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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6年5月東岳論叢May.,2006第27卷第3期DongYueTribuneVol.27No.3【名家主持·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主持人:何中華實踐唯物主義的奠基之作———再讀馬克思《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何中華(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fā)展學院,山東濟南250100)[關鍵詞]馬克思《;提綱》;實踐唯物主義;本體論;現(xiàn)象學“;改變世界”[摘要]實踐之所以具有本體論的含義,取決于它作為人的存在方式所固有的開啟性。在實踐這一原初性范疇的展開中,一切可能的存在者“是其所是”,即顯示并證成自身。按照“能指”與“所指”的劃分,作為本體范
2、疇的實踐是在“能指”意義上成立的。“從主觀方面去理解”所昭示的乃是非外在式地看待事物的本然的觀察方法,亦即“回到事情本身”。在馬克思的語境中,對于作為人的實踐性存在的展現(xiàn)方式的歷史的把握,是一種反身性的內在的“體認”。這是馬克思關于人的存在的現(xiàn)象學建構的獨特角度。實踐唯物主義之所以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就在于它給出了現(xiàn)實批判的合法性,從而使“改變世界”的要求獲得了一個理論上的解決。[中圖分類號]B0-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8353(2006)03-0005-12再讀馬克思《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以下簡稱《提綱》
3、),應該找到一個能夠使其深刻意蘊得以敞顯的新穎角度。其成敗的關鍵在于,作為讀者的我們能否真正開辟獨特的運思進路,以便“喚醒”文本意義,使其“活”起來,從而得以澄明。從某種角度說,讀者有時能夠比作者更好地領會文本的意義,這是其優(yōu)勢所在。它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能否找到恰當?shù)钠鯔C。再讀《提綱》,不應使文本成為從馬克思的思想有機體中剝離出來的一個“生理學切片”。只有被置于馬克思思想的總體脈絡和整個語境中,其內蘊才能真正變成有生命的東西,也才能向人們自然地坦露出來。但是,即使這樣一種最為尊重思想史本性的做法,也會遇到某種假設的挑戰(zhàn)。麥金
4、太爾就認為“:如果我們把這篇提綱一方面看作是標志著馬克思與他至此以前的著作的一個重要決裂,而另一方面它又提出了一條馬克[1]思事實上尚未去走的一個方向,那么,依據(jù)他另外的著作這種做法本身就會是誤導”。這就提出了一種可能性《:提綱》所昭示的只是“一條未走之路”。果真如此,采取“以經(jīng)解經(jīng)”的方法詮釋《提綱》,特別是用馬克思后來的著作去解讀《提綱》就難免造成誤讀。問題在于,如何才能“證明”這是“一條未走之路”呢?換言之,怎樣證明《提綱》是馬克思思想斷裂的一個標志或環(huán)節(jié)呢?這誠然是一種抽象的可能性,但它是否屬實仍然無法逃避對馬克思后
5、來著作的解讀及其所提供的證明。在這個問題上,強調《提綱》和后來的《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之間的內在連續(xù)性和一致性的麥克萊倫可能更正確些。他指出“: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馬克思概[2]略地寫出了在幾個月之后他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中詳細論證的思想綱要”。證明《提綱》與《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在內在理路上的一致性,不是本文的任務,筆者將另文討論。這里只是為捍衛(wèi)馬克思著作的互文性關系及語境的建構申明筆者自己的立場。[收稿日期]2006-04-03[作者簡介]何中華(1962-),男,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fā)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5東
6、岳論叢2006.5一、實踐何以能夠成為本體范疇實踐的本體論含義之確立,使馬克思哲學的“歷史感”獲得了真正可靠的保障。它提供了使人們只要接受這一本體論承諾就不得不如此運思的必然路徑,從而使該運思方式不再是人們的或然的致思偏好。這是實踐唯物主義在元哲學層面上的建設性意義之所在。實踐之所以具有本體論的含義,歸根到底取決于它作為人的存在方式所固有的開啟性。實踐開啟了一切可能的存在者之存在。就此而言,它成為存在者之存在的召喚者。一切存在者的“是其所是”,皆成就于實踐境遇的開顯之中。在實踐這一原初性范疇的展開中,一切可能的存在者“是其所
7、是”,即顯示并證成自身。實踐的開啟性和建構性即在此被成就。實踐乃是存在之源,它讓存在者“出場”、“顯示”、“澄明”、“綻放”??,總之讓其“在”起(出)來。嚴格地說“,讓??存在”,仍然有外在性之虞,即它難以避免對于存在者而言的外在性。更好的說法是“存在者”“存在”,在其中隱而不顯卻又成就了一切的正是實踐之功。實踐并不是外在于存在者的使動者,而是像黑格爾所謂的“理性的狡計”所扮演的那種角色,毋寧說是“實踐的狡計”。當海德格爾說“語言是存在的家”時,他是試圖意謂不是人“說”語言,而是語言“說”人。這就超越了語言的工具性質,使語
8、言進入人的存在層面。與此相類似,我們更應該說“實踐是存在的家”。在此意義上,不是“我”去“實踐”,而是“實踐”塑造“我”,生成“我”的“存在”。作為創(chuàng)生原則,正是實踐使人成其為“人”,使物成其為“物”,使一切可能的存在者“是其所是”,但同時它又隱而不顯。這不是“實踐的狡計”又是什么呢?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