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走私案案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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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經濟大案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其涉案金額之巨,辦案時間之長,規(guī)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廣,是前所未有的,堪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經濟大案,從而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案件主角: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賴昌星其人賴昌星遠華案案發(fā)前大事記1958年9月,賴昌星出生于泉州晉江青陽鎮(zhèn)燒厝村。20世紀80年代,以港商身份回福建晉江發(fā)展,出任晉江市外商協會負責人及泉州同鄉(xiāng)會負責人,并到北京開公司。1991年2月,將戶口遷到了香港,搖身一變成為香港居民。并注冊創(chuàng)辦以房地產投資為主的香港美好企

2、業(yè)有限公司,兼營進出口和成衣貿易。1991年4月遷居香港。但2002年,香港特區(qū)政府指控他當年提供不真實的文件和資料、以訛詐及非法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將賴昌星及其家人香港居民身份和香港特區(qū)護照全部吊銷。1991年6月在香港注冊成立“遠華國際有限公司”。1994年初成立“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開始大規(guī)模走私活動作案手段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以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制造的這起驚天大案,只用了短短兩、三年時間。賴昌星廈門特大走私案肇始于1996年。犯罪分子勾結政府官員,走私物品涉及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煙等貨物。走

3、私金額大大超過今年三月有關官員通過電視臺透露的400億元人民幣。在移送起訴的走私犯罪案件的案值中,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直接操縱下的走私物品價值達252億元人民幣,偷逃稅款人民幣115億元。廈門走私集團犯罪采取的手法為進口貨物不報關、偽報貿易性質、偽報貨物品名等,并以金錢、女色為手段,有預謀地拉攏腐蝕一批國家工作人員為其走私提供幫助和庇護。廈門遠華走私方式遠華走私方式直接闖關,走私成品油假轉口,真走私偽報走私品類,走私汽車代理走私,收取“水費”賴昌星“經營之道”這個“小人物”何以會“發(fā)跡”?何以會創(chuàng)造在廈門一手

4、遮天的“奇跡”?這有賴于“賴氏交友術”,可概括為以下種種:一曰“借錢付高息”。凡接觸過賴昌星的人,都說他是一個“非常善于結交朋友的人”。他曾向一位“有潛力的小官”借5萬塊錢,但卻付給20%的高息。通過這飽含"人情味"的一借一還,就委婉地把錢塞到了對方手里,還維護了人家的面子。賴昌星的這一"招"很管用,成為他打開走私渠道的重要一"招"。二曰“花錢邀高層”。賴昌星走私獲暴利后,出錢頻頻邀請高層人士到廈門,并在辦公室、招待所懸掛他與某領導人的大幅合影,以此籠絡省市高級官員。1996年,遠華的一座大廈動工時,賴昌星

5、大宴賓客,請到嘉賓兩千,其中有不少高官,宴中每人都得到了價值三千元的禮品。賴有一年過生日,請了重要的200名嘉賓,每人一個十萬元以上的紅包。三曰“招‘親’付高薪”。賴昌星為了全面打開走私渠道,將市領導、海關、公安、商檢、邊防、銀行等關鍵部門關鍵人物的子女親屬招進公司,予以萬元、甚至數萬元的工資待遇。這些人基本上什么都不干,專門負責在各關鍵部門物色獵物,培養(yǎng)目標,拉關系、走“門子”。。四曰“‘紅樓’腐蝕官員”。同樣是為了全面打開走私渠道,賴昌星在當時還很偏僻的湖里工業(yè)區(qū)建立起專用紅粉金錢腐蝕官員的“地下宮殿”

6、——紅樓招待所賴昌星“經營之道”——巨大的關系網有知情者說,賴昌星拿出“走私收入”的一半甚至70%用于鋪路。他的手段可以簡單總結為“七子”:票子、女子、位子、房子、車子、本子(護照)、孩子。把這“七子”全方位關照到,往往就不愁打不開走私的路子。他就像蜘蛛結網一樣,左右逢源,最終結成了一張復雜、實用、堅固的走私大網。后來的調查結果顯示,廈門海關從關長、局長到基層人員共計160多人被買通,占廈門海關總人數的13%。除廈門海關外,遠華集團還買通了一批黨政機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司法機關、口岸部門、經濟管理部門和金融單

7、位的工作人員。其中廳局級以上領導干部20多人,最高職務者為時任公安部副部長的李紀周。李紀周手握國家打私大權,但他卻淪為賴昌星走私的同黨。他收受賴昌星的巨額賄賂,并利用職權,多次為賴保駕護航,非法干預執(zhí)法部門的查處。因“遠華走私案”下馬的高官李紀周:原公安部副部長(被其他案犯供出)陳燕新:原福建省石油公司總經理趙克明:原廈門市常委副市長(曾任市委秘書長)詹少敏:原共青團福建省委書記張宗緒:原廈門市委副書記(曾任副市長,)謝永武:原廈門特區(qū)貿易發(fā)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副廳)石兆彬:原福建省委副書記、原廈門市委書記劉

8、豐:原廈門市委副書記(分管政法,曾任廈門市委副秘書長)莊如順:原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原福州市公安局局長楊前線:原廈門海關關長遠華走私案判刑結果15人被判死刑(緩)13人被判無期徒刑58人有期徒刑(2人死刑減刑)案件揭發(fā)1999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紀檢組和監(jiān)察局接到一封長達74頁的檢舉信,信中檢舉揭發(fā)了廈門遠華走私犯罪集團利用各種手段走私500億的大案,而且其中還涉及到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等人的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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