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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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合同編號:抵押權人(貸方):聯(lián)系電話:地址:郵政編碼:抵押人(借方):身份證號碼:地址:郵政編碼:耳關系電話:擔保人(發(fā)展商):地址:郵政編碼:耳關系電話:第一條總則合同三方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同意并于年月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下稱“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年月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為)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shù)胤康禺a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yōu)先第一位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

2、作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并接受擔保人承擔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為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第二條釋義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1.“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4.“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與發(fā)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5.“擔保人”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第三條貸款一、貸款金額

3、:人民幣(大寫)。二、期限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jù)日期為準)。三、貸款年利率為%。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guī)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規(guī)定進行調整。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fā)展商之賬戶。第四條供款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為一期,采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期;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后,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三、月供款的計算:月供貸款金額X貸款期月利率X(1+貸款

4、期月利率)還款期數(shù)=期月利率)一1款額(1十貸款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fā)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zhí)行。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人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第五條逾期利息及罰息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guī)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盡快補足,并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余額每日萬分之復利計算直至付清。第六條提前還款之規(guī)定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zhí)行期內任何一

5、個營業(yè)日提前繳付剩余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于抵押權人之有關規(guī)定。四、部分還款后,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并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第七條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物案/登記/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xù)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guī)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shù)卣縡]對抵押房產所征收的一

6、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己墊付的費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第八條房產抵押之規(guī)定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1.地產之權益抵押: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jiān)證之后,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yōu)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2.房產抵押: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yōu)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

7、押登記,有關購房發(fā)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并作為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jù)。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lián)p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第九條房產保險之規(guī)定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為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于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shù),原房屋保險到期后需補辦保險。二、抵押人在為該房產投保之后,必須將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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