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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利轉貸罪疑難問題的司法認定【內(nèi)容提要】套取行為是高利轉貸罪的必要要件,判斷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是套取,關鍵是看行為人對于貸款的實際用途。高利轉貸罪中“高利”應以金融機構同期貸款利率為依據(jù)。行為人轉貸牟利目的產(chǎn)生的時間不應該成為影響本罪構成的因素。只要違法數(shù)額或者違法次數(shù)達到構成犯罪程度,即可以高利轉貸罪定罪處罰。對內(nèi)外勾結套取金融機構貸款并高利轉貸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的行為應根據(jù)情況,分別以高利轉貸罪、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定性?!娟P鍵詞】高利轉貸/“高利”標準/轉貸牟利我國刑法中的高利轉貸罪,是指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shù)額較大的行
2、為。高利轉貸罪是我國1997年刑法設立的罪名,1979年刑法并沒有規(guī)定此罪。改革開放以后,隨著國民經(jīng)濟的高度發(fā)展,各行各業(yè)擴大再生產(chǎn)中需要大量資金周轉,但由于受國家宏觀經(jīng)濟指導對信貸資金的使用規(guī)模、方向等方面的控制,在局部范圍內(nèi)出現(xiàn)了信貸資金供需不平衡的矛盾。一些不法之徒為了牟取暴利,利用信貸資金緊張之機,采用各種手段套取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后高利轉貸他人。這種行為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破壞了我國金融業(yè)的健康發(fā)展。但是,由于我國刑法中缺乏相應的刑事懲治規(guī)定,致使這種危害金融秩序的行為得不到有效遏制。刑法修訂時,針對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其他濫用貸款的行為,許多
3、有識之士提出應在我國刑法中增設濫用貸款罪。但是,考慮到金融領域犯罪圈不宜過分擴大,我國1997年刑法只將高利轉貸這一濫用貸款行為作為犯罪規(guī)定在條文之中。本文僅就高利轉貸罪司法認定中的一些疑難問題展開討論。一、“套取”行為的認定刑法有關本罪的規(guī)定明確將“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作為構成犯罪的前提條件,也即高利轉貸罪的客觀行為構成要件之一是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對于何為“套取”行為?理論上有不同的意見:有學者認為,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是指行為人不符合貸款的條件但以虛假的貸款理由或貸款條件,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并且獲取由正常程序無法得到的貸款。①也有學者從文義上對套取
4、進行了分析:何謂套取呢?“套”,在字典中解釋為“以計騙取”之意,套取就應是施以某種計謀騙取。根據(jù)文字含義,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應理解為行為人虛構事實,偽造理由如謊報借款用途,采取擔保貸款或者信用貸款的方式,向金融機構貸出人民幣或外匯。也就是說,行為人以自己的名義編造借款理由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但不打算將貸款用于借款合同上所載明的用途,而是要非法高利轉貸給他人,表現(xiàn)出行為人貸款理由的虛假性和貸款行為的欺騙性。②筆者認為,這里所謂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是指行為人在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前提下,以虛假的貸款理由或者貸款條件,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并且獲取由正常程序無法取得的貸
5、款。判斷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是套取,關鍵是看行為人對于貸款的實際用途,事實上借款人不按照正常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就證明了其貸款的理由和貸款的條件均是虛假的。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行為人申請信貸資金,必須有正當?shù)挠猛?,符合貸款條件。本罪行為人由于目的是高利轉貸他人,所以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是構成犯罪的必要要件。71996年《貸款通則》規(guī)定了借款人的義務,即:①應當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應當向貸款人如實提供所有開戶行、賬號及存貸款余額情況,配合貸款人的調(diào)查、審查和檢查;②應當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的情況和有關生產(chǎn)經(jīng)營、財務活動的監(jiān)督;③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6、;④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清償貸款本息;⑤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貸款人的同意;⑥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情況的,應當及時通知貸款人,同時采取保全措施。顯然本罪的行為人也違反了上述法定義務。行為人往往在《借款申請書》和《借款合同》中虛擬不真實條款,掩蓋其貸款真實目的,并通過各種手段蒙蔽貸款人的調(diào)查、審批和檢查套取信貸資金。因而“套取”有一定程度的欺騙性。二、“高利”標準的確定本罪的客觀方面必須是套取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如果僅僅有套取信貸資金后的轉貸行為,但其轉貸利率并非屬于“高利”,則只屬于一般違法行為,仍不構成本罪。對于何謂“高利”學界存在爭議
7、。有一種觀點認為,“高利”是指以高出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的較大比例轉貸給他人。③或認為“高利”是指行為人將套取的金融機構信貸資金轉貸他人所定利率遠遠高于其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所套取的信貸資金利率。根據(jù)有關司法解釋(即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通過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民間借款合同中所約定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因此,在確定高利的標準時,可參照該司法解釋進行。④另一種觀點認為,“高利”是指將銀行信貸資金以高于銀行貸款的利率轉貸他人。具體高出銀行貸款利率多少,不影響本罪的成立。⑤筆者同意后一種觀點,理
8、由如下:首先,從法律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