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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憲政司法與司法憲政 一 中國司法改革與憲政建設積極推進當前,從憲政的構架審視司法改革,和從司法的進路探索憲政建設,同樣是有意義的?! 椪痉?,著眼于保障司法的憲政性以及司法運作和司法改革的憲政主義視角及其憲政意義。司法的理想模式和改革方向應當是“憲政型司法”。應當建構一個充分體現(xiàn)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的理性司法體系和營造一個充分體現(xiàn)民眾價值需求的憲政司法形象,而且,司法運作和司法改革應當在一個國家基本憲政架構之內(nèi)展開,司法權力的行使和司法改革的進行必須獲得合憲性和憲政支持,維護民主與人權的憲政使命?!皯椪痉ā笨蔀樗痉ㄟ\作與司法改革提供憲法保障及憲政指引,實現(xiàn)司法治理以及社
2、會整合,保障司法民主與司法結(jié)構合理性?! ∷痉☉椪?,則極力探索和倡導憲政建設的司法進路,以司法改革為憲政建設的契機和突破口,在憲政建設中導入司法運作的理性特質(zhì)和優(yōu)越因素,發(fā)揮司法的憲政功能以及司法改革對憲政建設的意義。“司法憲政”是憲政建設的較佳路徑選擇。一方面,司法運作的客觀中立立場、法治主義、程序理性、主體理念以及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正是憲政建設所需要的;司法改革所致力的司法公正保障、良法秩序的司法實現(xiàn)、民主司法與司法民主的實現(xiàn)、民眾基本權利的司法保障以及司法腐敗防治等等目標,也是憲政建設本身所追求的;另一方面,司法改革以及司法運作中的憲政建設本身就作為憲政建設的重要內(nèi)容和
3、關鍵步驟,司法改革的推行將大大增進國家的憲政事業(yè),成為憲政改革的突破口?!八痉☉椪笨蔀閼椪ㄔO提供司法與法治路徑選擇,實現(xiàn)憲法權利與憲政民主,保障法治化和憲政程序理性。 二 在一個法治與憲政的時代,司法與憲政形成一種互動?! 臍v史的視角考察,這種互動關系頗為顯著。一個國家司法制度與司法權力的配置及運作,往往是從憲政建構和憲政改革開始的,并從中獲得合憲性與正當性;司法的運作與實踐又從不同程度增進憲政構架的鞏固和完善,實現(xiàn)憲政的各種價值預設;一個國家的憲政構造中總免不了對司法權及司法制的創(chuàng)設,司法運作作為憲政的重要實踐形式之一,日益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憲政狀況良好與否的顯著標
4、準。 弗里德里克在考察近代的國家觀念時,導入了一種根本性的要素,那就是從憲法和憲政的政治維度探討國家作為一種政治實體在近代學說中的理性資源,在他看來,國家的理性基礎從根本上來說在于它是一種立憲意義上的國家,憲政是國家作為一個整體的關鍵(弗里德里克,《立憲的國家理性》)。一切國家制度和權力的創(chuàng)設只有在憲政的根基之上才更具有充分的理性和正當性,司法制度與司法權力的設計和付諸運作自然也不例外,這一原則為近現(xiàn)代幾乎所有立憲主義國家所尊崇。我們還會發(fā)現(xiàn),相當一部分國家的憲政建構和改革也是從司法制度著手的。 美國1787年立憲,制定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憲法,在三權分立與聯(lián)邦主義的基本構架
5、之上創(chuàng)設了制衡立法與行政權力的司法體系,并以此推行法治主義,在后來兩百年至今的美國憲政實踐與法治歷程中,尤以聯(lián)邦最高法院為首的司法運作發(fā)揮了顯著的而且是責無旁貸的歷史貢獻。1803年著名的馬伯里訴麥迪遜判例,歷史性地創(chuàng)設了司法審查制度,為美國憲政精神的長此以往和與時俱進提供一種實踐的較佳路徑,奠定美國憲政的結(jié)構理性與程序理性基礎,以此捍衛(wèi)了司法權威并維護了司法獨立的基本姿態(tài)。后來歷經(jīng)諸如弗萊切爾訴派克案、英民地產(chǎn)充公案、科恩斯訴弗吉尼亞州政府案,以至布朗訴堪薩斯州托皮卡地方教育委員會案、紐約時報訴美國案、美國訴尼克松案到布什訴戈爾案等等司法判例與實踐,美國顯著的司法運作鑄就了
6、美國強盛不衰的憲政精神、人權理念以及法治主義,奠定美國憲政的和諧基調(diào)和理性框架。難怪乎有人這樣評價(弗雷德曼,《外交事務:榮譽勛章》,《紐約時代周刊》):“司法審查是司法部門在美國政府體制中發(fā)揮其核心作用的基礎,而司法部門的作用-以及對司法部門裁判的尊重,盡管我們可能并不贊成其結(jié)果-是美國法治的基礎,這也正是美國成功的秘密所在?!甭芬姿埂O斫穑芬姿?。享金,《憲政。民主。對外事務》)所言道出了對“司法憲政”的極大認同,“我們接受司法審查制度,是因為我們把它作為我們憲政制度的一部分來繼承的,而且至今也沒有什么東西驅(qū)動我們?nèi)ゾ芙^它。另一可能是,我們之所以接受它,是因為我們喜歡它,
7、是因為我們認為它會起作用?!薄 ≡谌毡?,現(xiàn)代意義上的憲政民主是從二戰(zhàn)后1949年立憲開始的,日本現(xiàn)代立憲的一大舉措就是司法審查制的創(chuàng)設,日本憲法第81條規(guī)定:“最高法院是關于一切法律,命令、規(guī)則以及處分是否符合憲法擁有決定權限的最終法院?!边@是日本歷史上首次從憲法及憲政的維度確立最高法院違憲審查的制度與權力,意在通過最高法院司法權力的運作來推動日本憲法的實踐和憲政的建設。 司法與憲政的這種互動和密切關系在二戰(zhàn)后尤為顯著。歷經(jīng)二戰(zhàn)的價值與思想洗禮的歐洲大陸國家,在戰(zhàn)后紛紛重建憲政,一個共同的選擇就是創(chuàng)建