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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有效辭退員工與規(guī)避勞動爭議暨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2008年6月20日佛山1一、《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企業(yè)面臨的問題,給企業(yè)的建議;2一、《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企業(yè)面臨的問題,給企業(yè)的建議(一)勞動合同簽訂問題(包括試用期約定問題)(二)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問題;(三)勞動報酬與加班費問題;(四)社會保險問題;(五)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問題;(六)使用勞務(wù)派遣的問題;3(一)勞動合同簽訂問題(包括試用期約定問題)4勞動合同簽訂存在的主要問題:不簽勞動合同1、用人單位不簽2、勞動者不簽5關(guān)于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訂立
2、原則:合法、公平的原則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勞動關(guān)系必須簽定勞動合同不簽勞動合同后果及法律責任嚴禁招用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否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91條)。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guān)系,應(yīng)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guān)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yīng)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guān)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7《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3、,應(yīng)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yīng)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8歸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必須簽定勞動合同。不簽勞動合同就應(yīng)解除(或終止)勞動關(guān)系。解除(或終止)勞動關(guān)系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9勞動合同的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法》13條)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法》14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法》15條)10(一)類型選擇不合理;(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選擇)(二)期限約定不合理;(期限長短、服務(wù)期與勞動合同期不一致、試用期過長)(三)試用
4、期執(zhí)行錯誤。(試用期內(nèi)隨意解除勞動合同、隨意延長、試用期后再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常見問題:11不得約定試用期的情形(《勞動合同法》19、70條)試用期的工資待遇(《勞動合同法》20條)試用期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合同法》21條)違反規(guī)定承擔法律責任(《勞動合同法》83條)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法》19條)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法》19條)勞動合同的試用期1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
5、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1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1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
6、工資標準。1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yīng)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1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jīng)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jīng)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17(二)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問題;18勞動合同解除的原則與依據(jù)嚴格依法解除,不得隨意解除。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
7、同的依據(jù):《勞動合同法》36、39、40、41條勞動者依法解除合同的依據(jù):《勞動合同法》36、37、38條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guī)定:《勞動合同法》42條勞動合同的解除19勞動合同解除程序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期30日。(《勞動合同法》37條)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期30日。(《勞動合同法》40、41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要通知工會,研究工會的意見。(《勞動合同法》43條)20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承擔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法》48條)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承擔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法》90條)用
8、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承擔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法》89條)21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法》44條),增加了(二)(三)(四)(五)終止條件。(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