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學義“玩忽職守案”辯護詞

莊學義“玩忽職守案”辯護詞

ID:1205862

大小:33.50 KB

頁數(shù):9頁

時間:2017-11-08

莊學義“玩忽職守案”辯護詞_第1頁
莊學義“玩忽職守案”辯護詞_第2頁
莊學義“玩忽職守案”辯護詞_第3頁
莊學義“玩忽職守案”辯護詞_第4頁
莊學義“玩忽職守案”辯護詞_第5頁
資源描述:

《莊學義“玩忽職守案”辯護詞》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guān)內(nèi)容在工程資料-天天文庫

1、莊學義“玩忽職守案”辯護詞 (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四日加格達奇)審判席:  我們參加今日莊案的訴訟活動,心情既復雜又沉重。因為--  第一,這是一個原本極其簡單但卻被人為地復雜化了的案件;  第二,我們面對的不僅有尊敬的公訴人和法庭組成人員,而且有蒙受了巨大自然災害的大興安嶺人民。作為普通律師,我們既要面對法庭履行職責,請法庭審查;又應面對我們的人民講出真情實感,請人民評判?! ∥覀兿染推鹪V書發(fā)言?! ∑鹪V書在它的最后提出了一個有關(guān)本案的重要命題:“莊學義在‘五·七’大火中,不認真履行其局長的職責?!边@個命題顯然含有兩層意思:一、莊學義作為局長,應

2、履行他的職責;二、他在整個‘五·七’火災中,都應認真地履行他的職責。根據(jù)這一實事求是的分析,無可爭辯地揭示了起訴書(連同公訴詞)的不合情理,因為在它的字里行間始終未見莊學義在整個“五·七”火災中作為局長的全部活動,而只是摘取了一個不大的片斷。這就不可避免地產(chǎn)生了片面性;片面性不會產(chǎn)生說服力是無需說明的?! £P(guān)于起訴書摘取的片斷,它概括為七個字,即“莊學義育英之行”。而后針對此“行”作了具體描述。起訴書的這些描述,在一系列關(guān)鍵性情節(jié)上,也就是在事實上,或者是不真實的,或者是不準確的,我們先舉出以下幾點為證:  第一點,起訴書說:莊學義五月七日八點

3、廿五分左右到達育英林場辦公室門前,“整個育英面臨被大火包圍吞噬的威脅?!边@里,把火區(qū)的范圍劃定為“整個育英”,是準確的;其錯誤在于,所謂“面臨被……吞噬的威脅”,與實際不符。通過庭審調(diào)查,連同全部案卷材料,大量的證言證實,起訴書所說的“八點二十五分到達育英林場辦公室前”的那個時候,甚至貯木廠連同貯木廠辦公室都已被大火吞噬了,其他地段的火情可想而知。按照當時科學測定的大火以每秒15公尺即每小時45公里的推進速度,真正面臨被吞噬威脅的不正是圖強局本部么?  這一點,按照起訴書的思路,可以說是衡量莊學義行為的是非、功罪的一個關(guān)鍵,因而不容含混?! 〉?/p>

4、二點,起訴書在肯定莊于育英向曾凡金布置工作后,指出他“先后兩次向黨委書記報告育英火情并提出圖強應采取的措施,然后便驅(qū)車前往綜合廠方向,在鐵路道口東側(cè)停車,觀看一下火情,于八點四十分左右匆匆離開育英”?!皟H在育英停留15分鐘時間”?! ∵@段指控,是莊學義當時三個行為的概括,即,:一、通報了火情;二、提出了措施;三、驅(qū)車繼續(xù)查看火情。可是,在當時那種大火天降的危急時刻,他的這三個行為有什么可以指責的呢?這三個行為與所謂犯罪又有什么聯(lián)系呢?看來問題在于“匆匆”離開育英。起訴書就此做出的判斷我們有兩點不能同意:第一,“離開育英”這個概念是含混而不精確的

5、,因為在莊離開林場辦公室直到他一路疏散災民、疏通要道的九拐、蘑菇樹乃至“雞場”等等地方,統(tǒng)屬育英轄區(qū),他在轄區(qū)之內(nèi)奮力做了那么多組織工作,使許多人脫險離開火海,業(yè)經(jīng)庭審調(diào)查核實,這怎么能說是“離開”育英?第二,在大火肆虐、烈焰撲人的極端危險時刻,所謂“匆匆”,正是機智聰敏的指揮員形象,難道大火壓頂還非得“慢吞吞”地才算堅守崗位、才稱得上指揮若定么?遇事“慢慢來”是惡習,會貽誤事業(yè),起訴書的這個指控不能成立?! 〉谌c,起訴書說,莊在育英向“曾凡金詢問一下火情,只簡單地讓曾廣播喊話通知群眾疏散”?! ∵@個指控中也包含著莊的三個行為,即:一、詢問火

6、情;二、布置喊話;三、通知疏散。這些行為,不論當時還是現(xiàn)在,應當說都是無可非議的。按照指控,問題出在“只簡單地讓曾喊話”。可是,在那烈火突來、人力難擋的情勢下,這“簡單地”三字不正說明莊學義作為指揮員的果斷與高效?如果在那時還要按部就班地例如開個首長會;首長動員,分領(lǐng)任務;制定落實,爾后貫徹執(zhí)行,這自然不簡單了,但行得通么?我們不得不指出,為什么面臨大火的“此景”還非得“復雜化”不可,“此時”搞點簡單究竟何罪之有!  第四點,起訴書指控莊“沒有親自去各單位部署搶險救災”。我們不再復述證據(jù)材料,僅就起訴書本身所承認的,莊在向黨委書記通報火情對圖強

7、防火、救火做了部署之后,“便驅(qū)車前往綜合廠方向”,并“在鐵道口東側(cè)停車,觀看火情”。我們要問:驅(qū)車前往,算不算“親自”?綜合廠是不是“單位”?觀察火情是不是為了“部署搶險”?至于“各單位”,當時已陷入火海,攝氏千度以上的高壓熱浪,伴著每秒15公尺的超高速火勢,漫說莊學義,試問誰能一一親臨?誰又能在大火突降,于是人自為戰(zhàn)甚至人各逃生的特殊情況下,去進行什么組織部署呢?  第五點,起訴書指控莊“放走了育英地區(qū)防火總指揮曾凡金”。很明顯,這里采用的手法是“一石二鳥”。一面說曾逃跑;另一面說莊放走了曾。曾是否“逃跑”,另案審議。說莊“放走了”曾,卻不辯

8、:所謂“放走”,關(guān)鍵在于讓曾走向哪里,去干什么?莊命曾駕輕騎急速奔向圖強直接報警,使圖強一萬五千之眾有所準備,這難道不是為了搶險防災?這難道不是積極的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此文檔下載收益歸作者所有

當前文檔最多預覽五頁,下載文檔查看全文
溫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數(shù)學公式或PPT動畫的文件,查看預覽時可能會顯示錯亂或異常,文件下載后無此問題,請放心下載。
2. 本文檔由用戶上傳,版權(quán)歸屬用戶,天天文庫負責整理代發(fā)布。如果您對本文檔版權(quán)有爭議請及時聯(lián)系客服。
3. 下載前請仔細閱讀文檔內(nèi)容,確認文檔內(nèi)容符合您的需求后進行下載,若出現(xiàn)內(nèi)容與標題不符可向本站投訴處理。
4. 下載文檔時可能由于網(wǎng)絡波動等原因無法下載或下載錯誤,付費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載的用戶請聯(lián)系客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