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描述:
《淺談索馬里海盜事件之國際法問題》由會員上傳分享,免費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內容在學術論文-天天文庫。
1、淺談索馬里海盜事件之國際法問題 摘要自2008年以來,索馬里以北亞丁灣地區(qū)的海盜事件頻繁發(fā)生,他們不僅針對他國途徑該海域的他國商船下手。由于索馬里海盜的日益猖獗,海盜問題一度成為時下國際社會的熱點問題。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P鍵詞索馬里海盜亞丁灣國際合作 中圖分類號:D920.5文獻標識碼:A:1009-0592(2010)10-279-01 一、索馬里海盜的現(xiàn)狀及成因 多年以來,索馬里各派系軍閥為爭奪權力相互混戰(zhàn),索馬里由此陷入了動亂不止的內戰(zhàn)。索馬里約80%人口以畜牧業(yè)和半農半牧業(yè)為主,
2、畜產品占國民生產總值的首位。長年來動蕩的政局和繼續(xù)的內戰(zhàn),導致糧食價格飛漲,索馬里人民的生活沒有著落。目前索馬里已有難民110萬,首度摩加迪沙每月就會新增約2萬名難民?! 鴥阮l繁的暴力活動使聯(lián)合國等機構的人道主義努力也無法實施。難民們缺衣少穿,度日如年,饑寒交迫,使得以暴力行為謀生的活動不斷加劇。而海盜只是暴力活動中的一種方式,并且這些舉動得到了難以得到溫飽的索馬里居民及難民的支持,進而使海盜活動有了廣泛的群眾基礎。 二、國際海洋法海盜之概述 海盜歷史發(fā)展的長河中,國際社會并沒有對海盜行為進行明確的定義
3、。直到1958年《公海公約》第一次對海盜之定義做出了明確闡述。其后1982年《海洋法公約》在大體內容上沿襲《公海公約》有關海盜事項之內容?! 纱髧H法公約對于海盜的定義,可表述為:私人船舶或私人飛機的船員、機組人員或乘客為私人目的,在公?;蛉魏螄夜茌牱秶酝獾牡貐^(qū),對另一船舶或飛機以及其上的人員或財物所實施的任何暴力、扣留或其他掠奪等行為。明知是海盜行為而自愿參加、教唆或故意便利上述行為者,也視為海盜行為。從事海盜活動的船舶或飛機即為海盜船或海盜飛機?! 膰H法上有關海盜行為的定義,我們應當注意其與國內
4、法中海盜定義的差異。首先,犯罪主觀方面:國際法上的海盜行為必須是出于私人目的采取暴力扣留船只與人員、掠奪財物與船只,而決不能出于政治目的而為上述行為;而國內法中的海盜行為可不僅僅局限于上述私人目的,基于政治目的行為亦可認同為國內法中的海盜行為。其次,犯罪地點上,國際法上海盜行為地點區(qū)域僅能發(fā)生在公?;虿粚儆谌魏螄夜茌爡^(qū)域內;而國內法上的海盜行為地點往往指發(fā)生在本國管轄區(qū)域范圍內。最后,軍艦、政府船舶或飛機由于海員或機組人員發(fā)生叛變而同時實施海盜行為的,才屬于國際法上的海盜行為,叛變行為本身并不構成海盜;但是
5、,依照某些國家的國內法規(guī)定,叛變行為即已經構成海盜行為,至于其是否又進行了海盜活動則在所不問?! ∪?、如何應對索馬里海盜之舉措 (一)國際社會應積極推動國際間反海盜合作代寫論文 海盜行為侵害的是公海自由的國際秩序。海盜犯罪的發(fā)生嚴重阻隔著各國經貿活動的正常往來與發(fā)展。以事實為例,一國單獨的反海盜行動,雖然在某一程度中發(fā)揮一定的威懾效力,但是效果并不長久也無法杜絕海盜行為之根本,且成本代價高昂,令一國政府難以再次負擔。與已經網絡化的海盜組織相比,一國的打擊行動缺乏有效快速的互動性與協(xié)調性。而通過國家間相互合
6、作模式,能克服自己單一打擊模式的缺陷,整合多方力量,共享信息資源,共同協(xié)調配合,制定周詳巡邏打擊方針,從而有效打擊海盜犯罪?! ?二)加強國內立法,完善海盜國內法調整機制 當各國對國際海盜進行合作打擊之時,另一重要的前提,已抓獲海盜的具有管轄權限之國度,其本身國內立法應當具備調整海盜犯罪刑罰體制。就以我國刑法而言,我國刑法分則中并沒有有關海盜行為的犯罪名稱。我國針對海盜類型的海上劫財行為,一般依照搶劫罪論處;搶劫中或者之后殺人或者故意傷害的,按照搶劫罪一罪或者搶劫罪與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罪數(shù)罪并;對于搶劫后挾
7、持船只和船員索要贖金的,依照搶劫罪和綁架罪數(shù)罪并罰等等。搶劫罪或是綁架罪雖然在形態(tài)上與海盜犯罪存在相似處,但是卻并不能完全等同于海盜犯罪。如果在司法實踐中,我們強搬硬套類似罪名及刑罰依據(jù)而得到的最終裁判結果,是否符合事實依,罪與刑是否恰當都是令人值得爭議的。為了避免這種實踐操作上的困難以及社會效果上的爭議,有必要在國內立法中明確海盜犯罪的罪名以刑罰種類、期限等?! ?三)各國應該注意發(fā)展海上民營安保力量 縱觀今年來發(fā)生的海盜犯罪,海盜首選目標都是民用或商用船舶。而這些船舶存在一個共同點:自身沒有有效的自衛(wèi)設
8、備及足夠的安保力量。雖然國際社會現(xiàn)在普遍采取護航策略,但是此行為只能保障民用或商用船舶一時航行安全,卻并非長久之計。因此,各國政府除了聯(lián)手采取行動打擊海盜之外,應當鼓勵或幫助民用或商用船舶增加自身自衛(wèi)力量和安保措施。在當前的國際法不允許商船攜帶武器的條款得以修改之前,有關方面可以考慮發(fā)展可靠的海上保鏢業(yè)務,組織私有安保公司,為商船在問題海域提供安保服務?! ?四)消減索馬里海盜之根本在于促進索馬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