下,經(jīng)過事先的籌劃安排,使個人所得適用較低的稅率?;谏鲜鲇嘘P(guān)稅收政策,從納稅人的角度分析,通過相應的納稅籌劃,可以使納稅人工資薪金所得的稅負水平達到最小化?! 。ㄒ唬p少名義工資的納
3、稅籌劃 1.提高福利水平減少名義工資 在現(xiàn)實生活中,個人所取得的工資薪金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用于與工作相關(guān)的支出,或者有一部分個人支出可以由所在單位支付,如交通費、午餐費等。如果能將這些收入從個人領(lǐng)取的工資薪金中扣除,以企業(yè)的名義對個人進行支付,這樣,名義上工資薪金就減少了,并因此降低所適用的稅率,減輕稅負。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企業(yè)為員工提供交通設(shè)施; ?。?)企業(yè)為員工提供免費工作餐; ?。?)企業(yè)為員工提供培訓機會; ?。?)企業(yè)統(tǒng)一為員工租房解決住宿問題等?! ±?:A先生某年來北京工作,擔任某公司工程師,月薪8500元。其每月主要支出為:房租2000
4、元,伙食費1000元,交通費500元。請問在新稅法下,納稅人如何籌劃可以少交個稅? 工資薪金個稅=(8500-3500)×20%-525=475(元) 納稅籌劃: ?。?)A先生和公司簽訂合同,房屋以公司名義租賃,房租以公司名義支付,實際由A先生工資支付。 ?。?)公司下發(fā)文件,單位食堂費用在福利費中支付,員工在食堂用餐領(lǐng)用餐券,費用在員工工資賬戶支付?! 。?)公司下發(fā)文件,公司統(tǒng)一購買交通券在福利費交通補助中列支,然后費用在員工工資賬戶支付?! 〖{稅籌劃后: ?。?)A先生每月實發(fā)工資:(8500-2000-1000-500)=5000(元) ?。?)A先生應繳納
5、個稅(5000-3500)×3%=45(元) 納稅籌劃效果: 經(jīng)過此籌劃,A先生節(jié)約個人所得稅430(475-45)元,效果明顯。 2.利用稅收優(yōu)惠政策來減少名義工資 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企事業(yè)單位按照國家或省級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和失業(yè)保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或省級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和失業(yè)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nèi),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因此在不增加企業(yè)負擔
6、的情況下,可以利用上述政策進行籌劃,減少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提高納稅人的實際收入水平?! ±?:例1中,A先生月薪8500元,住房公積金提取比例為7%,不考慮其他稅前扣除因素,請問在新稅法下,A先生應進行怎樣的個人所得稅籌劃? A先生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額=8500×7%=595(元) 應納稅所得額=8500-3500-595=4405(元) 應納稅額=4405×10%-75=365.5(元) 公司的實際負擔=8500+595=9095(元) A先生的實際收入=8500+595-365.5=8729.5(元) 如果A先生用足稅收優(yōu)惠政策,使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比例由
7、7%提高到12%,為不增加企業(yè)負擔,則應使A先生工資A滿足下列條件: 8500+595=0.12A+A A=8120.54(元) 納稅籌劃:按12%提取住房公積金時,A先生的繳稅及收入情況為: 住房公積金=8120.54×12%=974.46(元) 應納稅所得額=8120.54-3500-974.46=3646.08(元) 應納稅額=3646.08×10%-75=289.6(元) 實際收入=8120.54+974.46-289.6=8805.4(元) 經(jīng)過此籌劃,A先生實際收入提高了75.9(8805.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