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牽連犯處罰原則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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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于牽連犯處罰原則的探討  一、牽連犯處罰原則的爭議  以我國現行刑法規(guī)定為例。我國刑法典總則對牽連犯的概念和處罰原則沒有明文規(guī)定,在分則中仍然維持對牽連處罰不一的狀況,并用從一重罪處罰與數罪并罰兩種處罰方法。關于牽連犯的處罰原則,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主張:  (一)從一重處罰說。該說認為對牽連犯應按數罪中最重的一個罪定罪處罰。在行為人實施犯罪行為時,其手段構成其他犯罪的行為或者為了完成本罪而引發(fā)的結果構成另一種犯罪,且行為人主觀上沒有另外的犯罪目的。主觀方面,牽連犯雖然有數個犯罪行為,但只追求一個犯罪目的,有必要對其加以寬恕??陀^方面,牽連犯是因數個行為間具有特殊的關系而觸犯數個罪名。但是

2、以一個目的貫穿始終的統一整體,表現為對法益的一次侵害,比實施數個完全獨立的犯罪對法益的多次性侵害程度要輕些,所以對牽連犯從一重處罰,在主觀客觀方面都是合理的?! ?二)并罰說。該說認為,對于所有牽連犯應統一實行數罪并罰。其主要理由是牽連犯在形式上實質上均為數罪,具有數罪并罰的基礎。它比單純一罪的社會危害性要重,與完全獨立的數罪沒有根本的區(qū)別,對其實行數罪并罰符合罪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當下廢除對牽連犯從一重處罰原則的理論主張已成為主流,數罪并罰是必然趨勢,且有助于司法實行統一標準,解決判決難題,也是實現我國刑罰預防犯罪這一目的的必然要求?! ?三)雙重處罰原則說。該說認為,牽連犯是形式上的數

3、罪,但實質上屬于一罪,所以既不能一律從一重處罰,也不能一律數罪并罰,而應當根據一定的標準依個案的具體情況決定。具體有兩種標準:一是法定標準說。即對刑法無明文規(guī)定的牽連犯從一重處罰;對刑法明文規(guī)定予以數罪并罰的牽連犯數罪并罰。二是輕重標準說。即對于觸犯輕罪的牽連犯,從一重罪處罰的原則;對于觸犯重罪的牽連犯,則應實行數罪并罰。我認為設立牽連犯這一概念,就是要把行為人在同個一犯罪目的的支配下但數行為之間具有牽連關系的情況,從數罪并罰中分離出來,目的是為了將刑法沒有明文規(guī)定卻實實在在客觀存在的這一復雜的情況進行研究,以便司法實踐中做到罪刑相適應。而現有立法的處罰不統一狀況更表明了加強對牽連犯研究的

4、必要性。因此,要討論牽連犯的處罰原則,首先應當明確現行牽連犯概念的罪數本質?! 《?、牽連犯的罪數本質  (一)犯罪構成是罪數的判斷標準罪數標準,表面上作用是判斷行為的罪數,實質作用是決定對某種罪數形態(tài)應當如何處罰。根據罪數標準,一種犯罪屬于一罪的情形就應從一罪處罰,屬于數罪的情形,就應數罪并罰。具體而言,行為人在一個犯罪目的的支配下,實施一個犯罪行為,侵害一個法益則構成一罪;如果行為人出于多個犯罪目的,實施數個犯罪行為,侵害數個法益,則構成數罪。如果承認存在所謂實質數罪而處斷的一罪的類型,那么對罪數的區(qū)分也就失去了意義。牽連犯是分別符合不同的犯罪構成的兩個具有牽連關系的犯罪行為的罪數情形,

5、但在司法實踐中通常作為一罪處理。這樣,牽連犯似乎既屬于數罪,也屬于一罪。對牽連犯處罰原則的爭論就是根據此不同評判角度展開的?! ?二)牽連犯的罪數選擇  表面上,牽連犯存在數個犯罪行為分別符合數個犯罪構成。但是,如果將這些犯罪行為聯系起來統一考察可以發(fā)現,這些犯罪行為并不能同時滿足多個犯罪構成。所以,真正意義上的數罪,必須是每個犯罪構成要件都獨立出來構成數個犯罪,沒有要件重合的情形。很多罪數形態(tài)在表面上都能夠符合數個犯罪構成,但是它們的客體要件、客觀要件或者主觀要件有時是重合的,不能同時滿足多個犯罪構成,在這種情況下只能是一罪。在牽連犯當中,雖然其犯罪過程中的數個犯罪行為分別符合不同的犯罪

6、構成,但這些犯罪行為所侵犯的客體是同一的,所以只能屬于一罪。但是現行牽連犯概念包含的是只要數個犯罪行為之間具有目的與結果,或手段與目的的牽連關系,即可成為牽連犯,對具有牽連關系的限定并不要求前后犯罪行為所侵犯的客體是否同一。所以,現行的牽連犯的概念中,根據數個犯罪之間客體關系的不同,可以分為兩類:  1.數個犯罪侵犯的客體重合。是指一個犯罪過程中先后發(fā)生的數個犯罪行為存在于對同一法益的同一次侵犯過程中。例如,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為手段而騙取國家的出口退稅,其手段行為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其目的行為是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的行為,構成牽連犯。它的手段行為和目的行為分別符合不同的犯罪構成,但其目的行

7、為和手段行為所指向的客體是同一個,都是國家的財稅收入,應屬于對同一法益的同一次侵害,因而兩個犯罪行為的客體具有同一性。由于兩個犯罪行為的客體是同一的,雖然其表面上分別符合兩個不同的犯罪構成,但在實質上只具有一個犯罪客體,不可能同時滿足兩個犯罪構成。在這種情況下,因為其侵犯的客體是重合的,所以只能同時滿足一個犯罪構成,屬于一罪的類型?! ?.數個犯罪所侵犯的客體不重合。是指一個犯罪過程中先后發(fā)生的數個犯罪行為分別侵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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